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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老李头的辉煌(第1页)

老李头年轻的时候,在村里也是风光无限。

源山村的南边毗邻源山,源山北边是层层叠叠的峻岭,有着九十度削直的裸露崖壁,因常年经受风吹雨打已经变成了黑色。

山头常年云雾缭绕,雨过天晴时,会有一缕薄云像丝带一样缠绕在山腰处,若隐若现。

但南边却有许多二三十度的缓坡,一些歪歪扭扭的小路将缓坡连在了一起,缓坡上是一种黏黏的黄土,适于荒草野蛮生长。

而许多小型的野生动物,例如野兔,便藏于这些荒草间。

这些或白或黄的麻色兔子,时而会偷摸去到山脚的庄稼地里,在红薯或各种菜成熟生长时刨开土啃食根茎,或者嚼白菜叶子。一只一两斤的小兔子,却往往食量很大,一窝兔子甚至可以破坏一片菜园。

所以夏秋季节的时候,许多村民时常会顺着小路爬上缓坡,带着土狗或兔夹去捕捉这些野兔子,肉可以开荤,皮可以售卖。

老李头是打兔的高手,光是靠打兔这一门手艺,便可以养活自己整年。

“抓兔子最好是晚上,就得挑那月黑风高的日子。”

“狗还是得土狗,忠诚,听话,不叫。太会叫的狗不行,把兔子都惊走了。”

“兔子洞都小,而且狡兔说三窟都是少的,有时候你竹竿从这个洞里塞进去,兔子是从别的洞里出来。”

“这时就得有只度快眼神好的狗,耳朵一竖听那动静,兔子一出来就给叼住。”

“阿旺是和我配合最好的,聪明、灵敏,性子勇,别说兔子了,你要是窜出个蛇来都给一口咬住三寸。”

“那时你要是走街问问,谁家不羡慕我有阿旺这么又悍又稳的狗。”

……

说起自己当年猎兔的事迹,老李头滔滔不绝,说起自己最后的狗子阿旺,更是神采飞扬的。

说着说着,老李头也顿住了,微仰着头,出神地看着天花板一个积灰的角落,思绪好似穿越了时空。

陈则听着也有些入神,似乎真的被老李带去了那个时代,能看到年轻的老李头带着阿旺站在山坡上,一个拿着竹竿,一个叼着兔子,威风凛凛。

可惜故事到阿旺离开便结束了,阿旺走后老李头再也没有养过狗,也再也没有上山猎过兔子。

而且近些年,村民们重地有了不少科技,赶兔子的法子多了,国家又呼吁保护野生动物,所以几乎也没什么人猎兔子了。

老李头的“辉煌”

就像是那个时代的一个掠影,过去了,也不会再重现。

回味过来,老李头也有些意外自己竟然说了这么多话,趴在他的怀里小黑,不知何时早已沉沉睡去。

哪怕他粗糙的指腹拂过它的后脊,它也没有丝毫反应。

“这些事儿倒是很久没说了,别介怪,拖着你说了这么多。”

一不小心没抑制住倾诉欲,老李头有点脸红。

但这却是正中了陈则之意,从某种角度来看,老李头也算是半敞心扉。

陈则没放过这个机会,趁着势头道,“其实李阿姨她们也很乐意和您聊天,您也别老是把人家拒之门外。”

“呵。”

闻言,老李头从鼻子里嗤了口气,起身走到屋外的矮桌上,端起自己吃了一半的白饭。

“他们?他们只是关心自己在村子里的名声,觉得我给他们丢人了而已。”

说吧,老李头低头扒饭,也不吭声了。

陈则也知道自己不适合再多待,便起身告辞,临走时试探性地问了句,“李叔,我家小黑还挺喜欢你这儿的,要是小黑有哪里不舒服,我能再来找你么?”

老李头沉默了会儿,最后点了点头,直接朝陈则挥了挥手。

陈则笑了,感觉这老李头固执得倒有些可爱,一边同意别人上门打扰,一边挥手赶人走,典型的心口不一。

毕竟,人是社会性动物,再沉闷的人,也都有想要找人聊天的时候吧。

陈则与老李头点头致意后,便带着小黑离开了,小黑的步伐轻快,哪还有半分不舒服的样子。

老李头看着桌腿边,陈则故意留在那里的鱼头,抿了抿唇。

最后还是起身,把鱼头小心翼翼地收进了灶头。

之后的几天,陈则时常会借着小黑的理由过来,不过很少会提阿旺的事,更多都是东拉西扯地想要拉近和老李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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