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忙把报纸放下,这时,楼上传来一声懒洋洋的叫唤:“朱宝——”
她抬眼去看,见周浩南慢条斯理地扶着楼梯下来。他穿着一身白色绒浴袍,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身材高大修长。她远远这么看去,觉得坏心情也消散了不少,挺赏心悦目。
她笑眯眯地喊了声:“早安呀!”
周浩南见了她这种朝气蓬勃的样子,心情也变好了不少。再瞥一眼她手里的报纸,知道她大概如他计划中的,已经看过程睿的丑闻,眉间微舒展开来,故作冷淡地嗯了一声:“早。”
朱宝给周浩南递过去报纸,又回厨房单独给他做了一份早餐。
周浩南打开报纸假装在看,悄悄观察着朱宝。她心不在焉,拿起椒盐粉往培根上洒,洒得整片培根活像洒了一层厚厚的尘。
周浩南皱了眉:“你要咸死你自己吗。”
朱宝才恍然回神,低头看那培根上满是椒盐粉,有些吃惊地“啊”
一声,停住了手。让她丢掉她又舍不得,正想去拿点白开水冲冲,就听见周浩南怪叫一声,把咖啡挪到一边去。
“你加了几勺糖?”
周浩南把咖啡勺子往杯里一丢,溅出几滴咖啡液,恼火地皱眉:“你神不守舍的,到底在想什么?”
朱宝啜蠕着:“没什么。”
周浩南什么胃口也没了,知道她一定在想着程睿。光是出现在报纸上,程睿都能有这样的影响力,而他这么大一个活人,陪着她那么多年,这段时间又朝夕相处,在她眼里却还像个透明人似的。
他心里又酸又苦,明明喝了一口的糖,却觉得舌头上都是苦味。
他深吸了一气,发泄似的抓起刀叉,狠狠地切着那片培根,只觉得那培根上长着程睿的脸,恨不得撕成两半。
朱宝忽然开口道:“程睿回来了。”
周浩南手里的刀叉一顿,假装毫不在意,“哦,那又怎么样。”
朱宝看着自己手里的叉子:“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笑道,“快吃吧,我们还得上班呢!”
不需要朱宝多说,周浩南大概也明白这程睿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朱宝大四时认识了程睿。当时程睿留学回国,是该集团晋升飞快的部门经理,而朱宝在他手下当实习助理。长得好,懂得多,温柔体贴,像朱宝这样的傻女孩,很快就喜欢上了程睿。
程睿大概是眷恋校园生活,或者是喜欢她身上的年轻活力,总之没多久,两人就在一起了。
毕业后,程睿就毫不留恋地甩了她,和银行家的女儿孙菲结婚,一跃跳入了上流社会。人往高处走,也无可厚非,顶多说他不厚道。但结婚后的程睿,每次喝醉了就来纠缠朱宝,朱宝只好躲去朋友家里。
这事很快被孙菲知道了。在孙菲眼里,程睿是被纠缠的,朱宝则是厚颜无耻的小三。朱宝因此在大学里臭名远扬,只要是面试通过的公司,孙菲总要捣乱。如果不是他周浩南拉她一把,朱宝大概已经被逼回了老家。
就算是这样,朱宝也从没有说过一句程睿的坏话。
范宝华走向广阔的露台,放眼开去,湖蓝大海被群山包围。底下游泳池嬉闹的少男少女,溅出半米高的水花:“哈!你输定了!”
她嗤笑,又转身走到自己的摇椅上,白色猫儿一溜烟窜上了她的膝盖。修长的指尖有一下没一下抚摸着它,身体懒洋洋地靠在丝绒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