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身体,是“秦渊”
和妹妹共用的。
天选者介入之后姑且不论,在怪谈副本开始之前,作为诡异的“秦渊”
和妹妹,一定是在达成共识之后,才会做出一致行动。
如果,这具身体是完全属于“秦渊”
的,而妹妹只是可以使用。
那么,就不会出现自残的症状了。
自残这种症状,只会是妹妹主导的,但是在家里生这种事情……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具身体的拥有者,绝对不会是某一个人。
………………
家里的规则。
4、每个家庭成员的物品,都会得到妥善保管。你只能处理你自己的所有物。
………………
如果诡异的意识,可以脱离身体而存在——
那么,身体就可以被视为物品。
而自残,并不是什么妥善保管。
同时,自残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所以,最有可能的是,自己和妹妹是共同拥有这个身体。
即便是分时使用,既然妹妹可以在不主导身体的情况下,获得自己所说的信息。
那么,作为诡异的“秦渊”
,当然也可以在妹妹主导身体的时间段,获得外界信息。
秦渊继续询问。
“从医院回来之后,我失忆了?”
根据之前得到的日记,秦渊是在怪谈副本开始前两天失忆的。
也就是在秦珊珊前往青山医院后的第六天。
玩偶摇头。
“我昏迷了?”
摇头。
既没有失忆,也没有昏迷……
怎么会是这样?
按秦渊的想法,自己在怪谈副本里的前身,既然日记里提到了失忆,最明显的一条线索,就是邵思雨。
在怪谈副本开始前一周,妹妹去医院,想要找医生咨询什么问题。
这个问题,应当是“秦渊”
和妹妹共同面对的,所以他们才会共同前往医院。
在医院,他们遇到了邵思雨,邵思雨找到外科医生,向他们体内塞了一些规则。
然后,秦珊珊和“秦渊”
就有了精神问题……去了精神科。
但受到邵思雨的影响,或者是秦珊珊和“秦渊”
本来就不打算将自己的信息留在医院,所以要求医院更换了医生,并且删除或隐藏了一些信息。
然后,由于昏迷或者失忆,导致“秦渊”
的日记里,醒来时连父母都不认识了。
最后一条,被秦珊珊否认了。
目前看来,这个问题的验证,走到了死胡同。
秦渊换了一个问题。
“那……律师函,是你要求律师事务所寄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