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谢初霁的耐心彻底告罄,他直接抢过手机,极其冷酷地表明态度,“你永远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他挂断电话,决定今天晚上就通过梦境的解决这个碍事的人类,让他永远消失在地球上。
洛昔也男朋友突然的爆吓了一跳。
“他其实没有坏心眼,只是有时候想问题想得比较简单。”
脑子不太好使。
解释的同时,洛昔委婉地表达了一下自己对宋微之看法,“人还挺好。”
谢初霁才不听。
好在他还记得刚刚在那张双人床上生的惨剧,哪怕再怎么愤怒,也没有贸然做出任何一个需要腰以下部位力的动作。
“我真的很生气。”
他说。
尤其是现哪怕遭到拒绝,对方却旧给恋人送了门票的电子码之后,妖精的愤怒达到了极点。
“你根本就没有最喜欢我,他为什么要给你演唱会门票,请你去看演唱会?”
这个问题很难解释清楚,真要说的话,得从宋微之显然不同寻常的脑回路开始说起。
洛昔不明白为什么男朋友的态度会在瞬间变得尖锐,极富攻击性。
明明刚刚的电话里说得很清楚了。
青年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试图让恋人冷静下来,“可是他邀请的是我们两个人啊。”
“我不听!”
下一秒,妖精尖细的声音响起,刀子一样刺进洛昔的耳朵,“他都知道你喜欢这个歌手!”
不说到这个还好,提起这件事,谢初霁心中那簇愤怒的火苗壮大了数倍不止,“你在遇见我之间就喜欢他了!”
他记得正是正式确定关系的那天,青年微微笑着,用无比郑重的态度重介绍自己,曾提到过喜欢什么样的音乐,喜欢哪一位歌手。
当时他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爱好,可现在想来却格外难以忍受。
谢初霁可以宽容大度,不计较恋人对他人抱有喜爱,但前提是这份喜爱是过去式,是在遇见他之前。
哪怕他同样清楚——喜欢和喜欢之间的定义并不相同,甚至毫不相干。
喜欢一朵花是喜欢,喜欢一副嗓子是喜欢。
但人不会去长久地亲吻一朵鲜花,也不会对虚无缥缈的歌声敞开怀抱。
人只会和喜欢的人牵手,拥吻。
妖精同样如此。
不同的是妖精的喜欢只有一份。
谢初霁不喜欢花,讨厌歌声,拒绝一切或许可以去尝试喜欢的事物,因为他已经喜欢洛昔了。
所以,不会再有其他。
然而洛昔的喜欢却有很多份。
“太不公平了。”
谢初霁再度认识到这一冰冷的现实,“你明明应该最喜欢我,只喜欢我。”
就像他只喜欢洛昔一样,洛昔就应该只喜欢他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