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不任实际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各有品阶,许多时候,职务与品阶并不一致
1、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
2、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
3、正二品特进
4、从二品光禄大夫
5、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
6、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
7、正四上正议大夫
8、正四下通议大夫
9、从四上太中大夫
1o、从四下中大夫
3o、从九下将仕郎
另外,还有对皇组宗室成员、战功等的奖赏所勋封的不同待遇称号。
监察、谏议制度及其结构设置
唐代的御史台为一个完全独立的监督结构。御史台下分三院
1)台院侍御史,负责纠举、弹劾朝廷百官。
2)殿院殿中侍御史,掌殿各种仪式。“正班,列于阁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
。
3)察院监察御史的督察范围非常广泛。巡按各地。监察御史虽只八品小官,但手握天宪,气魄很大,“御史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摄州县,为不任职”
!
另外,除三公也有这种权利、职责外,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和补阙、拾遗也是专门的谏官。以“犯颜强谏”
着称的魏徵,就做过谏议大夫。并形成了“谏官随宰相入阁议事的制度”
每一个皇朝均有皇室及政府之分。皇室以皇帝为代表,而丞相则是政府的第一把手。丞和相都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也是一个副官,在先秦时代他实际上是王或诸侯等贵族的副官。在内管家称宰,在外理事称相。秦统一天下以后,所有的贵族都倒台了,只剩下一家贵族,那就是皇族,所以他们家中的丞相就变成既要管理国家,又得管理皇帝的家事。这就是丞相的由来。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员制而异于两汉的领袖制。共有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此三个部门的职能外加御史台才等于汉代丞相的职权。可见唐代丞相的分权。
唐朝的官职等级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君师者,治之本也”
(《大戴礼记。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
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下辖
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
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下辖
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
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四、内设的侍从机构
有殿中省、内侍省、学士院、内枢密使。其中学士院为唐玄宗所始设。最初招揽才学之士谓“待诏”
,又从朝官中选拔有才艺者居翰林,叫“翰林供奉”
,后改称“学士”
,专掌内命。后来又有“内相”
的别称,尤其加上“知制诰”
、“翰林学士承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