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扔到了火炉之中被锻炼着的铁。
汗水涔涔而下。
所站立的地方汇聚形成一个小水坑。
良久过后,便感觉到浑身冰冰凉的,压力徒然大消。
身体前所未有的充盈。
就像时刻都在保持吃饱饭的状态,浑身有着不可用不完的力量。
厉害!
安锦心头忍不住地赞叹。
这不饿之魄虽然不是天人特征之一,但是应用面太广了。
用于追捕,可是做到无间断。
心头的一块大石也终于放下了。
不饿之魄修炼出来,估计他能回去越国了吧。
燕王微微抬起了下眼。
那么多人上去。
也就安锦一人勉强称之为与袈裟有缘。
心中好奇,他有何特别,竟能获得袈裟的青睐。
正想要请他上来喝几杯。
可就在此时。
一道道金光自虚空而洒落,汇聚在大慈大悲袈裟上,出了耀眼的光芒,宛如覆盖上了一层黄金。
安锦的心骤然停滞了半拍,猛地一滞之后便嘭嘭嘭的疯狂跳动。
是真的!
我真的是那个有缘人。
我真的能继承这就袈裟?
他此回没骗我。
顿时,连姜尚粗糙的胡子变得眉清目秀。
我安锦劳劳碌碌混了几十年。
总算是熬出头了。
虽说是佛门护道神兵,可大丈夫生于天长于地,踏上修炼的道路不也就是为了成仙嘛。
区区一个光头又如何!
佛爷我成了。
坐在位置上的燕王姬虢倏然站立,凝重地望着安锦。
袈裟被越人所得,是他最不情愿所看到的。
一想想到越人,内心不禁想起了那个破坏了他大计的煞星苏睦。
必要时刻,他决定将安锦留在燕国。
安锦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缓缓地伸手,抓向后背的袈裟。
可竟然抓了个空。
那个出了七彩光芒的大慈大悲袈裟唰的一下飞出去,消失在天际。
见此,燕王反而是从容不迫地呷了口酒。
对于算天机,他最不擅长,只能说略懂一二。
此前,他便算出大慈大悲出土是为了会择主。
所以才办出了这样一个大会。
至于会选择谁,什么时间会择主,他没有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