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只见一捕头倒身拜道:“若非孔大人深夜急起,迅速布置我等将大火扑灭,恐怕王大人今日所见之衢州,半数已然化为废墟。”
王特使将捕头扶起,点头道:“此为衢州衙门协力之功,我定上表,绝不亏待诸位。”
言罢又与县令道,“今日当传县丞代职,公堂之上昏睡,实有伤朝廷威望。”
见县令作揖称是,王特使又道:“孔县令,不知可否借用本府往年文案查阅?”
县令忙称请,遂招呼衙役将我四人领至书房。蒲先生与衙役称谢,遂将房门紧闭,道:“宁采臣与聂小倩二人相会乃是七年前,即康熙八年。我四人在此逐年往前,每人负责翻阅一年文案,搜寻宁采臣来此投案之迹。”
我、王特使、玲三人一并称是,遂翻身搜寻起架上本本卷宗来。约莫三炷香工夫,我正翻阅康熙二年之卷宗,见着目录列有“宁广生投毒案”
字样,忙寻至当中翻看。只见右手侧竖列一排“宁广生投毒案”
题旁,注有“投案者宁采臣、赵铭”
字样。我见此,与蒲先生道:“蒲先生言中,宁采臣果曾来此投案。”
蒲先生一把将手中卷宗合上,笑道:“情理之中。飞,不知案上有何记载?”
我翻过泛黄的纸张飞速扫视,道:“四月七日,宁采臣与赵铭二人控诉宁采臣之父宁广生,投毒谋害其家人,致使宁采臣之妻身中剧毒。”
蒲先生闻言惊道:“什么?赵铭,岂非赵氏医馆馆主之名讳?他怎会与宁采臣二人一并投案?”
言罢,蒲先生手扶额头略加思索,忽恍然大悟,“赵郎中,莫非是宁采臣岳丈!”
我听闻此言大惊,但一想来,其中当真有几分道理:想赵郎中知此事为宁采臣家门大耻又三缄其口,果真……正思忖,只听蒲先生催促道:“飞,且看文中可写宁采臣之父投毒之动机为何?”
我应声称是,又迅速阅览下文,与蒲先生道:“宁采臣与赵郎中前来投案时,只提及案发时状况。”
“如何?”
蒲先生问道。
“当晚开餐前,宁采臣之妻因饥渴难耐,先行取饮了一碗汤水。不料未几,宁采臣之妻呕吐不止,哀号头痛欲裂,继而抽搐不止,呼号腹中痛苦难忍。”
未及我言罢,王特使低声道:“被投了水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