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說是像凌峰事件一樣,真的突然有分場編劇做不了,所以臨時拉他湊數?
好像只有這個解釋說得通。
林瓊把大學時的雛鳥作品翻了出來。
那是一篇短話劇,在京林戲劇學院的畢業戲上排過,後來林瓊參加工作,無瑕顧及這個劇本,把它賣給一個導演系的年輕小導演拿來拍微電影,還拿了一個小獎項。
微電影限於經費不足,被輕微改編過,但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改編,比如男主小時候愛吃的糖,從五毛錢的真z棒強行換成了唯一的贊助商提供的啵霸奶茶。劇本註明了他是版權方,他又保留有初始劇本,拿來交差是足夠了。
只是七年前的東西放在現在看實在有點辣眼睛,林瓊沒有勇氣多看。他甚至覺得李萃看完之後,會後悔給他開出一場戲五千的價錢。
還好鄒彥生沒看過這個鬼東西也願意當冤大頭。
林瓊心想,他的運氣其實一直不錯的。
可鄒彥生卻主動問:「你打算把哪部作品給李導過目?《早鶯》?」
林瓊的表情跟見了鬼一樣:「草,你怎麼會知道這個東西?」
要知道這個戲雖然註明了林瓊是原作者,但叫林瓊的非常多,光是那一屆的戲劇學院就有兩三個,還都是女生。
鄒彥生是之前還說沒看過他的作品,這麼短的時間靠什麼來鎖定他的?
狩獵時刻嗎?!
作者有話要說:
小鄒:我有小玉京雷達。
瓊:倒也不需要這種東西(冷漠)
咦,這個人,不僅不雙更,更時間還越拖越晚了是怎麼回事?
第49章day49
49
李萃看過了林瓊的舊作,評價道:「還可以,稚嫩了些……看得出是有天分的,這小傢伙適合文藝片啊。」
《早鶯》的初始劇本講的是外出務工的男孩千里迢迢回鄉,回到小鎮後才發現家中的變故。祖母去世,母親改嫁,祖父痴呆,記憶停留在了男孩出生不久、男孩的父親剛剛過世的時候。祖父不顧母親的勸阻,執意在守在從前的家裡,偶爾和記憶中的人對話,對男孩的態度卻像是對待陌生人。
男孩決定留在小鎮照顧祖父,租下附近的老房子,在附近的飯店裡打工,也試圖喚醒祖父對他的記憶。
可他始終走不進祖父的內心,就像他也無法融入母親的家庭。
在母子倆的爭吵聲中,祖父的葬禮結束了。
男孩或許回來早了,或許回來晚了。
像一隻候鳥失去了舊巢,迷茫地繼續飛行。
製片人說:「就是陳舊了點,台詞和分幕都太舞台劇了,他沒做過電視劇,要學的東西還很多啊。」
「都是可以學的嘛,」李萃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變化,「誰也不是生來就會寫電視劇本的。」
製片人嘆氣。
「不滿意又能怎麼樣,先讓他寫個分鏡試試吧。」製片人問李萃,「許青河怎麼說?」
李萃嗤了一聲。「他能有什麼意見,嘴上說不滿意林瓊,實際上天天眼珠子都要粘林瓊臉上去了。能讓他管林瓊,他樂意著呢。」
劇本的完成度依然不夠,幾乎每天都要開會討論怎麼修改。許青河得知林瓊要加入,面露諷刺:「那讓他專門寫贊助的部分吧。」
有了注資,那就是有贊助。和電影不一樣,電視劇的贊助商往往多而雜,而且製片人拉到什麼贊助就得想辦法把人家的廣告塞進去,就算拉到的是菊康泰也得想辦法讓某個角色有痔瘡。
當然了,好好的一部懸疑劇再怎麼樣也不至於來菊康泰的廣告,比如來的廣告,對方投了一千萬,出手大方,要求三十集裡要出現十次推廣。十次,他媽的,也不怕觀眾看了直接把這個牌子拉黑。許青河冷笑:「除了贊助,不是還有之前那個堅果的牌子沒插。進去嗎?正好讓林瓊來寫,怎麼寫他應該清楚得很。」
許青河作為總編劇這麼安排,其他編劇也不覺得哪裡不對。畢竟來的就是默認去做一些無關痛癢又不需要水平的事。
林瓊和劇組簽了單獨的合同,合同上給他寫的工資是兩千一場,其餘的錢款走製片的私帳。很樸實無華的操作,通常為了避稅都這麼幹。就像有些勞務合同,月薪給的是三千,實際上合同里寫的就一千五。還有鄒彥生,他的合同里寫的是十萬一集,男二出場的總集數是三十三集。但實際上鄒彥生這次的片酬加起來絕對接近八位數,比作為主演的滑宇還要高得多。
這種灰色地帶是個人都愛踩,林瓊也算見怪不怪了。
他被拉進編劇們的臨時群組,這些人還都挺熱情,歡迎完之後還要夸林瓊在《水邊的樂園》里的表現,並表示有哪裡不懂的都可以問他們。
都說文人相輕,林瓊不是來交朋友的,沒有輕易接受他們套的熱乎。
許青河鼻孔朝天告訴他,鑑於他經驗不多,不好給他正式的戲份,讓他先寫點廣告場試試。
林瓊能有什麼意見,他拿自己當外包,自然不會對這種明顯的偏見說什麼。
反正他的重頭戲在鄒彥生的個人戲份。
圍讀結束後,鄒彥生這邊也剛好結束《八零年代小夫妻》的售後工作,完成了最後一場配合劇組的宣發直播。
林瓊的觀劇進度停留在男女主的的再一次經濟危機。男主角因為心軟,被親戚拖累,女主角沒有責怪他,而是說發生了什麼事都一起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