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躲进一旁的商店里,其他人听到枪声后纷纷逃避。
然后就被自己人控制住了。
就这么简单!
马丁听后笑着来到被控制的两个人面前。
周围是看情况控制住后看热闹的,不乏举着设备拍视频的。
“放开他,人家是受害者。”
马丁看着被害者说道。
“谢谢你,霍恩先生。”
“嗯,你是这里的人?”
“是的,我就住在两个街区那边。”
“好,去忙你的吧,我保证没人找你麻烦。哦,对了,谢谢你为了霍恩市的安宁做出贡献。”
一句话就抹清了对方在闹市开枪的事情。
马丁从来没有说过在自己的地盘禁枪。
禁止的是无故开枪。
人家用武力守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这哪里有错。
霍恩市又不是纽约市,一个小小的盗窃未遂,难道还要请律师扯皮吗?
总不能把自卫说成斗殴,各打三十大板把!
那不是耍流氓嘛!
马丁说着看向小偷。
可惜了,不是黑人,有点像拉丁裔。
以前不是没有生过这种事,只是那些人都聪明,做事都在暗处。
只有当被害人报警后,警局的人就去处理。
这家伙是第一个在闹市搞事情的,而且还被当场抓住的。
“威廉,带远点去处理。”
“好的。”
马丁转身离开,威廉他们知道该怎么处理。
哪里犯案就剁掉哪里!
抢劫跺脚,偷窃剁手。
如果有人受到身体伤害甚至丧命,那就按情节处理,总之不放对方好过就行了。
强奸剁*,然后那就送进到特殊的地方,让他们自己玩。
如果目标是未成年或者精装障碍者,那就先剁后奸再杀!
拐卖妇女儿童,这种事情还没有生过,毫不意外,依然是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