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片刻,气氛突然变得僵滞起来。
谢珣一向对女子没有什么耐心,但是对胡蝶,他已经非常难得地破了例。
“如果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
谢珣转身欲走。
胡蝶顾不上计较太多的得失,急忙脱口而出:“如果下次遇到危险,你是选择救我,还是袖手旁观?完全不顾我的死活?”
谢珣似乎微微一怔,他立即转过身来,一眼不错地盯着胡蝶。直到胡蝶枯瘦的脸蛋上露出一丝少女特有的羞涩。
她的眼神骤然间变得如此清澈宁静,完全不像是受尽苦难的乡野女子,反倒是透露出一丝就连男人都缺乏的坚毅与勇气。
气氛僵持片刻,胡蝶毫不退缩,她想要一个相对稳定的保障。
结果,谢珣没有让她失望:“如果我做得到,我会救你的。”
胡蝶这次是真的如释重负,不知为何,她之前跟谢珣有过一些短暂的接触,虽然胡蝶暂时不了解谢珣的真实身份和目前的处境,但是胡蝶愿意给自己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太好了!恩公,你能不能先给我买一身新衣服,买双新鞋子?你看我现在的样子,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嘲笑的,我还怎么悄悄地给你放哨呢?”
谢珣面无表情地板着脸,并未回话。胡蝶误以为他对自己有点不耐烦了,想想也是,哪有什么女孩子会主动跟不甚熟悉的男子要这个要那个的?
胡蝶虽然脸皮厚,但是也架不住谢珣如此藐
视自己。
两人沿着幽长的小巷子走了一段路,胡蝶见谢珣始终对自己不闻不问,心中也是颇为沮丧和失落,看来她真的只是一个小跟班,俗称跑腿的杂工。
偏在这时,谢珣脚步一转,将胡蝶带到一家成衣店门口。
“自己挑吧!”
谢珣依旧习惯性地冷着脸。
成衣店的伙计看到谢珣带着一个状似小乞丐的少女走进来,他本来不想搭理,但是等他看到谢珣从怀中掏出一只沉甸甸的银袋子,这伙计立即变了脸。
这伙计立马奉上一副殷勤的笑脸:“这位爷,你需要买点什么?外衣,鞋子,帽子,羊皮大氅或者斗篷,别看咱们店小,其实要啥有啥,从头到脚应有尽有。”
谢珣似乎有点不善表达,他用锋利的眼神扫视一圈,然后伸手指了指胡蝶。
胡蝶故意装出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笑道:“我家主子要给我收拾体面,你看着给我挑几件新衣服新鞋子吧?”
伙计将胡蝶上下打量一遍,暗中撇撇嘴,看来这个小跟班是托了主子的福。
片刻后,伙计将簇新的衣衫递给胡蝶,示意胡蝶自己换上。
胡蝶忙不迭地来到小隔间,将破破烂烂的衣服全部丢掉,然后换上崭新的着装。
然后胡蝶跟成衣店的伙计要了一把剪刀和一把梳子,将杂乱的头发梳理干净。
等胡蝶从头到脚仔细地收拾妥当,她从小隔间里走出来,脸上带着一丝忐忑和不安。
“恩公?你
看,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有资格给你当随从啦?”
店铺的伙计在一旁殷勤地笑道:“看着挺精神,就是晒黑了,你一个女孩子家,以后不要老是在外面乱跑,肤色要养出来,养得白白净净,才有男人喜欢你。”
胡蝶故作羞涩地勾起唇角,目光灼灼地看向谢珣,想要获得他的认可。
谢珣似乎微微一愣,然后他扭过头去,不甚自在地回道:“结账吧。”
俗话说得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由里到外焕然一新的胡蝶走在大街上,这次没有任何人给她脸色看,也没有任何人对她露出鄙夷轻蔑的眼神。
看着谢珣高大清俊的背影,胡蝶暗自窃喜,看来自己还真是找对靠山了。
青莲镇,祥云客栈。
谢珣暂时就下榻在这家客栈,胡蝶走到客栈门口,仔细打量一圈。
客栈规模不大,门面也是十分朴素雅致,地段算不得繁华,却是闹中取静,刚好位于青莲镇集市的东南角落里,站在三楼的窗口,甚至可以眺望不远处的青山绿水。
客栈的伙计主动迎上前来,讨好般笑道:“公子,你要的骏马我已经买来了。买马和草料一共是三十五两银子,你看?”
谢珣再次掏出银袋子,取出沉甸甸的雪花银丢给客栈伙计。
“得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