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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毛羽健论卫军官兵及屯(第1页)

四月十一日,云南道御史毛羽健上奏道:“太祖高皇帝朱元璋曾说过,我养兵百万,却不耗费民间一分一毫钱财。这里所说的不花民间钱粮的军队,正是指全国各地卫所的驻军。朝廷之所以要供养这批军队,原本就是为了随时可以调遣征战。外来调遣的军队需要转运粮饷供应,而卫所军则实行屯田制度,自行生产粮食。民间农田都要缴纳赋税,而屯田则只需上交收获的粮食,这就体现了古代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思想,这一制度深远而卓有成效。明成祖朱棣曾派遣英国公率领贵州、四川、广东等地的士兵征讨黎季犁,还调集北京、南京以及山西、陕西、山东、湖广等地的部队讨伐本雅失里。这些例子正是早期卫军调动参与作战的有力证明。

此后也有例子,比如马昂平定水徭之乱,韩雍平定大藤峡叛乱,卫泾平定西宁部落领沙把的叛乱,白能讨伐襄阳地区的匪刘千斤,程信成功镇压了山都蛮的动乱,万镗清剿了蜡尔苗的叛乱,潘潘出征击败了思恩部落领岑浚,邹文盛平定了香炉部落领阿傍的叛乱,李化龙征讨播州土司杨应龙。所有这些都是依靠卫所军的力量完成的。可见,卫所军事实上一直都在被征调参与各地的军事行动。

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明成祖亲自率领京营兵出王剌河攻打瓦刺,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明宣宗亲自带领铁骑从喜峰口攻打厘良哈,这些都是京营兵出征的早期实例。之后,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成国公率军抵抗大宁地区的朵颜部侵扰;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俞子俊出兵征讨亦思马因;弘治十八年(公元15o5年),面对侵犯大同地区的敌军,保国公朱晖驻守宣大防线。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流寇刘六、刘七带领群众北上,6完、马中锡驻扎涿州应对;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土鲁番入侵甘肃,金献氏自兰州出兵抵抗。所有这些战事中,均采用了京营兵。由此可见,京营兵也同样经常被征调参与战斗。

然而没想到的是,军队管理体系逐渐废弛,祖制荡然无存。京营的士兵拘泥于‘居重驭轻’的理论,长期未经实战训练,变得冗员众多、无所事事,而且骄傲横蛮,无法派遣上战场。卫所的士兵也因为之前的某些问题,遇到紧急情况时不立即调动,而是采取了另外的办法——招募新兵。可是,招募新兵就能算是长久之策吗?

卫所军队靠屯田维生,就像京营士兵靠每月放的粮饷一样。若是军队养了上千天,却一天也不能挥作用,那就如同成了无用的累赘。既然不使用这些卫所军队,那就应该用他们原本应产的粮食去供养募集的新兵,但现在却既不征收屯田的粮食,也不合理调度卫所军力,只知道提议向贫困百姓增加赋税,而不去关注从卫所中找到能自给自足的军队,这样做实在是违背了祖宗当初设立卫所和屯田制度的初衷。

现如今要解决军粮充足的问题,关键在于裁撤雇佣兵而重用卫所兵。若想重振卫所兵,要之举就是清理整治屯田制度。然而,时至今日,屯田制度已然弊端丛生,士兵们因屯田无须正式登记在册,可以借此逃避兵役,私下买卖屯田;豪强贵族因屯田不必缴纳赋税,可以避免自己的赋税义务,也私下收购屯田;而管理屯田的军官则因士兵逃亡可以独占屯田的收益,任由私人随意买卖军屯田地,却没有追补和监管。由于上述这三大弊端,军屯已经十剩无一。

现在如果要解决军屯问题,可以将军屯事务专门交由各省的兵巡道官员负责,明确规定他们的责任,命令他们务必做到:对于逃亡的军丁必须追回,死亡或绝嗣的要有人替补;对于私自典卖的屯田要追回;对于隐瞒侵占屯田的情况要严格核查。一旦有战争动员或征调需求,应命令兵巡道官员协同卫所掌印指挥官,一同押送士兵到营地服役。这样一来,士兵在被征调时,其所在的卫所原本应缴纳的屯粮就可以直接转化为军队的日常口粮;军队人数有了固定额度,军饷放就不会出现虚假冒领的情况,这是第一大好处。每个人都有明确的籍贯记录,逃跑的士兵可以被追踪,这是第二大好处。士兵考虑到家人亲戚,就不敢轻易挑衅闹事,这是第三大好处。每个人都明确自己所属的编制,官将之间也不敢随意掺杂混淆,这是第四大好处。士兵经过充分训练,临阵时就不会慌乱喧哗,这是第五大好处。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可以一举获得五大优势。”

毛羽健,字芝田,湖北公安县人,天启壬戌年(公元1622年)考中进士,最初被任命四川万县知县,之后调任到巴县任职,后又担任云南道御史,因为弹劾杨维垣、阮大铖为奸党,被降级并返回家乡。崇祯皇帝即位初期,毛羽健获得重新启用,并次提出了针对当时紧急问题的改革方案,特别指出驿站制度对民众造成了极大负担,主张应要对此进行大力改革,崇祯皇帝非常赞同他的意见。毛羽健因支持袁崇焕受到牵连,被革去官职,返回家乡,后来去世。

译者注:1。关于原文中的“居重驭轻”

,明朝自建立以后,在军事建设上采取了强干弱枝、内强外弱、居重驭轻的措施来进行军事布防,继承了自“唐宋以来,京师皆宿重兵,畿内外当天下之半”

的传统,京师地区驻扎了二十万左右的京营。由于种种原因,京营到了后期,战斗力极为低下,但又耗费了国家大量公帑。

2。毛羽健在奏折中深刻剖析了明朝卫所制度及其与京营兵体系的演变,并揭示了当时军队管理体制存在的严重问题。明朝初期,卫所制度作为一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军事组织方式,具有很高的战略价值和经济效益。它通过让士兵在闲时屯田,战时出征的方式,既能保证军队的粮食供给,又能减轻民间负担,还能维持一定数量的常备军力量,随时应对边境冲突和内部叛乱。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明朝中后期的卫所制度逐渐走向衰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士兵逃亡、军官腐败、土地买卖混乱、军队战斗力下降等。京营兵同样面临诸多问题,例如疏于训练、纪律松弛、战斗力不足。在这种背景下,面对军事压力时,朝廷往往不再依赖原有的卫所兵,转而采取临时招募新兵的方式应急,但这无疑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且新兵未经严格训练,战斗力难以保障。

毛羽健提出的改革主张,核心在于恢复并整顿卫所屯田制度,强调清理各种弊端,强化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军田回归军队控制,杜绝私相授受和逃避兵役的现象。同时,他主张赋予地方兵巡道官员更大的责任,加强对卫所兵的管理和调配,确保在战时能够迅动员并有效利用现有军事资源。

若历史能够按照毛羽健所设想的方向进行改革,明朝很可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卫所制度的功能性,减少对外来兵源的过度依赖,降低军事开支,提升军队整体战斗力。然而,历史的实际展并未完全遵循理想化的路径。明朝末期,复杂的内外局势、严重的社会矛盾以及官僚体制的积弊重重,导致卫所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困难重重,最终未能彻底解决军队的困境。

四月十一日,云南道御史毛羽健上奏道:“太祖高皇帝朱元璋曾说过,我养兵百万,却不耗费民间一分一毫钱财。这里所说的不花民间钱粮的军队,正是指全国各地卫所的驻军。朝廷之所以要供养这批军队,原本就是为了随时可以调遣征战。外来调遣的军队需要转运粮饷供应,而卫所军则实行屯田制度,自行生产粮食。民间农田都要缴纳赋税,而屯田则只需上交收获的粮食,这就体现了古代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思想,这一制度深远而卓有成效。明成祖朱棣曾派遣英国公率领贵州、四川、广东等地的士兵征讨黎季犁,还调集北京、南京以及山西、陕西、山东、湖广等地的部队讨伐本雅失里。这些例子正是早期卫军调动参与作战的有力证明。

此后也有例子,比如马昂平定水徭之乱,韩雍平定大藤峡叛乱,卫泾平定西宁部落领沙把的叛乱,白能讨伐襄阳地区的匪刘千斤,程信成功镇压了山都蛮的动乱,万镗清剿了蜡尔苗的叛乱,潘潘出征击败了思恩部落领岑浚,邹文盛平定了香炉部落领阿傍的叛乱,李化龙征讨播州土司杨应龙。所有这些都是依靠卫所军的力量完成的。可见,卫所军事实上一直都在被征调参与各地的军事行动。

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明成祖亲自率领京营兵出王剌河攻打瓦刺,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明宣宗亲自带领铁骑从喜峰口攻打厘良哈,这些都是京营兵出征的早期实例。之后,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成国公率军抵抗大宁地区的朵颜部侵扰;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俞子俊出兵征讨亦思马因;弘治十八年(公元15o5年),面对侵犯大同地区的敌军,保国公朱晖驻守宣大防线。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流寇刘六、刘七带领群众北上,6完、马中锡驻扎涿州应对;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土鲁番入侵甘肃,金献氏自兰州出兵抵抗。所有这些战事中,均采用了京营兵。由此可见,京营兵也同样经常被征调参与战斗。

然而没想到的是,军队管理体系逐渐废弛,祖制荡然无存。京营的士兵拘泥于‘居重驭轻’的理论,长期未经实战训练,变得冗员众多、无所事事,而且骄傲横蛮,无法派遣上战场。卫所的士兵也因为之前的某些问题,遇到紧急情况时不立即调动,而是采取了另外的办法——招募新兵。可是,招募新兵就能算是长久之策吗?

卫所军队靠屯田维生,就像京营士兵靠每月放的粮饷一样。若是军队养了上千天,却一天也不能挥作用,那就如同成了无用的累赘。既然不使用这些卫所军队,那就应该用他们原本应产的粮食去供养募集的新兵,但现在却既不征收屯田的粮食,也不合理调度卫所军力,只知道提议向贫困百姓增加赋税,而不去关注从卫所中找到能自给自足的军队,这样做实在是违背了祖宗当初设立卫所和屯田制度的初衷。

现如今要解决军粮充足的问题,关键在于裁撤雇佣兵而重用卫所兵。若想重振卫所兵,要之举就是清理整治屯田制度。然而,时至今日,屯田制度已然弊端丛生,士兵们因屯田无须正式登记在册,可以借此逃避兵役,私下买卖屯田;豪强贵族因屯田不必缴纳赋税,可以避免自己的赋税义务,也私下收购屯田;而管理屯田的军官则因士兵逃亡可以独占屯田的收益,任由私人随意买卖军屯田地,却没有追补和监管。由于上述这三大弊端,军屯已经十剩无一。

现在如果要解决军屯问题,可以将军屯事务专门交由各省的兵巡道官员负责,明确规定他们的责任,命令他们务必做到:对于逃亡的军丁必须追回,死亡或绝嗣的要有人替补;对于私自典卖的屯田要追回;对于隐瞒侵占屯田的情况要严格核查。一旦有战争动员或征调需求,应命令兵巡道官员协同卫所掌印指挥官,一同押送士兵到营地服役。这样一来,士兵在被征调时,其所在的卫所原本应缴纳的屯粮就可以直接转化为军队的日常口粮;军队人数有了固定额度,军饷放就不会出现虚假冒领的情况,这是第一大好处。每个人都有明确的籍贯记录,逃跑的士兵可以被追踪,这是第二大好处。士兵考虑到家人亲戚,就不敢轻易挑衅闹事,这是第三大好处。每个人都明确自己所属的编制,官将之间也不敢随意掺杂混淆,这是第四大好处。士兵经过充分训练,临阵时就不会慌乱喧哗,这是第五大好处。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可以一举获得五大优势。”

毛羽健,字芝田,湖北公安县人,天启壬戌年(公元1622年)考中进士,最初被任命四川万县知县,之后调任到巴县任职,后又担任云南道御史,因为弹劾杨维垣、阮大铖为奸党,被降级并返回家乡。崇祯皇帝即位初期,毛羽健获得重新启用,并次提出了针对当时紧急问题的改革方案,特别指出驿站制度对民众造成了极大负担,主张应要对此进行大力改革,崇祯皇帝非常赞同他的意见。毛羽健因支持袁崇焕受到牵连,被革去官职,返回家乡,后来去世。

译者注:1。关于原文中的“居重驭轻”

,明朝自建立以后,在军事建设上采取了强干弱枝、内强外弱、居重驭轻的措施来进行军事布防,继承了自“唐宋以来,京师皆宿重兵,畿内外当天下之半”

的传统,京师地区驻扎了二十万左右的京营。由于种种原因,京营到了后期,战斗力极为低下,但又耗费了国家大量公帑。

2。毛羽健在奏折中深刻剖析了明朝卫所制度及其与京营兵体系的演变,并揭示了当时军队管理体制存在的严重问题。明朝初期,卫所制度作为一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军事组织方式,具有很高的战略价值和经济效益。它通过让士兵在闲时屯田,战时出征的方式,既能保证军队的粮食供给,又能减轻民间负担,还能维持一定数量的常备军力量,随时应对边境冲突和内部叛乱。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明朝中后期的卫所制度逐渐走向衰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士兵逃亡、军官腐败、土地买卖混乱、军队战斗力下降等。京营兵同样面临诸多问题,例如疏于训练、纪律松弛、战斗力不足。在这种背景下,面对军事压力时,朝廷往往不再依赖原有的卫所兵,转而采取临时招募新兵的方式应急,但这无疑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且新兵未经严格训练,战斗力难以保障。

毛羽健提出的改革主张,核心在于恢复并整顿卫所屯田制度,强调清理各种弊端,强化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军田回归军队控制,杜绝私相授受和逃避兵役的现象。同时,他主张赋予地方兵巡道官员更大的责任,加强对卫所兵的管理和调配,确保在战时能够迅动员并有效利用现有军事资源。

若历史能够按照毛羽健所设想的方向进行改革,明朝很可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卫所制度的功能性,减少对外来兵源的过度依赖,降低军事开支,提升军队整体战斗力。然而,历史的实际展并未完全遵循理想化的路径。明朝末期,复杂的内外局势、严重的社会矛盾以及官僚体制的积弊重重,导致卫所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困难重重,最终未能彻底解决军队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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