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让宋峥清去做就好,她还是端着小碗等他把蟹肉剔出来吃吧。
宋峥清有非常漂亮的一双手,手指修长白皙,好若青葱,指尖尤其好看,是特别书生气的一双手,一看就知道他的手用来握笔写字,用来翻阅古书,但是现在用来吃螃蟹却格外好看。
他动作很轻巧,一点也不笨拙,几件小巧的工具在他手里是如虎添翼,一只螃蟹的肉被取出来还能把壳拼回去,又是一只完好无损的螃蟹。
孙晴好早就洗了手,拿手机咔嚓咔嚓拍照,然后上传,获取无数人的点赞和评论。
唐胖子:[口水]你们吃螃蟹居然不叫我!
骚少:我们在看无聊的晚会你们居然在吃螃蟹!
刘大头:简直丧心病狂!没有人性!人干事?!
谢寰:给楼上三位点赞,PS,我在外地和女朋友吃饭中,终于不用看那无聊的节目了,哈哈哈
大家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顺便吐槽谢寰拉仇恨。
唉,有权的人,就是辣么任性!
宋峥清在接触她之前从来不知道还有吃饭前先拍照这种事情的,他是大家族里出来的教养良好的孩子,和长辈一起吃饭一定会等长辈拿了筷子才会开始,然而他现在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举动。
如果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事情值得留念,值得让她认为这是美好的,值得秀的,那么,生活是有多么幸福呢,他简直不敢想象。
他所说的礼物是在孙晴好去参加周甜婚礼的前一天收到的,被神秘得包在一个盒子里,她有点好奇:“我现在打开吗?”
“现在打开。”
里面是一串手链,很长,可以绕几圈在手腕上的那一种,看起来像是佛珠,但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孙晴好没有看出名堂来:“这是什么?”
“木犀香珠。”
和宋峥清呆的久了,自然也就知道所谓的木犀是指桂花,这难不成是桂花树磨成的珠子吗?
当然不是。
宋峥清怎么会用那么LOW的法子呢?
那是趁着清晨露水未干的时候,把含苞待放的桂花从枝头打下来,然后去掉花蒂,再用石磨把花磨成花浆,用细纱布去净水分,再碾磨,捏成小球,刺孔,最后晾晒风干,用细线穿好,这才是一串香珠。
孙晴好的表情简直不能用震惊来形容,她绕在手腕上的那一串香珠,敢情真是用桂花做的,这怎么看得出来呢?
这份心思实在是太巧妙了。
“等到来年蔷薇花开的时候,可以做得更好,压模子做成鸳鸯玉佩,到时候你一块我一块,好不好?”
他温柔地替她把木犀香珠缠绕在她的手腕上。
孙晴好微垂着头,努力让自己不要太感动而落泪:“好。”
她哽咽着说,投入他的怀里。
“明天去参加婚礼,穿那身秋香色的旗袍好了,和这个很搭。”
这件织锦旗袍也是宋峥清亲手绘制的花纹,仙鹤与祥云,非常雅致古典,李鱼丽喜欢得不得了,问他能不能用边角料做一块丝巾。
“那天来得都是老同学,你就不怕吗?”
“怕你和别人旧情复燃吗?”
他失笑,“晴好,我那么努力如果还是留不住你的心,那我也是真的没有法子了,你教教我要怎么办才好。”
孙晴好也不禁想,世界上还会有比宋峥清更好的男人吗?她见识过这样出色优秀的男人,她的目光怎么还能为那些平庸碌碌的男人而停留呢。
她甚至已经不记得前男友的样子了。
谁管他长什么样呢,模糊也就模糊了吧。
她心安理得地想着,一点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她推了他的肩头一把:“都是你的错,宋峥清,你这一招玩得实在太漂亮了,就算知道你有阴谋,我也跳得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