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礼上了大学。
各人的事业也都蒸蒸日上。
真是美好的生活,不过如此了。
B市,沈家。
自从沈逸和刘玛丽离婚后,这还是第一次回到别墅。
刘玛丽离婚之后,回了趟美国娘家,原本想找娘家人撑腰,谁知道老爷子反而将她一顿臭骂,哥嫂也骂她糊涂。
她在娘家日子不好过,没待半个月就自己灰溜溜的回来了。
回来之后,才发现沈逸带着两个儿子回了乡下参加沈翎婚礼。
她打电话找沈逸要儿子,结果,沈逸说,孩子们在季家,跟季家人亲热着呢,不愿回来。
刘玛丽气坏了,可又不知道季家电话,想去县城季家找,又觉得丢面。
这不,一直等沈逸将两个儿子接回来,才想发飙。但没想到,时隔多日不见,儿子沈煜竟然没有她想象中的苍白瘦弱或者病情加重。
皮肤依旧白皙,但是却有了血色,让整个人的气色在这样的冬日也显得好看。
当然,最让人诧异的是,沈煜因一直坐轮椅,整个人显得有些清瘦单薄,可这次见到,很明显的能看到,他强壮了许多,结实了许多。
以前清澈又忧郁的眼睛里,竟然熠熠生辉,有了快活的神采。
跟她说话时,声音也大了,爽朗了,还会哈哈大笑,完全不顾形象。
他还拿着一袋子什么米面,认真细致的交代王妈要怎么做才好吃。
那灰蒙蒙的布袋子那样丑,还有那里头什么面,刘玛丽真嫌脏。
但见到儿子这样,刘玛丽原本想要发难的话,卡在了喉咙里,竟然骂不出来了。
之前还骂沈逸不配当父亲,竟然将个残疾儿子丢在乡下。
现在,她很好奇,儿子在季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变化?
那晚,王妈按照沈煜教的,特意炖了只老母鸡来配这米面。
做出来之后,沈煜一定要让刘玛丽尝尝。
刘玛丽嫌弃乡下东西,但是,看沈煜吃的那么香。而且,儿子那么极力推荐,兴致那么高,她也不想扫兴,就吃了两口,没想到味道着实不错。
那晚,他们娘儿俩都吃了一大碗的鸡汤面。
之后,娘儿俩坐在客厅里,沈煜兴致勃勃的跟刘玛丽说了他在季家的生活。
“季家人很好,真的很好,季雪她哥,话不多,但是很能干,她嫂子就有些爱唠叨。
不过,我爱听她说话,尤其是她,还有她婶子,每次他们一说话,我就感觉像听相声似的,特别有趣。
我玩的最好的,是季雪的两个侄子,一个季礼,一个叫季书,他们比我小一些,但是,很懂得照顾人。
对了,我现在会打篮球了,我投篮投的很准哦——”
“打篮球?”
刘玛丽不敢相信。
沈煜自信满满,“妈,回头我投给你看啊。虽然,我腿不好,但是,这没什么,我仍然能做许多事啊……”
刘玛丽,“……”
“对了,这次在季家,小灼他帮了我许多。”
沈煜又道,“每次出去玩,都是他背我下楼。晚上,我跟他睡一个屋,他总是照顾我。”
“他?”
刘玛丽更是不愿相信,沈灼那小子,一向傲的很,不止对她这个妈,自小到大对沈煜那也拒之千里的,平时沈煜主动跟他说话,他也都爱答不理的。
“小煜,你哄妈的吧?那小子会照顾你?我怎么不信呢。要说他把你从楼梯推下去,我还能信的多点。”
“妈。”
沈煜突然神色严肃的看着刘玛丽,“我知道,你一直不喜欢小灼,我也是,你恨他出生时差点害你丢命。我是怕他抢了你们对我的爱。
可是,现在想想,他很无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