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景时清楚的记得,那时候在他说完后,纪笙笙托腮小女孩一样看他好久好久,问他:“你干嘛要长得这么帅,帅的让我都有点神魂颠倒了。让我有种不做你女朋友不跟你交往试试感觉会很亏呢。”
他们在一起交往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纪笙笙好像问过他一次:“你猜我们谁先爱上谁?”
他说:“不知道。”
她笑,特自恋的裸露着光滑的腿跨坐在他身上:“你会先爱上我,谁让我可爱漂亮还性感了。”
嗯,时间证明,果真是他先爱上了她。
爱上了,所以对她有占有欲了,看不了她跟对她有想法的男人单独在一起。譬如,今晚。
爱上了,所以最近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会去她所在的楼层转一圈,只是因为想要看他喜欢的小女人一眼。而为了让这个小女人也注意他,再次把她迷得神魂颠倒,他很有心计的每天穿的衣服都不带重样的,把自己打扮的是要多好看就多好看。
有人说,他每天的视察工作简直是来走秀的。
嗯哼,就是走秀的,走秀给纪笙笙看的。
扭头再看看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温景时心想他算是真的栽在纪笙笙手里了。
“哥,想什么呢?”
对着窗外刚发一会儿呆,温景时听安寰问他。
温景时回个神:“没什么。”
安寰想一下:“哥,你不会是因为我刚问了你跟你前女友在墨尔本是怎么开始的,你刚才突然的就想起她了吧。”
叹息下,安寰说,“哥,我这三年来也真好奇你那前女友长什么样,改天给我张照片看看好不好。”
抿下唇,安寰又说,“哥,说心里话,我觉得你找你前女友的眼光也挺让人不敢恭维的。你说当初你为了救她受伤,而你受伤在医院那段时间,我去看你,却从来都没见过她出现一次,太没良心。”
温景时回他:“你去看我的时候,已经是事发后一个月了好不好。纪……”
脱口而出想说纪笙笙的,但纪字一出口,温景时及时反应了过来,打住了,“她去过医院很多次的,不过被我打发走了而已……”
“是吗。”
安寰挑下眉,“哦。”
他刚出事儿时,纪笙笙几乎是天天过去的,过去照顾他。
只是他当时觉得已经分手了,他救她也是心甘情愿的,不想看她每天过来都一副内疚的样子,而那时候,她也办理好了一切手续就要回国了,他只能骗她说他没什么事儿,休息几天就好了,以后没事儿就别过来看他了。
纪笙笙真的挺有良心的了。这三年来,每逢春节的时候,他都会收到纪笙笙的短信的,祝福还在异国他乡的他节日快乐的同时,顺便问他腿是不是好的彻底了。
不过,他现在瘸了,纪笙笙不会介意他是个瘸子吧。
噢,该死的。喜欢上一个人,原来也是会患得患失的。
说实话,这三年来,虽然腿是瘸的,但他却从来没把自己是瘸子这事儿当成过事儿。而现在……
顿一下,温景时给医生陈启义打了电话:“我的腿,到底怎么样才能彻底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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