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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第1页)

坐定之后,两人商量了片刻,扬言要吃羊肚菌土鸡汤和腊肉炒野山菌。

掌柜一听这就是有钱的主儿,到手的鸭子怎能飞了?

可生意上门,食材也有,就是没人能掌锅!掌柜又怕学徒做出来再将贵客赶跑,一时间悲喜不定,急得直跺脚。

花枝见状小声同沈晚夕提议道:“嫂子要不做做看?”

沈晚夕的确有些手痒,但又不确定自己做的能否符合客人的口味,若是做出来得客人很满意,她也担心自己抢了厨子的饭碗,可若是贵客不喜欢,就像掌柜说的将人赶跑了,日后她还怎么跟客满楼合作?

似乎还是置身事外的好。

花枝说得小声,却恰好入了掌柜的耳。

掌柜想到前些日子吃过小娘子做的松乳菇和炖豆腐,确实是难得的美味,他又仿佛看到一丝希望,忙同沈晚夕说道:“小娘子,这里只有你能上了,要不就试试看?”

客人催得紧,掌柜的又一把辛酸泪,像是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了,沈晚夕思索半晌,只得叹了口气点点头。

她先让学徒帮忙将土鸡清洗干净,剁成小块,加入姜片和葱段焯水去腥,自己这边洗净刚刚从山里带过来的羊肚菌,对半剪开,撒一碟花雕酒,再将鸡块、羊肚菌、红枣、姜片一并放入锅中炖煮。

另一边起锅烧油,腊肉切成薄片入锅翻炒,待出油炒干后,沈晚夕再挥一把葱、姜、辣椒入内,油汪汪的腊肉片掺杂着翠绿的葱段、鲜红的辣椒,滋滋的油声从锅沿溢出来,刹那间整个后厨香味爆开,翻炒片刻后,沈晚夕再将洗净的手撕菌子加入锅中,继续以大火翻炒。

掌柜眼巴巴地盯着锅里的窜出了的美味,直咽口水,外头的客人闻到这香味也都坐不住了,眼睛直往后厨瞟。

腊肉炒山菌先上了桌,咸香的腊肉配上鲜嫩的野山菌,葱香扑鼻,香辣脆爽,登时教人食欲大开,客人甚至连米饭都叫上了。

等鸡汤上了桌,两人已经吃得七八分饱,那女子软着嗓子同男人笑说:“早知道不点鸡汤了,都怪这腊肉炒得太好吃,肚子都盛不下了。”

男人劝道:“听闻羊肚菌养皮肤,多吃一些对你们女人好,还是喝一些吧。”

沈晚夕在旁浅浅一笑,揭开砂锅盖子的同时,客人连同店里其他几人鼻子都尖起来了。

清澈的鸡汤上浮着一层金黄色的油珠儿,看一眼便让人食指大动。山珍生而鲜美,无需过多的处理,也不需要各种香料调味,原汁原味最是难得,而土鸡肉质紧实细腻,食之香而不柴却越嚼越香,与羊肚菌相配合更是汤鲜肉嫩,香醇浓郁,细细品来回味悠长。

掌柜的看着两人扶墙出去,自己激动的小心脏也颤抖不已,竟将二人喝剩下的鸡汤一股脑儿喝光,咂咂嘴,更觉回味无穷,转头就对沈晚夕竖了根大拇指。

手艺这么好的小厨娘,掌柜的当即生出了将她留在店中的心思,可却被沈晚夕婉拒了。

一来她并不想在外头抛头露面,何况是抢人饭碗的事,二来每日采山珍本就辛苦,能赚点小钱过日子她就已经很开心了,更多的时间,她还是想要和云横在一起。

在掌柜恳求之下,沈晚夕只好答应常来店里露一手,给客人换换口味,也给店里增点人气。

☆、初尝蜜桃酒

“真不想去?”

云横从河边洗了澡回来,足足饮下两碗兔肉粳米粥,这才搁下碗,抬眸问她。

沈晚夕垂头小口喝着粥,漫不经心地回道:“做饭在我这儿是个精细活,不是日日赶鸭子上架似的推着我做十桌、二十桌,最后样样都成了一个味,那样的菜是没有灵魂的。”

“我阿娘做饭呢,享受的是那份忙活起来的喜悦,是满满一大桌子菜的成就感,是酒馆楼上楼下人声鼎沸的热闹。我跟她不一样。”

她手掌撑着下颌,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碗底最后一块兔肉丁,“我想做一样东西可以等上一月,一季,甚至一年,或许是一年里第一树桃花做的酥饼,是漫山遍野去寻找的一棵或许根本就找不到的松茸,还有自己亲手采的鸭梨做成的粳米粥,我喜欢慢慢悠悠的日子,做自己喜欢的菜,给喜欢的……”

沈晚夕顿了顿,感受到面前人目光投过来,忙低下头把最后一块兔肉吃完。

云横思索半晌,低声道:“日后若你想忙活了,咱们可以在镇子上置办一处宅院,再给你买一间铺子,自己开个小饭馆。”

沈晚夕笑着点点头,和云横两人开个小馆子也不错,云横上山打猎,店里的野味自是不用愁了,她每日固定只做那么几道菜,每一月每一季都有最新鲜的食材,既能让客人们赶早来,她自己也轻松得多。

未来的日子这样过着,似乎也不错。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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