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取下帽子,露出一张刻着皱纹的脸,
“你是来处理狼群的吧,我等你很久了。”
“你知道我会来?”
孟庄道。
“当然,每次都是这样。”
老猎人低声骂了一句什么,随后道:
“不管怎么说,我们先吃点东西,然后出,把这群畜生赶到林子里去……我去弄点肉干。”
孟庄一脸懵逼接过削皮小刀,在框子里摸了个土豆,边削皮边高声道:
“你们没想过其他办法么?”
“什么办法?”
老猎人走了进来,将风干黑的肉条撕开,丢进锅子里,
“诺里斯的抠门程度,从远古高地的遗忘圣殿,到无人踏足的边缘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二十个第纳尔的赏格,已经让他暴瘦六十斤,再加一个,恐怕比从龙嘴里抠一个金币都困难!”
老猎人骂骂咧咧的将盐巴洒进锅子,又在壁橱里翻出一个手臂粗的黑面包,
“狼是最狡猾的畜生,它们知道我们没能力彻底消灭它们,就开始把这里当做农场,每年这个时候来收割一波。”
“我从伐木工小屋那边过来,没现有什么吸引狼群的东西啊。”
孟庄困惑不解。
“也许是……习惯?”
老猎人不敢肯定。
两人一起陷入思索。
孟庄不相信过去的这么多年中,伐木场对狼群毫无抵抗,双方至少也是五五开才对。
按理来说,狼群袭击人类聚集地,总应该有所图谋。
现实中,一般是家畜、家禽这些,在狼群看来,是优秀的食物来源。
然而在石锯伐木场,伐木工们不事生产,没有养殖任何东西,全部依靠孟庄来时,乘坐的大篷车运输。
况且伐木工不说体型大小,手里是有武器的,对狼群来说,是个不小的威胁。
“这个问题,我以前没怎么想过。”
老猎人搅动着肉汤,字从牙缝中迸出,
“这不重要,我们只要干掉它们,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你要和我一起去?”
孟庄道。
“你知道狼群在哪个方向吗?你知道它们有多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