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廷沃尔德村距离贝克兰德不算近,第二天晚上,戈登和休才到达了贝克兰德。
7月17日一早,戈登坐在蔷薇长街21号的家中,“黄涛”
两个字依旧在他心头翻腾。
他打开床头柜,翻出一叠现金。点了点,一共有1oo金镑左右。这是他手头所有的现金了。
他打算去找“纹身肌肉男”
劳尔,把这1oo金镑全都用来购买罗塞尔日记……希望能从中找到一些线索。
就算花光了,自己银行里还有另外1oo金镑存款,也不至于完全失去抵御风险的能力。
手头拿一半儿,银行里存一半儿,这是他“上辈子”
就养成的习惯。
刚揣上钱走了几步,戈登又停了下来。毕竟这些金镑可都是自己出生入死挣来的呀……这么大手大脚花掉,还真是有点儿肉疼。
有没有什么办法不花钱呢?
他灵光一闪,想起上次在酒吧里,自己靠着对中文书法的一点点理解,就轻松把劳尔忽悠得五迷三道的事。
他不是特别喜欢“罗塞尔图案”
么?不是喜欢纹身么?
可这小子身上纹的都是些什么啊?左膀子纹的是“金猪”
,右膀子纹的是“阿苦”
,腰间纹着“大壮”
,胸口纹着“仙女”
……
如果自己能送他一副真正牛x,真正具备美感的“罗塞尔图案”
,还怕他不愿意用罗塞尔日记来交换么?
说干就干,戈登马上动手准备起来。
他把客厅橡木大桌上的杂物全都挪走,把书房的墨水瓶拿了过来。书房那个桌子太小了,要想写好汉字,那点儿空间怎么挥洒得开呢?
羊皮纸倒是凑合能用,他找了几页大一点的,铺到了橡木大桌上。又拿了两个茶杯当做镇纸,把羊皮纸牢牢压稳。
纸有了,墨有了,砚就算了,现在剩下的就是最关键的部分——笔!
戈登坐下琢磨了一会儿,跑进卧室,找出上次往外套袖子里缝暗袋剩下的零碎棉布。
他将棉布拿到橡木大桌上,调整好角度,搓成了棍状。尖端则露出了一个由棉布边缘形成的“笔尖儿”
来。
他把这支“棉布毛笔”
拿到盥洗室沾了点儿水,再到客厅橡木大桌上试了试,没问题!线条饱满,笔锋犀利!
戈登把“棉布毛笔”
甩甩干,坐到椅子上打算歇一会儿,顺便想想写点什么字去忽悠劳尔。想着想着就走了神,竟琢磨起书法来了。
若不是这羊皮纸太小,墨水也太少,其实我拿打扫卫生用的扫把拖把还能写得更好看一些……
铅笔钢笔虽然也可以写出好看的汉字,但在线条变化的幅度上,跟软笔相比还是差点儿意思。
说起来,鲁恩语也好,最近天天在学的古弗萨克语也罢,都属于字母文字。
相比这些字母文字的书写,汉字书法在美感上,完全就是以“跨越维度”
的方式甩开了它们!
大多数字母文字的书写,其线条变化往往是一维的,至多是二维的。而汉字书法则是三维的。
如果算上“墨色的浓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