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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第1页)

现在让程勇新头疼的是这部《活着》要不要发表?能不能发表?

第一百零五章首看权

作为一名入职十年的老编辑,程勇新很清楚《活着》这部小说在审查上肯定过不了关,除非进行大修,只是一旦大修,这部小说就会失去原有的风格。

不说会变成平庸之作,也会消减掉其中的艺术特色。

编辑的责任不仅仅是发现优秀的作品,还要负责用专业的眼光帮助作家完善作品。

所谓完善,也就是进行修改,有些修改是为了作品更好,有些修改则是为了应付审查。

就算《百花》杂志后面有李老先生坐镇,也不能随心所欲,想刊登什么就刊登什么,只能说可以稍微出格,但出格的有限。

程勇新想了想,就把《活着》的稿子拿给了社长李琳琳。

李琳琳是李老的女儿,延续了父亲主持杂志社的风格,支持青年作家,支持在文学上有所创新的作家,成为了先锋派作家的保护人。

华国不少先锋派作家都是在《百花》杂志上成名,从而成为华国作家群体中的少壮派。

李琳琳看到这本小说,不由得想起年前在京城开会的时候碰到了慕致远,两人在闲谈的时候慕致远不经意的提到过这部小说。

“你觉得怎么样?”

李琳琳询问道。

“稿子的质量很高,很有特色,就是内容上涉及不少敏感地带,审查上怕是过不了。”

胡勇新如实说道。

“那行,我先看看吧。”

李琳琳淡然道。

程勇新离开后,李琳琳一边翻着稿子,一边想着事情。

她虽然生活在沪城,但不代表对京城的事情不了解,尤其是上级主管部门文化部的官员。

慕致远目前只是一位副司长,位置不上不下,也不是分管领导,不过此人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属于改革派,有能力有干劲,前途不可限量。

李琳琳听说慕致远的独生女出嫁了,林子轩应该是慕致远的女婿,这么说来在京城……

她很快就不再考虑这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因为她被小说的内容深深吸引了。

看完《活着》,她发现自己误会了慕致远。

李琳琳原本以为慕致远是为了女婿才在京城说了那番话,她平时最厌烦这种关系户。

《百花》杂志能够在华国文坛享有盛誉,就是对稿子严格把关,不达标的稿子无论有什么关系都不能发表,这才是纯文学。

现在看来,慕致远应该是知道其他文学杂志不会发表《活着》,这才介绍到《百花》杂志社来,她应该感谢慕致远。

粗略看下来,《活着》这部小说让李琳琳很震撼,就像是在看一部民族的苦难史。

从小的方面说,这是一个人如何活着的故事,从大的方面说,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缩影。

即便没有慕致远的关系,《百花》也要发表这篇小说。

她是一个很有胆识的人,别的杂志社不敢发,她敢发,先发表出来再说,大不了就是犯错误,写检讨,写完检讨下次碰到这种事还会再犯。

这就是屡错屡犯,反正她是李老的女儿,也没人会把她撤职。

这个年代有一个“首看权”

的说法,一些人可以在杂志没有出版前看到杂志的内容。

比如说华国大导演张艺谋,在1988年就和《百花》签订了“首看权”

的协议,他支付一些费用,每一期《百花》杂志的清样出来后,会邮寄给他一份。

这时候,杂志还没有上市,张艺谋就有时间决定哪篇作品他想签下来改编成电影。

这说明在《百花》上发表的作品质量高,不少影视行业的公司和大导演们都会与有影响力的文学杂志签订类似的协议,从而抢得先机。

李琳琳决定把《活着》发表出来,而《百花》的清样也会提前寄给拥有“首看权”

的人。

林子轩不清楚在沪城发生的事情,他正在和慕姗姗收拾行李,准备前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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