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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功败垂成时(第2页)

李大少怒了,因为他的家将已经全部死光,“援兵!”

王守仁吐出一口血痰,指了指北城门附近的四千余明军,笑道:“都在此处了。”

李大少的心在滴血,家族费尽心血培养的数十名家将,就这么断送在这个破城门上。他一脚踢飞那杆象征着身份的亮银枪,捏紧手中的长刀和木盾,狠声道:“那咱俩就一起死在这儿!”

王守仁淡淡一笑:“那得死出点样子来。”

李宏猛地冲到蒙古人最多的地方,一往无前地杀了过去,他本就生得高大威猛,打了半日,染了无数血迹,如果不是脸上还有些浮肿的酒色之气,恐怕得用“有如天将一般”

来形容他。

看到李参将李大少都冲到最危险的第一线,卫所兵们都被他的武勇所鼓舞,纷纷怒吼着,跟在李大少的身后,朝那群蒙古人杀去。

从最后一个蒙古人的身体中抽出长刀,看着卷曲的刀刃,李大少正准备英勇地放眼四望,顾盼自雄,不料一支长箭呼啸而至,一下子穿透了他的身体。

“你能够被本汗亲手所杀,”

小王子缓缓放下手中的长弓,看着城头那个杀了自己数名勇士的明军大将,冷冷说道,“也算是荣耀。”

李宏的身体并没有倒下,而是一把折断箭杆,脸上露出彪悍的血色,一刀挥出,砍断一个蒙古士兵的五根手指,让这个刚刚爬上城头的倒霉蛋摔死在城下。

小王子身后的将领们群箭飞出,一支、两支、三支……

数十支箭,几乎不分先后地插入李大少的身体,令他那强壮的身躯猛地后仰。

倒地之前,离他近在咫尺的王守仁,看到李大少的嘴角,挂着一丝苦笑。…。

一个改过自新的英雄,总是容易早死,不管是在小说戏剧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

在正史中因平定山东、江西诸盗民乱,而名留青史的李宏李都督,提前数年,死在了五里寨的北城城头,射杀他的,是在正史中与他完全没有交集的小王子。唯一能与正史带点关系的,就是他临死前的上司,都是王守仁。

至于李宏死后,山东和江西的民乱,究竟由谁去平定,这种由穿越者带来的哲学问题,只能交给朱寿自己解决了。

攻上城门的蒙古兵,都被李宏带人杀死了,侥幸生存的明军们,出一声巨大的怒吼。

“战斗,才刚刚开始。”

小王子看着兴奋的明军们,将手一挥,身后的几员将领,便领队冲了上去。

一个兴奋过头的卫所兵,正扛着军旗四处飞奔,被新上来的蒙古兵一箭射杀,他的身体软软地靠在城垛上,双手却用力地将军旗树起。

临死的那一瞬间,在他的瞳孔里,是一面明黄色的大明龙旗。

朱诚把守的城门,终于被蒙古人攻破了。数条青石倒下,砸死了几名蒙古人,但更多的蒙古人却一涌而入,在狭小的城门洞里,与明军战成一团。

数十步方圆的城门洞,此时大约集中了近千名两族战士,人挤人,人挨人,别说用刀砍,就是伸直手,都显得特别困难。

唯一的杀人手段,就是用匕捅人。

匕在战场之上,是最没用的东西,因为不捅个十几下,或者捅中要害,是杀不死人的,太不效率了。所谓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用小匕捅人,连三分之一支箭都比不上。

但是在这个狭窄的空间,匕和短刀却是唯一的武器,双方的战士你捅我一刀,我捅你一刀地流着鲜血,双方纠缠在一起,杀得血肉横飞。

朱诚不是李大少那种能够忽然变身的种,也不是仇钺那种从小兵混上来的老油条,他的大腿上被蒙古人捅了一下,血流如注,几个亲兵拼死将他拖了出来,靠在城墙上,大口喘着粗气。

城门洞里的血战,不以朱副将的撤退为转移,依然在继续着。人堆得太多,蒙古人冲不进来,明军也打不退蒙古人,近千人挤在一处,居然比青石堵城门还好使。

二月的太阳,惨白地挂在天空中。

一个老万户靠近小王子,低声道:“大汗,时辰到了。”

南朝皇帝将在今日未时,率军渡过桑干河,从西北方向,朝小王子的军阵袭来。对于明军来说,这是一个中规中举的打法,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战将如云,不管是谁,都不会兵行险着。

半渡而击?有王守仁和五里寨在身后,再加两河之间的半岛地形狭小,完全没有半渡而击的条件。因此留给小王子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从东北方向的浑源川逃亡。

小王子此战,不是用错了他那精妙的战略战术,也不是败给了王守仁和五里寨,更不是败给了内部的诸子争斗。他的错误,只有一个,那就是错估了南朝皇帝的勇气。

土木堡之变后,居然还有胆敢率军出征的南朝皇帝?

小王子两眼直,瞪着近在咫尺的北城城门,他还有两万多勇士,而守城的明军,早就不堪一击了,只要再多一个时辰,不!再多半个时辰,他就能改写历史!

可惜,历史永远没有如果。

“传令下去,”

小王子脸上的剽悍之色,瞬间便一扫而光,他那雄鹰一般的目光,变得浑浊而悲伤,容貌也似乎老了十岁,叹了口气,对老万户说道,“退兵,东渡浑源川。”

蒙古人的军号声响起,无数的士兵,从战场上脱离出来,像潮水般退了下去。

王守仁站在城头,看着身边的卫所兵们,一向古井无波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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