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句话是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七王爷大寿34
於广土再半个月後见到庄七,发现这人越发俊俏了,哪里是三十五要到三十六的样子呢。
反观自己,则还是那麽土不拉几,因为伤重未痊愈,脸色不是苍白就是蜡黄。
整个人还瘦了一圈。
而庄七恢复每日练功,精神头好得很,虽还没有像以前在皇城那样飞扬跋扈,不过现在那份凌厉到被藏得更深,定力不足的人,一个眼神都会被他看得背後发凉。
於广土就坐在石桌边上,托著腮,看庄七在不远处练剑。
一朵剑花挽得霎时好看,於广土看得痴傻。
他天生骨骼身段不好,不是练武的料,现在也最多有个轻功稍微过得去,关键时刻逃跑保命。
所以隔行如隔山,再加上本来心里就偏,所以看著庄七,就觉得他真是厉害得不得了呢!
肺里痒得厉害,忍不住轻轻咳了几声,然後就看到那人的动作顿了一顿,眉头皱了那麽一下。
哎呀,看来是打扰到了那人呢……
当然,他本身在这里的存在,就是一个打扰了。
“这几天去哪里了?”
庄七收了剑势,负在背後,踱步过来。
於广土摸摸鼻头:“怎麽,想我啦?”
庄七连哼一声都懒得。
於广土撇撇嘴:“你就不能说个好听的让我痛快痛快?”
庄七淡淡说:“可以让你痛。”
“……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於广土换个话题,一边狗腿地给他倒了杯茶,双手捧著放到他面前。
庄七看了下,方才坐下,放下剑,端起茶杯来,喝了一口。
於广土看著他袖子滑落,露出手腕上的疤痕。即使用了上好的活血生肌的药,但他手脚腕上的痕迹,却也终究是消不了的了。
“比如?”
庄七放下茶杯,挑眉。
“粗茶淡饭不若以前精美,吃得习惯吗?”
於广土问。
“前天饭里吃出个苍蝇腿。”
庄七说。
“……那穿的衣服还够吗?”
於广土又问。
“带过来的都是去前年的,这两天练武破了几件。”
庄七答。
“晚上睡觉呢?被子盖得暖不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