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虫子在我的衣服里乱转,我睁大双眼,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手,拿起锦囊迅速钻入衣下,将萤火虫装入其中。
行动还算顺利,我将锦囊系紧,盘腿坐在溪边,打算先歇息一会儿。
借着月光和萤火,我拎起锦囊在眼前晃悠,下意识的偏头,让耳边传来了叮铃铃的清脆声音,我这才想起昨日敏敏姐姐送给我的银铃发绳。
发绳是粉色的绸带,挂着一串银面铜质的小铃铛,我很喜欢这个东西,戴在头上到处跑的时候听到它响,就感觉自己也像是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因为我听说普通人家的小孩浑身戴着铃铛就是他们的爹爹娘亲为了防止他们走丢。
我将精致的发绳取下来,转而用衣服上的破烂布条系好头发,然后将银铃粉带系在锦囊上,想着一起送给他。
我的想法很简单,一则,他们搞礼乐的,一定很喜欢这样叮叮当当的东西,其次,我也不想他走丢。
因为害怕自己会错过时辰,我放弃了珍贵的睡眠时间,拖着一身水跑到解语楼,在门边缩成一团生熬到寅时,这次我已顾不得门口的姑娘们有没有注意到我,一心只想冲进门赶到琴房。
以至于在我前脚踏入琴房的那刻,解语楼的打手后脚也跟了进来。
我很后悔没有制定一套周密的计划潜入楼中,方才实在太心急,害怕他久等,更害怕他这个小机灵鬼儿将我超时的几个弹指也算作迟到。
问题是,他并没有在琴房里等我,我回过头时,等着我的只有棍棒。
那是我自不与狗争食以来第三次被毒打,我拼命强调不能打我的脸,却被嘲笑长得磕碜,他们根本不明白我年纪小以后还可以再长长的道理,也不想明白,他们一心只想将我打到跪地求饶。
我难以忘记,他赶来琴房时,看我的眼神。
第6章腰细又能怎么样
琴弦上刺眼的血色将我拉扯回神。
他的声音还是这般美妙,神情还是那般冷傲。
我含住被断弦割破的手指,吮抿着鲜血,腥甜的味道在我的嘴里蔓延开来,就像一张被墨水晕染的宣纸,一如我此时泛滥的思绪,绵绵不可止。
在柳州的六年里我的的确确设想过无数种与他重逢的可能,每一种可能里,我都将自己的人设想象得过于华丽丰满。
我知书达理、博学多识,我深沉内敛、文静娴熟,我琴棋双绝、精通书画,我膨胀得一塌糊涂,旁人羡慕得不知所措。
我可真是太优秀了。
可现实是,我与他重逢在一月十八的这一晚,这一晚它冷风刺骨,我穿着一身艳色裙裳,干着我前半辈子没干过的孬事儿。
我饥寒交迫、瑟瑟发抖,我风尘落魄、颠沛流离,我身份卑微、抬不起头,我跌落在尘埃里不知所措,旁人将我轻贱得一塌糊涂。
我可真是太悲催了。
我拿出还抿在口中的手指——毕竟我年纪不小了,就算手指它再好吃也须得学会克制。
垂眸看向那纤细的径口,鲜血就像吃人的妖怪一样畸形多变,我宁愿看妖怪多端的变化,也不愿意抬头仔细看一看他。
其实我还是很愿意看他的,但我知道他并不想看见我。倘若让他认出我来,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貌美才被劫匪卖到青楼?我不好意思的。
思及此,我将头埋得更低,不敢说话。我想我在他身边哆哆哔哔了这么多年,就算他不喜欢我,也应该难以忘记我的声音。
我们沉默着,不说话,场面它就一度十分尴尬。
默了片刻,领头的舞姬先跪下来致歉,我也与桌案拉开一点距离,朝他那方跪下。
舞姬用娇娇软软的声音说,“大人恕罪,这是前几日新来的姑娘,不太懂规矩,也没什么见识,早被大人的气场威望折下了腰,一时失误,扰了几位爷的兴致是我们姑娘的不对,回去我们就发落她。”
他没有说话,开口的是穿紫衣的公子,“还愣着干什么?让她重新弹过。”
舞姬应是,不消片刻,她就从侧旁撩起了我的纱幔,低声呵斥,“你怎么回事?这几日不是都弹得好好的吗?今日座上的是太常寺少卿,若是得罪了他咱们都没好果子吃,你省着点儿。”
语毕,身后有丫鬟递进来一把琴,将断弦的琴换走了。
我始终低头将自己掩在纱幔下,这朦胧的一隅天地里,狭窄逼仄得让我快要窒息,胸腔里的忒忒声也险些将我淹没。
舞姬放下纱幔,不再占用我稀薄的空气,我这才觉得心口好受了些,逐渐抬起头来。
红绡之外,他侧坐于窗边,夜风哗然入室,无故拨乱他的青丝,橘色的灯火勾勒出他清致的轮廓,和着朦胧的纱幔,糊出了少许的温柔与谦和,事实是,他通身压不住的清贵冷傲与这群风流纨绔格格不入。
不像我,我常常都是因为贫穷和傻乎乎跟别人格格不入。
深呼吸一口气,我重新拨弦,换了一曲。
刚起调,他便打断了我,“不必换,就弹《离亭宴》。”
我指尖微滞,随即从善如流。我也分不清楚自己是害怕得罪他,还是情愿如此,情愿弹一曲他最喜欢的、我亦弹过千百遍的《离亭宴》。
舞姬们再次翩然起舞,粉袖招摇间,只有我沉浸在乐声之中,在寻欢作乐的青楼里找到了烧香拜佛般的虔诚。
雅至中途,一位公子开始闲说,“听苏兄说,大人此来云安是为了救济乞丐难民?真是宅心仁厚,我辈实当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