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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 想买房(第1页)

那个赵华儿子的某兄弟据说是在某派出所任职的,对讨债这些事比较有经验,但是人家不可能跟你白跑的,你总要有所付出才会帮你做点什么的。

这天赵华拿了一张这样的协议回来给陈志看,说是那人让她签一张这样的协议,才肯帮她去讨欠款。

协议

某某区法院判决李晨,欠血债玖拾壹万元整,对方已付安葬费肆万元整,后来还66续续还了壹万元整左右,现仍拖欠捌16万元整,您们能帮忙一次性讨回捌16万元,我赵华、林红自愿拿出壹16万元整出来作辛劳费,到帐如呈信,不宣扬、不反悔。

同意以上协议。

协议人

2o19年x月x日

陈彦之一看这样的一张没什么法律效益的协议都觉得好笑,但是更怕赵华因此惹上什么不该惹的人。

不过赵华可能比较信任那人,还找了那人要来陈志这边“签约”

。不过经过陈彦之的提醒,陈志不同意他到自己家里来,要赵华约了在外面搞这些事情。

陈彦之认为还是有必要要跟赵华说说什么叫“寻衅滋事”

罪,希望她能够把握住讨债的一个“度”

的问题。

以前在牢里面的时候,陈彦之认识了好几个因为“寻衅滋事”

罪抓进来的犯人。

比如有一个因为儿子工伤瘫痪在床上的母亲,为了儿子的医药费、营养补助、各种赔偿等等,每天去儿子单位上去闹,或是到市里、省里等地上访,或是在单位、政府部门等地静坐、绝食、喊冤等等,前前后后搞了好几年,66续续也拿到了一些赔偿,但是相对于她的要求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后来事情闹得太厉害了,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最后终于被收监,判了三年左右。

在监狱里,她还是每天扒在窗前向外面大喊冤呀冤呀的话,出工也不肯出,吃饭、喝水、吃药什么的都是装疯卖傻,故意搞脏生产场地和居住生活环境的卫生,和其他犯人的关系也很不好,常常跟人吵闹生矛盾,动不动就又跪又拜在地上不肯起来等等。

就她一个人搞得整个监区的警官也好,其他的犯人也好,都觉得好累好烦躁的。后来怕她影响其他犯人的改造,所以将她调到了严管队,听说每天穿约束衣,三个人“伺候”

并监管她的一举一动。好像后面她的刑期还有一年多,就是天天这样一直穿着约束衣过来的。

像这样明显影响到他人生活的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到哪里都是非常讨人嫌的,陈彦之当时和她接触得不多,可是也是非常厌烦她的一些行为的,所谓“其情可悯,其罪当诛”

就是如此了。

另外一个因为“寻衅滋事”

罪进来的就比较自制力好一点,说起来也是很可怜的人,她的女儿被人强奸了,还因此患上了比较严重的精神病,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犯罪的人虽然抓起来了,但是居然只判了三年就完了,什么赔偿什么精神损失费的都没有兑现。

这个可怜的母亲也是为了孩子到处喊冤到处找人,可是很多时候同情固然是同情,但是真正能不能帮助解决问题的人还是很少,所以闹到后面,自己也闹到了监狱。

不过她在监狱表现还好,不会像前面的那位常常闹事,所以警官对她的要求就是只要你不吵闹,其他的随便你。

陈彦之把这些她亲眼看见的案例告诉陈志,就是想要陈志提醒赵华,可以找人帮忙要债,但是要注意分寸,如果搞得严重了,那是要判刑的。虽然你没有直接参与,但是你写的这份协议书,最后不要认定一个寻衅滋事的主谋,那可以真的不得了了。

不知道陈志和赵华怎么说的,反正听说那人也没去帮她们要债,此事就此耽搁下来。

陈志寻着机会慢慢开导赵华,跟她分析现在她家的状况她儿子王铭生前买的第二套房子当时付四成,其中还借了赵华妹妹的十万元购房款没有还,虽然当时出事的时候她妹妹没有趁人之危开口要钱,但是十万元毕竟不是小数字,肯定是要还的。

另外那套房子当时王铭贷了二十年,现在才刚刚还了一两年,以后还有十几年的每个月至少要还将近三千元的贷款给银行,林红手上的钱还能支持多久?她带着三个孩子,又没有出去工作,如果等手上的钱熬完了,最后还不是要卖房子。

而且现在这套一期的房子是赵华在还贷款,所以赵华手上存不下半分钱,现在林红对她都不是很好,难道等以后她累了病了还会孝顺她吗?所以卖了那套她还贷款的房子,自己手上也存些钱,以后有个三病两痛的,女人还是要有些钱防身才好。

既然迟早要卖房子,迟卖不如早卖,至少还能得个现钱,况且赵华早就在申请廉租房,材料都递上去了,只等摇号收房了,不管怎么说赵华以后还是有套房子住的。

虽然叨叨叨,说了那么多,赵华总算有些松动,因为毕竟自己还欠着妹妹十万元,真的还能不还吗?这又不是一块两块的事情,就算妹妹同意那边还有妹夫呢!

看着赵华这边开始松动,陈志和女儿说了这事有希望。

陈彦之想着刘数已经四十岁的人了,和自己结婚十几年了,到现在都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本来两个人在十几年前就已经买了房子的(就是吴浩现在租的那套),但是由于自己追求高消费,不满足现有的小康生活,贪污公司公款,最后在追缴欠款的时候,匆匆将住了不满五年的房子卖掉还钱了,让刘数这几年带着孩子在两边老人家里流浪。

所以想起这些来,陈彦之还是觉得自己挺对不起老公的。尽管老公在某些方面让自己伤透了心,但是他这么多年来,一直赡养两边父母、抚养孩子,还每隔两个月就去省城看望自己,说起来,他在两边的家人和单位同事那里都认为他是一个对家对自己十分认真负责并且痴心的好老公的。

想想结婚后那几年自己做什么事情都瞒着他,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也不告诉他,自己私自处理了家里所有东西还债,也没经过他的同意,想想他应该也是会怪她的吧,可是他确实也没有真的抛弃她一走了之呀!

如果,如果真的有机会,还是想想为他买套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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