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必纠结,人活一世,凭的是良心,有罪的人,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您这个年纪,只要孩子孝顺,尽享天伦就可以了。惩奸除恶的事情,是年轻人来做的,上一辈的人太过中庸了。”
我一边宽慰着老人,一边组织着一些自黑搞笑的假话骗局,“不过我就没希望了,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在一家普通公司上班,每个月仅仅拿着不到四千块钱的工资。我为生活还要操劳,所以打击罪恶还需要那些社会精英。至于这位莎拉姑娘,她练习双手剑我只好当做没看见啦,毕竟寄人篱下,就怕以后有人说我知情不报,嘿嘿。”
“我很久之前见过一个孩子,他死了,就像凯撒在元老院时那样,被一群人拿剑刺死,血流了一地…”
“他们还故意杀人?!”
“不,我只是打个比方。真正身居高位的人,不会亲自动手的,那样会留下把柄。而真正身居高位的人,也恐惧自己的把柄握在别人手上。我记得我儿子告诉我,那个孩子留下的遗产是一大串银色的u盘,然后直到现在还有人永远无法安然入眠…”
我没有注意听老人说些什么,我从这位与我隔着围栏聊天的老太太身后,看到了一个面带病容的年轻人,他正站在远处默默的看着我这里的方向。而我仅仅只是看到他,昨天那种恐惧与厌恶感就从心底汹涌而来,彻底充斥了我的脑海,那种病容,不是苍白没有血色,而是那种长眠地下多日的铅灰色。
“您认识那个人吗?也是这个小区的?”
我抬手穿过栏杆,指了指那个年轻人。
“不认识,大概是哪家的亲戚朋友过来串门的吧。”
老太太扭头瞅了一眼,“好像病了,脸色不太好,跟警卫室的一个保安一样。”
“您认识那个保安吗?”
我似乎抓住了什么,急忙询问着。
“不认识,只是直到他在这边的物业上班,这个人挺老实木讷的,我似乎之前连续一个多月都没有见过他。然后昨天我下楼带我孙子溜圈,现他回来了。”
老太太说道,“昨天我孙子撒欢了,跑的那个快啊,我这个老婆子可追不上,还差点摔倒了。幸好那个保安扶住了我,可是他的手和胳膊又凉又黏,有点恶心。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大夏天穿着长袖加棉的保安服,就算挽起袖子也不可能解暑。看他那个脸色,就知道肯定是病了。我感谢了他,也提醒他快回值班室换件凉快的衣服,但是他似乎没有听见,根本没有回复我,只是一言不吭地转身离开了。”
“您有没有现那个保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我急切的询问着,一边将视线投向远方,却看到了那个令我厌恶的年轻人已经转身离开了。
“似乎没有,不过他似乎吓到了我的小孙子,小孩子嘛,见到陌生人估计都会有过激的反应。”
老人说道,“不过他的确病的很厉害。”
“您能具体说一下吗?”
“老婆子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医生,所以还是略微知道一些事情的。就在这个保安扶住差点摔倒的我之后,他的一只手扶的是我的手,另一只手是扶住了我的胳膊。我那时穿着一件长袖的衬衣,儿媳妇给我买的,又透气又凉快。”
老人似乎在回想着什么,“他应该得了严重的皮肤病,我看见他的一块皮肤或者说是皮肉,直接站在了我的衣袖上。本来我以为是不小心在哪蹭的,后来回家想脱下来让保姆清洗的时候,我仔细看了一下,那的确是是一块有些腐烂的人体组织,还粘黏着黄色的黏液和黑色的污血。太让人反胃了,我就直接让保姆和那些焚烧垃圾放在了一起,今天早上我看小区已经派车运走了。不过我也没有再去找那个保安,毕竟他扶住我也是好心,而且我那只是一件十几年舍不得扔的旧衣服,他还患了那么严重的皮肤病,真可怜。我今天还想着,要是能看见他,就嘱咐他快去看医生。”
我又和这个老太太聊了一会,她就住在隔壁的别墅里面,和爱德华莎拉兄妹已经是熟人了。她又等了一会在不远处和其他几个小孩子一起玩耍的小孙子,然后祖孙两人手拉着手,回到房子里面去了。
老人走后,我才现莎拉早已不知何时结束了那极具危险性的晨练方式,花园里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
当我准备也回到屋里去玩手机消磨时间的时候,我又在那个街角看到了那个保安。
我飞快的跑回了别墅,重重的关上了房门,因为我现在感觉又恶心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