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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可是那还是一种逃避不是吗?”

博亚秀半垂双眸,慢慢地又睁开双眼,焦距停留在好远好远的地方,就像是回忆里的场景又再度出现眼前。

“他结婚那天我在场,还包了红包给他们,新娘很漂亮,宴会上的每一个人看起来都是很高兴的样子,除了那一天的主角之一新郎,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摆着一张臭臭的脸,偶尔才会笑一下,还被他母亲说了几次。”

他的目光一直都跟在他身上,所以连他跟他母亲之间的小吵闹,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尽管我心里清楚他并不想要结婚,他对这场婚礼并没有期待,也不爱身边的那个女人,可是我就是无法同情他的处境,更不可能为他高兴,甚至有短短一瞬间,我很清楚地感觉到我很恨他,如果不是他的任性,如果不是他对我的不在乎,我不会坐在一场婚宴里看着自己深爱的人跟一个陌生人结婚。”

有多少人会在短短一生里,尝过这种不堪?

“我真的恨他。”

闭上双眼,最后的几个字说得好沉好重,这些话连自己都很少去想过,事到如今他已不在乎对人坦白,伤口藏在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会痛,自作自受,没人可怜。

刘远哲有些哀伤地看着他的双眼,大手在他手上轻轻抚慰。

那天的他,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我也曾经这样对待一个人,他和你一样从来不跟我说这些,在我结婚之后就离开了这一块土地,就算他没留下只字片语,我还是知道自己伤害了他多么深,了解他不会原谅我的背叛,曾经说好永远都不跟女人结婚的人,却忘记彼此相吻定约的那一刻,他不会原谅我的,你说是不是?”

这个问题藏在他心中好久,可是因为找不到他,没有勇气面对他,因此从来就没有答案,于是他问亚秀,也许在这里他可以找到解答。

博亚秀想了好久。

“我不知道什么原谅不原谅,我只知道就算时间过了很久很久,到现在只要我一想到那一个场景,心还是会痛,感觉依然无法记。”

怀疑假使未来的自己很幸福,那种痛仍会陪着自己一辈子。

接着,他又慢慢说出后来卫南怎么又找上他,两人怎么相处到前几天所发生的事情,一件一件有若才刚发生过似地钜细磨遗,一点也不曾遗漏。

“你知道吗?我一个人在街上哭完回到家的第二天,就开始发高烧,还昏倒在浴室里,醒来之后浴室里的水都漫到卧室地板上了。”

他一个人很困难地换上干净的衣服,整理被水淹得狼籍的房间,走过长长的路程去药房买药,一回到家,机械化地倒水、吃药、喝水,整个寂静地可怕听见自己困难的喘息声。

很害怕自己又昏过去,一个人没有人照顾,独自在没有温度的地板上躺着。

那么,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差别?

在那之后,他想了很多很多,都是和卫南有关。他不要再这样只为了等待而生活,即使是十句只听见一句我爱你,想拥抱着时候有人提供胸膛温暖自己,想吵架的时候有人可以惹得自己气得岔气,然后会有大掌惊慌地帮自己拍拍胸口顺顺心。

“你已经有了决定了吗?”

知道他会突然这么说出一句让人担心的话,一定是在心里下了什么重要的决定,他认识亚秀有四年的时间,知道他一旦面临了界限,就绝对不会只是被动地等待。

“还没完全,我想先平静一下心情再来做决定,你知道的,在心情激动下所做的决定通常都是会让人后悔的,我已经有了这么一次挫折,不想再来一次后悔。”

“那么决定好之后,跟我说一声。”

刘远哲微笑,深深吸气再吐气。“千万别让我有机会把故事看到最后。”

“我会的,另外,谢谢你。”

“不客气……对了,你知道吗?”

“什么?”

“我活了这么久,想后悔想埋怨的事情说来还真不少,最令我介怀的三件,一件是结婚伤害了我以前的爱人,一件是恨生不逢时让我失去了给你幸福的机会,最后一件就是即使不能跟你成为恋人,也应该想办法跟你来一次才对,你的身材真好啊!”

最后一句话犹如感叹世界美好一样的语气,成熟不显老态的脸庞上情欲一点也不曾隐藏地清楚,叫人想忽略都难,尤其是一双带色的眼睛还故意瞧着棉被底下起伏有致的身体曲线。

想到自己刚刚换衣服时已经被他看个精光,就算不像女人那样为自己身体的清白而感到在意,但是被那样说,羞耻心还是会不停冒出来,让本来就为发烧而红的脸庞像滴血一样绯红。

蓦地,一记飞枕用力扑上那张色狼脸,刚才还气吁吁的声音变得雄赳赳,气昂昂,重重地吼了一声……

“给我滚出去!”

可恶!怎么他遇见的人,一个个都是色字当头照,义字找不着的混蛋家伙。

在台北一条繁忙的路段,一个不起眼的小小角落,有间漂亮干净的酒吧。

不大也不算小的面积里,会在夜晚开始的时候满满涌进形形色色的男人,这些男人里,有的只爱男人,有的男女兼收,一样是早上上班,晚上睡觉没什么特别不同,而且,也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通常故事到了最后,作者老是会再提起一次这个酒吧的名字。”

一杯威士忌匡啷一声放在吧台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这个角落实在是很容易让人忽略,因此目的是来酒吧找伴上床,找朋友聊天的人,都不会看上这么一个位置,偏偏有个神经病,每次来都坐这一个位置,然后神经质地一根烟接着一根点,一杯威士忌从酒精浓度百分之四十喝到百分之十,冰全融到酒里去。

现在这个人冷冷地瞪了说话的人一眼,然后拿起立可白把稿子里对酒吧介绍的那一段给涂抹掉,一边瞪,一边涂,涂着涂着涂到了一半……

“谁叫你偷看我写什么的!”

火大的吼声终于引起人注意那个不起眼的角落,可惜没什么灯光又背对着人,还是看不清楚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子。

“我没偷看,我一直光明正大地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字,是有人写字写得太专心,忘记他的调酒师正在旁边工作……不过,老板,不是我爱说,你的字真的不是普通的丑,真搞不懂出版社那些编辑怎么能看完故事在讲什么,校对的人一定很可怜,说不定眼镜度数每接你的一次稿就加深一百度。”

闲闲地一边擦酒杯,一边嘲笑那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通常男人的字不是很丑,就是很漂亮,而他的老板大人就是属于前者。

忍!他忍!他再忍!

“啪!”

一只脆弱的中性原子笔在暴力下年纪轻轻就夭折。

“你管我的字好不好看,嫌丑还一直看!不是你有病的话难道是我嘴贱?”

“我只是在维护我的隐私权。”

“什么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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