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习惯用刀还是剑?”
店主慈祥的将她上下打量了个遍,然后很满意的笑了。
“……剑。”
“你和香克斯先生一样是用剑啊。”
店主感叹了一声,“只可惜我这小店里没有能比得上香克斯先生那柄格里芬的珍品——哦,对了,你等一下。”
像是想到了什么,店主匆忙跑去内室,没多久就小心翼翼的捧着个剑匣子走了出来,剑匣子方正古朴,刻有意味不明的暗纹。
据店主说,他家也曾是屈一指的大家族,他祖父痴迷收藏名刀名剑,这柄剑是他祖父游历花之国时从一位老锻刀匠手里买来的。后来家道中落,父亲带着妻儿流落到了丰收岛上,好日子没过多久那些黑市资本家就登岛了,直到红海贼团的到来,他才有机会重拾家业。
“毕竟是您祖父很珍贵的收藏,就这么拿出来不好吧?”
“和丰收岛能解放这件事比起来,一柄剑算得上什么呢。”
店主满不在乎,“而且如果祖父泉下有知,这柄剑最终的归宿是在救命恩人之手,想来也会倍感欣慰吧。”
当他打开剑匣的那一刻,奥薇莉雅就知道,这次她可是欠了香克斯一个大人情。她轻抚了一遍剑身,或许这柄剑比不上香克斯的格里芬,也比不上鹰眼的黑刀夜,但也绝非凡品。
“大快刀二十一工之一,‘碎星’。如果你喜欢的话,就按照我祖父当时买下它的价格带走它吧。”
“多少?”
“四千五百万贝利。”
奥薇莉雅屏住了呼吸。光就这柄刀的品质来讲,店主说的四千五百万贝利一点都不夸张,毕竟这可是仅次于十二把无上大快刀的存在。
如果他真心想要将它卖出去的话,只需要对外宣称它是一把大快刀,别说四千五百万了,就是开价一亿贝利,想要买它的人也会蜂拥而至。
但问题在于……她已经没有那么多钱了呜!
早在香波地群岛的时候为了拿到极恶之城的永恒指针,她在‘夏琪的敲竹杠bar’花了好大一笔,然后又大吃大喝,大肆采买。
……对,还有付了四人份的嫖资。
她在马林梵多挣的钱已经挥霍一空了。
之后被库赞投喂,被马尔科投喂,被鹰眼投喂,被香克斯投喂,根本没有用的钱的地方。
如果不是今天需要买刀,她竟然一点都没注意到自己已经是个穷光蛋的事实。
店主笑眯眯,“既然你是红海贼团的人,我今天就给你打个七折。”
感谢红海贼团,一下子给她省了一千三百万贝利。
“如果你愿意讲一讲你和香克斯先生以及不死鸟之间的故事的话,可以打五折。”
“……”
对不起,香克斯。
对不起,马尔科。
她要可耻的向金钱低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