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湛小酌一口米酒,这酵酒着实异味儿重。
“禀主公,遵您之令,由得文、贞两家自己选择,他们的三百青壮,已经上了东城墙,裴家的八十青壮,则是交给我调度,只说不想上东城墙,我便安排他们去了西城墙!”
张湛听到裴家竟然对东城墙避之不及,倒也不意外,点了点头。
“此时,不过一更,天色尚早,去叫兄弟们好好准备一番,五百刀盾手、五百长枪手,埋伏在东门。三更,最多五更,恐怕,就会有客人登门拜访!”
“是!!!”
说罢,张湛怕不保险,还是决定将剩下的一千黄巾装备上。
制式长刀,3积分一柄,和粗糙的木盾一个价。
制式长枪,2积分一柄,可能因为用铁少,制作更容易,比长刀更便宜。
“害,还是太穷了啊!只能换1ooo柄长枪了,又得花光光~”
武松见怪不怪,进县衙搬运长枪的黄巾军也已经麻了。
神公将军能够凭空变出来武器,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但县衙门口,几个“恰巧”
经过的百姓,可就不觉得正常了。
武库不是早被搬空了么?
一个小小县衙,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上千的长枪?
夭寿了这是?
……
且不说涪城之内,暗流涌动,且说这梓潼城外,汉中都尉闵缺驻扎之地。
“参军,你以为如何?”
营帐中,高大威武的闵缺坐在上,正将一封书信传阅给随军参军。
“将军,某以为,可信,张角已死,黄巾贼不过垂死挣扎,迟早被灭,想必两位家主也不会不知。”
留着八字胡的参军,自身也是地方豪强出身,自然知道豪强们的消息不会如百姓一般闭塞。
是跟日落西山的黄巾余孽一道造反,还是里应外合,立下破贼的大功?
只要是脑子正常,都知道该怎么选。
大汉虽然越来越乱,但终究是大一统的王朝,岂是已经成了余孽的黄巾贼能比?
“哈哈哈,好!那就请参军下令,全军拔营,人衔枚,马裹蹄,星夜赶赴涪城东门!”
听参军也赞同,闵缺也不再犹豫,本来他也不觉得有啥问题。
“是!”
……
此时的涪城东城墙上。
“来来来,军爷,再来一杯!”
“别光喝酒啊,这羊肉多香啊,再来一块,来一块!”
“哈哈哈,好好好,嗝儿~”
文家和贞家的家丁护院们,正带着一箩筐一箩筐的酒肉,热情宴请着黄巾军们。
而东城门守将王铁山,也是来者不拒,毕竟人家都说了,是怕神公将军追究,让自己多说说好话嘛。
不一会儿,东城墙上,便睡倒了一大片黄巾军,鼾声四起。
“军爷,军爷?”
家丁们小声呼叫,却叫不醒已经满脸通红的黄巾们。
“将军,将军,再来一杯?”
“唔……再……来……”
城门楼子里,文家和贞家家主看着醉倒的王铁山,脸色终于从讨好变成了狠辣和鄙夷。
“呸,一群泥腿子,这辈子怕是都没喝过几次酒,醉这么快!”
“扑哧~他们可都是你我进身之资,可容不得差错,文兄,我们就快去接手城防,严防外敌吧!”
“哈哈哈,没错没错,严防外敌!”
他们倒也并未怀疑,黄巾们穷苦出身的印记,对他们来说就像奴仆的烙印一样清晰。
就这么群泥腿子,醉得快,毫无军纪和警惕,不是本该如此的事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