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日,惊蛰。
大周,神京,魏郡县衙。
“传人犯贾琳琅,上堂回话!”
贾琳琅看了看头顶“明镜高悬”
的牌匾,将袖一甩,跨步踏了进去。
只见县令高高坐于堂上,手持案卷,下巴微仰,用审视的目光盯着下面一众人。
“你就是贾琳琅?”
“正是。”
“倒是好气度。”
县令冷哼道“小小年纪,生的如此高大俊朗,令本官都不由心生羞惭啊。”
“皮肉之躯而已,不值一提。”
“说得好!”
县令将惊堂木一拍,喝道“皮肉之躯,何足挂齿!唯有浩然天地正气,方是人之根本!”
贾琳琅不置可否,只平静地盯着他。
“只是,纵是皮肉之躯,也是天地父母生养,岂能由旁人随意残害?”
县令道“你无缘无故,将祁家公子打伤打残,难道也要说这只是皮肉之争,不足挂齿?”
贾琳琅摇头道。
“不,在下要说的是,此事正因皮肉之故而起。”
“哦?”
“在下平日住在神京内城,只是偶尔来魏郡田庄上狩猎练箭。”
贾琳琅道“这琪芳姑娘乃是这附近牧户家的小女儿,平日帮家里放牧之余,又帮来此狩猎的王侯公子们引路,赚些微薄的赏银。”
听到这里,跪在地上的一个小女孩抬起头,露出额头上的伤疤来。
“这祁家公子以前从未来过猎场,我见也未曾见过,与他并不相识,如何无缘无故打他?不过是看他无故调戏人家姑娘,被拒之后恼羞成怒,将其身子按在马车上,意欲起不轨之心,在下看不过去,方才动了拳脚。”
“胡说!”
县令斥道“我看那案卷,分明是你先挑衅祁家公子在先,这里还写,你以前还曾多次抢其猎物,与其争端,光是今年开春,就抢了其几十只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