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串的时候,两个人一前一后坐在柜台里,肉就铺在柜台上,专心致志的,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
差不多一直是盛骄阳在说。
林夏很少开口。
盛骄阳好像什么都见过,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什么都懂。
而她什么都不会。
盛骄阳又给林夏讲,“放盐和白酒肉不容易坏,能够提升风味,也能减少苍蝇。”
“生意不好的时候要和别人说,咱们生意特别好,生意好的时候一定要说不好。”
“每天都一定要稳定出摊,风雨无阻,一天都不能间断,这样客人才会稳定的来。”
“现在的人大部分都社恐,不要和客人聊太多私人的话题,也不要远远的就和客人打招呼,这样年轻人就不来了,我们卖烧烤的,主要客人是年轻人。”
“每个客人都有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可能有的就是喜欢辣椒面多,有的就是喜欢蒜多,我们在客人没有说的时候默默的加了,这样可以形成默契,客人一直会来。”
“做生意时间长了,你就会把握这个度了。”
……
串了四十分钟的串,米饭就熟了,盛骄阳去炒菜。
这个窄小破败的小店里弥漫着一股米饭的清香味。
林夏贪婪的吸了一口,非常自私的祈求上天,希望这样的味道永远都不会消散。
如果这样的日子是偷来的,那就让这样的日子再多几天吧。
盛骄阳炒菜的姿势也非常熟练,起锅倒油,放葱姜蒜,然后放猪肝,再放一把干辣椒,然后倒酱油。
一盘鲜嫩可口,催人口水之下的炒猪肝就做好了。
林夏看着粉红的,一直在冒热气儿的猪肝,不停的吞口水。
盛骄阳夹了一片给她,还细心的吹了吹。
“小心烫。”
林夏一口咬下去粉粉糯糯,香脆可口,眼睛睁的大大的,直直的定了两三秒钟。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盛骄阳脸上露出了自豪的表情,“世界上好吃的东西特别多,以后我带你一样一样的去吃!”
林夏拿出两个碗去盛米饭,还是一个豁口的瓷碗,一个塑料碗。
小碗她拿着,大碗给盛骄阳。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米饭了,用筷子吞了一大口白饭,脸上也露出满足的表情。
“我觉得大米饭已经很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