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学社,那对方应该知道事情的经过。
温书梨握住,小姑娘手软软的,“你好,我是温书梨,也是计算机系的。”
奚荞见到同系同学,眼前一亮,急着询问寝室门牌号:“真的呀,你哪个宿舍的?今年计算机系招生人数不多,说不定我们俩还一个宿舍呢!”
“我在310,你呢?”
“我也是我也是!”
奚荞一激动跨步抱住温书梨,高兴到不能自已,“咋这么巧呀!和漂亮美人做室友,接下四年都不愁看美女了!”
一系列动作可以感受到,奚荞对温书梨真的喜欢。
温书梨也笑,“哪有那么夸张啊,你也很漂亮。”
两人一言一语,沈厌倒成了那个被忽视的人,但总归没有打断她们之间的对话。
只是在心里想:女朋友别忘了他的存在就行。
奚荞退开,挂在颈间的便携式耳机稍微倾斜,又嫌碍事,直接取下来了。
水灵灵的大眼睛注意到沈厌,有种破坏小情侣约会的“负罪感”
涌上心头,“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那梨梨你们先说话,我在宿舍等你。”
临走时,转过身子对温书梨竖了个大拇指,掩着口型在说:“你男朋友很帅!”
温书梨失笑,挥了挥手。
转身,眼前少年站于原地等她看他,对视的一刻,他眉眼微弯,像是在传达“你终于看到我了”
的信息。
“阿厌,你笑起来真好看。”
是哄他,也是真情切实地夸他。
她轻顺沈厌的黑发,指尖下滑,肌肤相触,好似燃了火,碰到脖颈间的那条银链,动作轻微将其带出。
路灯与月光的交织折射,使得戒指愈发透亮灿烂。
试探性问他:“你应该没生气吧?我没有忽略你。”
沈厌眉梢抬了下,“温书梨,我没那么小气,你们想说多长时间都可以,这是你的自由。”
说起这个,温书梨想到自己刷好感度。
假如好感度满值是一百,她才刚开始,也许百分之一都不及,仅仅说了三个英文单词的意思,然后男朋友便把电话挂断了。
不开心。
她半仰着头,弯了弯食指往自己的方向勾回银链,连带人一起,“骗人,可是我想和江辞多说点话,你不给我机会。”
怕他不怎么舒服,力气不大,很轻的一下。
因受力,少年微地弯腰,脖颈低了低,几近臣服的姿势,好像距离再缩短五厘米,便不是现在的一仰一俯。
“想刷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