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元十六年,云州青县。
夏末,淅淅沥沥的雨下个没完,烦得人直想跳起来把天戳个窟窿,好让它干脆把雨水一气倾倒个干净。
野山因为连绵的雨变得危险,再老练的猎人也不敢在上头久待。
姜锦披着蓑衣,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走。
山间蜿蜒的小路上留下一串水坑。
她心里有气,一脚下去,淤泥腐叶被她踩得咔咔直响,惊得附近树梢头避雨的鸟雀纷乱飞走。
已经有一个来月了,姜锦还是很生气,非常生气。
她花了不少时间,才让自己接受了眼前的事实——重活一世,回到了十年前。
按理说,上辈子的结局怎么看都不甚愉快,病秧子得以重活一世,回到她少时活蹦乱跳的时候,无论如何都应该高兴才对。
偏偏姜锦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那句预备待裴临出征回来再说出口的和离,彻彻底底变成了寄不出去的信、压在箱底的石头,堵得她心烦意乱。
姜锦恨不得回到那个夜晚,然后揪住裴临的衣领,恶狠狠地对他说:“我,姜锦,要和你和离!”
想想都很英姿飒爽啊。
只是没人有机会和命运讨价还价。
都说开弓没有回头箭,谁又能料到自己还有重走回头路的时候?
好在漫长的病势早把姜锦的性子磨钝了,她自我调适都能力很强,不至于把自己怄死。
既然有了这样的机缘,她总归是想要好好过下去的。
如今能跑能跳,还有什么不满足?
或许她真的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又或许聚少离多之下,裴临的形象本就日渐淡漠。这一个多月来,在姜锦的自制之下,想到他的次数已然越来越少。
除却还是偶尔会幻想一下,当着他的面把和离说出口该有多爽快。
若是那样,她也就了无遗憾了。
可是人这辈子,又哪能没点遗憾呢?
姜锦轻笑一声,专心致志走脚下的路。
她的住处离这座叫乌泥山的野山并不远,山脚下往西走百来步便到了。
姜锦步伐轻快,随意推开了蓬门。
这里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一座茅庐,当年收养她的老猎户姜游身故之后,她便独自居于此处。
没有什么好偷的,所以干脆就没锁。不过为了防备可能出现的野兽和贼人,姜锦出门回来,总要背着她那把有些锈了的柴刀在屋内外绕一圈。
阴雨绵绵,天未至傍晚就已经黑透。确认了安危之后,姜锦从袖中摸出火折子,擦亮了微茫的光,再去寻那盏年纪比她还大的旧油灯。
青县贫寒,无亲无傍的孤女更是艰难,有盏油灯已是不易,蜡烛这玩意儿是想也不要想。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骤然回到贫瘠生活的那几天,姜锦还真有些不适应水要挑柴要担,夜里连灯都不舍得多点的日子。
昏黄的灯光照亮了逼仄的堂屋,姜锦半蹲在地上,把还没死透的灰毛兔子从背篓里抓出来,熟稔地送它上西天,收拾干净好来祭她的五脏庙。
往前数一个月,她忧虑的还是淮西叛乱、长安局势,而现在,她得担心的是下一顿饭的着落。
土灶台上放着两只陶罐,勉强算得上是炊具,堆久了的柴火在染了潮气,烧起来有点艰难。
姜锦望着灶膛里摇曳着的橙黄火焰,怔怔地叹了口气。
怎么就回到了这个时候呢?
迷蒙的天气实在是让人神思不属,跃动的火苗在姜锦瞳孔中裂成了两半,她眼前一花,恍然竟又回想起了前世和裴临的初遇。
夏末秋初,她进山打猎,走在崎岖的山路间时,一股极其浓重的血腥气顺风袭来。
荒山野岭里,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姜锦本能地想要绕开。
可惜她的鼻子一贯很灵,她闻得出,血腥味的来源并非是某种禽兽,而是人。
姜锦发了滥好心,循着风的方向去找那人,心想若是死了就埋一埋,也算她积功德,若是活的……
若是活的,那可麻烦了。
姜锦走了约莫几十步,在背风的山石后找到了血腥味的来源。
一个大麻烦。
一个看起来也不过十来啷当岁的少年,仰面斜倒在山石后。他的伤势是肉眼可见的严重,最严重的伤在大腿上,浑浊的血还在在汩汩地流,身下的泥土都被浸成了暗红色。
哪怕已经晕厥过去,他也依旧保持着警戒的姿态,一手支在腿上,另一手抵在自己的后腰——那里有一柄锋利的、不知沾了谁血的短匕。
得亏姜锦山野长大,见血的经验丰富,若换了旁人,直接能被被这骇人的景象吓死。
不过,她见的多是野兽的血,伤这么重的人还是把她惊了一跳。
姜锦垂眸,瞧出这位小郎君身上的衣料一看就非寻常人用得起的,心下便又打起鼓来。
若是游商的货郎、抑或其他村的猎户着了凶兽的道,她救了也就救了,可偏偏眼前这位一看就是为刀剑所伤,救下他只怕会掺和到是非里去。
野兽逞凶,也不过是用牙齿、用利爪。而人争斗起来,却比这可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