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沈朝歌睡的并不踏实,论谁被盯上也睡不好觉。翌日,沈朝歌依旧来到地摊之前,果不其然老李带了两人前来看病,沈朝歌简简单单挥动银针,疑难杂症即刻见效。来人自是大喜过望,高兴付下百两纹银欢喜而去。
沈朝歌递给老李二十两,老李哪里好意思收下,前者却说:“我以前在镇子上给人瞧病,历来讲究进四出六开四门,只要我在这规矩长期有效。”
老李头也不再矫情,又拿出几颗金针草送给少年。
有了老李的帮衬,一传十十传百,也不知道是谁开始传出来,“金针圣手”
的名号便在坊市流传开来,沈朝歌的地摊竟然人满为患,每天看病的排起了长队,就连一些土豪劣绅也慕名而来,毕竟人活一辈子谁还能没个病。老李头自己的草药生意也不再上心,专心给沈朝歌打辅助。瞧病之人要提前一天预约,每天只看一百人,过时不候,而且每逢二五八休息不接诊。老李头也是赚的盆满钵满,回家也是埋怨自己老婆,当初死活反对一个少年给自家姑娘看病,头长见识短。
沈朝歌大概算了算,这几日下来,自己的口袋也有个几万两银子入账,而且每晚回去询问掌柜,得到的回应都是对面赌坊无异常之人而出。要么是掌柜老王盯梢不严,要么就是冥王殿之人可能猜晓自己跟踪有足够的耐心隐忍,等待自己放松警惕,亦或是早已经将信息传递出去。
当然,还有一事让沈朝歌纳闷,自己预定银子购买的《引气术》,那位北方汉子竟然不见了,自己银子打水漂倒不打紧,可东西没了委实恼火。经商之人进四出六是手段,但貔貅的只进不出也是必然。
今日又不见那北方汉子,无奈的走回自己的摊位,依然是火爆异常,但这般行径,显然是触碰到某些人的蛋糕。一众流氓混混做派的虎狼之人,簇拥着一位身材臃肿肥头大耳的中年人,明显是被财色掏空了身体。
走到老李的草药摊位前,居高临下:“这个月的保护费交了么?”
但眼神明显是看着沈朝歌去的。
老李收钱忙的乐此不疲,冷不丁有些蓦然:“啥保护费?没听过啊。”
身后小弟不由分说,三下两下就将老李的草药摊子踹翻,一众瞧病的人纷纷退散,这人应该是张地主家的儿子,恶名昭著。
老李气不过站起身来讲道理:“阁下这是何意?难不成北海管辖之下都是这般阴暗不成,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强盗行径?”
“在这北海,我海宇大哥说了算,在这游龙郡,我张继磊说的算。”
沈朝歌摇头,倒不是怕,只不过自己不惹事,奈何麻烦却不断。
“将军握剑,不斩蝼蚁,文人执笔。不欺百姓。我虽非将军,也不算文人,但亦晓大义所在。故而,你这种人,不配讲理,只配问刀。”
双方气氛紧张即将兵戈相向,一阵沉重的马蹄声纷至沓来,打断了剑拔弩张。
肥头大耳的张继磊见来人,嘲讽沈朝歌:“北海王府的人来了,哼,小子运气真好。”
随即起身相迎,谄媚道:“纪磊见过刘将军。”
刘日红名字虽然略显女性化,可刚毅的面庞和彰显年龄的络腮胡却显现一个男人应有的气概,外加一身久经军旅的沙场气息,更是将行伍征战衬托的一览无余。
“殿下有令,命金针圣手即刻前往王府,不得有误。”
刘日红以不容置喙的语气命令。
沈朝歌对张继磊淡淡说道:“这话应该我来说,你运气更不错。”
刘日红略有不喜:“金针圣手,还不起身?”
沈朝歌望向手持长枪的刘日红,应该是已经踏入修行之列,气息丝毫不弱于赌坊那位,转头又看了一眼身旁无助的老李,叹了口气:“老李,你帮我把摊子收拾一下,我去去就回。”
沈朝歌随刘日红前往北海王府,朱红色的柱子,高俨的围墙和屋檐,一众低头待命的婢女,加之缕缕漂浮出烟雾的黄金香炉,无不衬托出皇室宗亲的财大气粗。
“殿下,金针圣手已经带到!”
沈朝歌对这位将军倒是没有什么恶感,军旅之人,服从命令乃是天职,只不过那位世子殿下公仪海宇,呵呵。
后背长刀的布衣少年没有跪拜之礼,只是抬眼望去。上方落座的是一位仪容华贵的男子,应该便是那世子殿下公仪海宇,而另一张椅子上则是一个头覆貂帽的高贵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