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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页(第1页)

想起我妈,不禁鼻子发酸,或许今后再没有人象她那么慈爱的叫我诺诺了。卓云抱着毛毯出来,看我神色不对,问“是不是不舒服?感冒了?”

我摇头,笑笑,把泪掩藏起来。我对自己说:“陈诺,你不能哭!”

卓云凌厉的看着我,仿佛要看穿我。“我去洗澡!”

逃开卓云的注视,泡在光洁的浴缸里昏昏欲睡。水由温转凉,感觉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在拒绝这寒气的入侵,可是终究抵挡不住,或者根本不愿意抵挡。意识已经渐渐涣散。我希望永远这么沉睡下去,不再醒来,那将会是一个最完美的结局!清晨的阳光刺的眼睛直痛,金色的光芒穿透睫毛,进入瞳孔,我忙将眼睛闭上。“醒了?”

卓云强睁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望着我,他的样子好象整晚没睡。再次睁开眼,已经适应了一室阳光。“这是哪里?”

“医院,你着凉了,发高烧。”

卓云审视着我。我不说话。他不好再问,穿起外套,说:“我去公司,一会回来接你,好好休息!”

一次着凉发烧不能永远赖在医院,终究要回家的,而,我,已没有家!认识卓云纯属偶然。从法国回来,发现偌大一个家只剩我一个人,死的死,走的走。拉着一个空的行李箱在街头徘徊,不知何去何从?死,不是没想过,可是,就算死了,又有谁会为我悲伤?一个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哭泣,泪水晕开了脸上的彩妆,活象个女鬼在夜半索魂。几个晚归夜行的花心男人过来搭讪,都被吓退。卓云是胆子最大的人,他看了我一会,没有问我为什么一个人在此哭的如此伤心,只是递给我一方半旧的手帕,说:“擦干净你的脸!”

我认定这个男人与众不同,看样子,他是真的晚归,并不是特意来街头找一个廉价的妓女。住进他的家,才知道这个男人并不是真的绅士。满屋的凌乱,无处下脚,原来,他迫切的需要寻一名保姆。这样何尝不好?寄居在此,卓云一直待我很好。我替他管家,请了保姆,我只负责扮演好女主人的角色,而他,一切都由着我。卓云开着他那招摇的跑车直抵医院大厅门口,医院值班的保安不但不拦,反而频频致礼,这个男人有时候在气势上并不输给唐宇。卓云帮我开了车门,礼貌而殷勤。我冲他微笑,这个男人,如果你不认识他,一定认为他是个绅士。车门的玻璃上,粘了一个荧彩唇印,只有在阳光下才能看清楚,谁留下的呢?我胡乱猜想,卓云是否也开始对外发展他的彩旗阵营了?不得不承认,他有的是实力!用纸巾轻轻一拭,那印记顿时消失。茫然看着车窗外的景色,在所有陌生的面孔闪过,视野中徒留最熟悉的那个,他——为什么会在这里?b前尘如梦“陈竞尧入狱,畏罪自杀;陈峥失踪。”

他矗立在我面前,宣判了我父亲和哥哥的命运。顿时,脑海中一片空白,许久才想起要哭。“我妈呢?”

她是无辜的,她甚至不知道她的丈夫和儿子在外边做些什么。“这几天,医院会宣布她心脏病发,不治身亡。”

他语气平和,神色坦然,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为什么不杀了我?不怕我找你报仇?”

我已绝望。哈哈,他狂笑。“以为我不敢?”

这个世界上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情,我坚信!“让我来法国就是为了对我的家人动手?”

终于想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我质问他。不回答就代表了承认。“谁是你的同谋?你父亲?你姐姐?还是都有?”

还是沉默。“我要杀了他们,给我家人报仇!”

我疯了似的往外跑,忘记了脚上没穿鞋。“回来,你这疯女人!”

他抱住我,让我无法动弹。“想报仇,先杀了我!”

一把乌黑的勃郎宁手枪扔到我面前。枪,我并不陌生,小时候真刀真枪都随手拿来当玩具。他知道,我能百发百中,这把枪给了我,他与他的家人将无法也无处逃脱。精致的小手枪对准他高贵的头颅,只要我一用力,这一切都将毁灭。“开枪啊!”

他闭起眼等我触动扳机。我的手开始颤抖,心如死灰。“不,别逼我!”

泪,漫过眼,湮没了心!枪响了,室内华丽的浴缸跟着碎裂,水淌了一地,几尾名贵的金鱼做了枪声的陪葬。他居然面不改色,冷漠的看着我,“你办不到,认输吧!”

我跪在地毯上,嚎啕大哭。“这就是政治,是另一个江湖!牺牲在所难免,因为弱肉强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蛊惑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我懦弱,任他摆布。绝食,并不是真的想恐吓他,只是吃不下。恶心,恨不得将心与肺都吐出来。他终于知道了。而我,终于做到了,杀不了他,却杀了他的孩子!豁出去了,因为抱着必死的决心,大不了,同归于尽。“我们分手,你走!”

他决绝的说,两个人站在凯旋门下,就着落日的余辉各奔一方,从此再无瓜葛。这个古老的建筑无摧其坚,千百年来,它见证了多少情感的零落?多我们这一对不多!c死灰复燃相遇,发生的偶然。一刹那目光的交汇,让两个人的脚步都迟疑。“诺!”

他唇动无声,我却听到如天籁的呼唤!他回来了。在咖啡厅小坐,心里默念,唐宇,我该待你如何?然而不能把握的终将要放弃。冷掉的咖啡,我不要喝。从医院出来,坐在卓云的车上,向外望。目光停留在远处挺拔的身影上,离的很远,却能看到他笑,一个男人为什么能笑的倾国倾城?心突然如被针刺到一般疼痛。卓云停下车,问我“怎么了?是否回去再检查一遍。”

“不,只是饿了,胃在抗议!”

我轻描淡写的说。卓云笑了,猛一踩油门,“马上去吃饭!”

深夜,无眠。抱着枕头去找卓云。“做噩梦?又来分享我的床?”

卓云放下手中的书,为我掀起被子的一角。柔软舒适的大床,有阳光的味道,我钻进被子,闭着眼睛说:“睡不着,我们聊天好吗?”

卓云拥着我,“有什么要跟我说吗?”

“恩,”

我深吸一口气,“我遇见了——他!”

“遇见又怎么样?”

卓云用他的下颌顶着我的头,轻柔的问。“遇见又怎么样?”

是啊,又怎么样呢?能怎么样呢?我自问。卓云的床头灯亮了一夜,我却睡的塌实,有他在身边,一切都那么温馨、平静。有时候很奇怪,卓云是个正常的男人,为什么对我没有丝毫的邪念?我们可以整晚睡在一张床上而不发生任何绮色事件。我曾经开玩笑的问:“你是同志?”

他痞笑着否认,“你要不要试试看?”

我顿时打住。“那就是我魅力不够!”

我善于自我批评和检讨。卓云仔细端详着我,摇头:“你很漂亮,只是,我只要真心爱我的女人!”

哈哈,卓云,真佩服你说出如此豪言!这个世界太狭小,到哪里都可能碰面。住在卓云这里不是白住的,偶尔帮他应酬公司的外交事物。临行前,卓云特别交代,今天的客户很重要,让我小心应对。唇红眉黛,光洁的皮肤,无暇,双目灿若星子,柔顺丝滑的长发飘扬着天生丽质,我仍是个美丽的女人。一身简单大方的礼服,衬托得我华丽而高贵。可惜了,只是金玉其外!不过,外人哪里看得到一个美丽皮相内部的千疮百孔?应付旁的人,这些足够了!当伸出白皙、细嫩的手时,我有一时恍惚,对方无名指上那枚普通的戒指发出刺眼的光。顺着那手臂往上看,遇到一双笼着寒光的眼。“又见面了!”

他露出一个倾倒众生的笑,握着我的手,缓慢的送到唇边。“啪!”

一声脆响,我的手落在了他脸上,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连我自己都诧异。他的随行人员赶紧上来隔开我,扭住我的手放到身后,都是训练有素的保镖。“放开他!”

他捂着半边脸平淡的说,好像刚才那一巴掌不是打在他脸上。保镖不敢轻易放了我,怕我反手再给他一掌,正僵持着,他怒了,“放开她!”

更平静的语气里酝酿着暴风雨。我冷笑,甩开保镖的胳膊。我若要动手,凭他们这些三脚猫能挡得住?原来卓云说的贵客就是他?挥手送客,这时候,需要关起门来自己疗伤。“再见!”

他冷傲的声音不容抗拒,可我并不期待再见!无法忘记,只能把记忆砍掉,如果记忆都砍不掉,那只能将自己杀死。如果能死而复生,那今世的记忆就不会再萦绕不去。将自己杀死了千百遍,该忘记的都已忘记!外面,起风了。我裹紧风衣,奔跑着去取那辆属于我的ioper,卓云奢侈,送我的生日礼物,成了我最喜爱的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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