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根据之前冯少爷和古管家商议好的计划,便是要抓紧时间在这边埋伏人手了,所以当然不能被这三个人看到。好在他们事先也就设想过这样的情况,早有应付的方法。
因此,这三个前哨坐在店里面饥肠辘辘的等来等去,都焦躁的喝骂了起来,却没有等到热菜热酒热饭,等来的是一群穷凶极恶挥舞刀剑的悍匪!
接下来的事情进展非常顺利,唯一的波折就是冯五没有饮下毒茶,硬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然后被藏起来的林德射了个透心凉,死不瞑目的倒在了门口。
而冯少爷接管家丁护卫的过程本来是有些骚动的——主要是这厮名声太臭——不过那些头目听说不是对老爷下手,而是去“缉拿马贼”
,立即就挤眉弄眼,心领神会,十分配合。
所以,当羽林卫的这两三百人来到了渠镇的北门哨卡的时候,冯家的家丁和护卫都在长街两侧埋伏妥当了。
羽林军这些人想来是走得极仓促,加上又不允许明着暴露身份,所以看起来衣服穿得杂七杂八,有的甚至估计都是从军营附近的民居处顺来的。这样五花八门,衣衫不整的打扮,落在冯公子这种有心人的眼里,加倍的坐实了这是一批马贼的身份。
因此哨丁开门以后,两三个提着气死风灯的伙计便麻利的迎了上去,一溜儿的奉承话直往嘴巴外面蹦,然后恭敬地道:
“先前来的三位爷已经在咱们这里太白楼当中喝上了,酒席都已经正在整治,先上了凉八件,蒸的炒的煮的都还在灶头,请各位爷下马进镇先洗洗尘润润喉,马匹可以寄放在西面半里的草料场,吃好喝好了拔腿就到,咱们渠镇迎南送北的,一年也要接待七八十趟大笔的牲口买卖,保准将各位的牲口侍候得贴上几斤肥膘。”
骑兵奔袭的话,可不是坦克的闪电战,得体恤马力,一骑载人,一骑载甲,一骑放空轮换。所以羽林卫这两三百人过来,少说也带了七八百匹良马,在黑夜里面更是看起来涌动着一大片。
本来说实话,这渠镇里面也不乏明眼人,已经可以看出里面的一些蹊跷不对劲的地方,但一来是已经杀了对方的人,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二来又是黑夜里面,更重要的是,都被那七八百匹良马换算下来的白花花银子迷花了眼!
事实上不要说这个时代的人,就连林封谨穿越前来的信息大爆炸的后世,一些简单的骗局却是屡屡得手,中招的不乏教授博士等等高智商人士,原因还是就只有一个,被巨大的利益蒙蔽了智慧,简称:利令智昏!
羽林军领头的那人看起来年纪也就二十来岁,少年得志,自有一种飞扬跋扈的气势在里头,听了那几名伙计的介绍,看起来也是奔波累得透了,直接砸了一贯钱过去道:
“来个人前头领路!叫槽头上的人给爷好好照料,马料里面至少掺一半黄豆,能混鸡蛋进去最好,侍候好了赏钱大把,只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来拿,侍候得不好,或者偷工减料,爷的鞭子也不是只用来抽马的!”
然后,大部分人都迫不及待的跳下了马来,甩胳膊蹬腿什么的,发出了舒坦的叹息声,然后在这三个能言善辩的伙计的引导下往渠镇深处走了过去,只有有五六个人嘴巴里面不满地嘟囔着,懊恼自己的轮班坏运气,策马而出,跟随着旁边赶来的马夫带着马群往草料场方向走。
是的,就是这么简单,羽林军这些全副武装的骑兵就在瞬间转职成了步兵,并且还是只穿了轻甲佩上了腰刀的寻常步兵而已——他们的弓箭铠甲长枪都是被驼在了马背上——怎么最有效对付骑兵这千古难题,却是只用了三个能说会道的伙计,两个沉默寡言的马夫而已。真是辛辣的讽刺啊。
渠镇作为方圆百里内最大的集市,可以说规模与县城是不相上下的。为了争取更多的伏击深度,所以给这群人安置的酒楼乃是西门的太白居,差不多走路都要跨越整整大半个镇子。
而冯少爷在见到了“肥羊”
的消息无误以后,便早就放开了对林封谨的监视,此时更是不会留意到林封谨早就溜之大吉了。事实上冯少爷却是巴不得林封谨人间蒸发才好,事实上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分红,林封谨识趣走掉,还省掉了他老人家灭口的麻烦。
而现在的林封谨在什么地方?当然就是安置骏马的那个大草料场了!并且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所有的林家家丁也全都前来了,当然还带上了呆滞茫然的傀儡付一刀,此时知道一些蛊术的老焦已经给他竭力保命,不过大概也就能多活个六七天。其余的人林封谨就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
※※※
“我重复一遍,不要有任何的顾忌,那些普通的兵士给我狠狠地放开手杀!”
林封谨森然道:“要怎么体现我们的价值?那就是一个字!杀!!!!”
李虎看起来也是明白了林封谨的意图,冷酷地道:
“福王本身就是喜好兵事的人!我们若是要投靠他,那么就得拿出自己值得被看中的价值来!是的,目前我们手上有投靠的筹码付一刀,但是,交出付一刀之后,我们若是没有半点价值的话,那么就只能做炮灰,边缘人,甚至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而现在唯一能够体现我们价值的机会,就在当下!就在这个杀字上!”
林封谨接口道:
“大家应该注意到了,福王殿下派来的第一支狙击景王的人手就是这羽林卫,可见在他的心目里面,对这羽林卫一定是极看重的。而我们要是能够给他看重的羽林卫来个狠的,那么,本来就重兵事的福王会怎么想!就算是嘴上不说,至少在心中也能够将我们和羽林卫相提并论。”
“那么,我们投靠过去以后,只要羽林卫不用做炮灰,我们就不会做炮灰!更重要的是,福王将来可是很有可能身登大宝的贵人!能够在他老人家的心里面留下这么一个印象,那么荣华富贵指日可待!所以,我们的目的,就是将羽林卫打狠,打痛,并且打得越重越好!我们的地位就越是稳固!至于我们搞出来的死伤……哼哼,福王这种贵人会放在心上吗?他们只记得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话!”
第026章顺利
林封谨所说的话确实是半点儿都不错的,上位者日理万机,能够给他们留下一个印象,那么说不定什么时候机会就来了。哪怕是在现代也是这样,俗话说不怕领导不看顾,就怕领导记不住。有不少人耗费极大代价为了和领导吃一顿饭,还不是就要混个眼熟,让自己的名字在领导的耳朵里面过一过?
这种事情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有的时候却是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比如在有的时候,两人竞争一个职位,一个人的名字领导知道,一个人却是领导不知道,那么从潜意识里面就会选择熟悉的人。
又比如两个领导在闲谈,一个领导忽然说我记得你手下的某人还不错,那么以后自然这人也会被高看一眼。
不过接下来林封谨和李虎商议了一番之后,也觉得不能和羽林卫的仇结太深,尤其是羽林卫当中的中下级军官都是勋贵子弟的情况下,所以又对手下说,普通的兵士尽管放手狠杀,遇到了穿将官甲胄的便撒石灰粉,或者尽量往腿脚上招呼。
不过通常情况下,将官都是不会冲锋在最前面的,尤其是勋贵子弟更是会惜命一些,真的一打仗就悍不畏死若亡命徒一般往前冲的勋贵子弟有没有呢?当然是肯定会有,不过这数量肯定不会很多,没有死掉进入羽林卫的更少,林封谨他们撞上的几率也是不大了。
那几骑羽林卫的将士奔驰到草料场里面以后,跳下马直奔旁边的茶棚,将接下来的粗苯活计一应的丢给了前来迎接的那些马夫了。像是给马匹牵到槽头喝水吃料,将马背上面的兵甲卸掉的事情更是甩手不管。
这几个人看起来应该也是没有上过阵的新丁,一进了茶棚里面连身上的甲也卸掉了,顺手抽了几条凳子便东倒西歪的躺了下来,估计身上的骨头骨节都在嘎巴嘎巴的响,酸痛难当,嘴巴里面还在骂骂咧咧的,应该是对那些在想象当中已经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同僚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