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没有人要试试看我有没有种的?”
四下里一片死寂,只有欧起忍痛怒道:
“他明明都已经束手就擒,你为什么要杀他?”
林封谨对欧起却没有什么恶感,虽然两人之间的矛盾也是极深,但至少欧起做事情的事情,还能够秉持公心。他淡淡地道:
“卢平这个人是你的好朋友,难道你还不了解他?此人心胸狭窄,完全都不明事理,却是本事不小,十分固执,和殷青月是一种人,我不杀他,难道留着他以后羽翼丰满了来杀我不成?”
欧起正要说话,林封谨冷哼了一声道:
“你们连夜赶来做什么的,难道自己都不明白吗?若不是我早有准备,搞不好现在横尸在地的就是我了!要想杀人,那么就得做好被人杀的心理准备!这种事情难道还需要我多说?”
林封谨这一番话说出来,立即也顶得欧起有些哑口无言,这个人还是有几分廉耻和公心的。林封谨此时却是对着旁边的伍方道:
“你留下来处理这件事,将这些嫌犯和咱们死掉的人手都带到南荔县县衙去!羽林卫在这里采买军资,却是夤夜被一群歹徒袭击,让知县秉公办理!”
听林封谨这么一说,被俘的这些人都怒骂鼓噪了起来!要知道,此时乃是乱世,乱世就用重典,所以袭杀军队乃是一等一的大罪,已经可以被归入“株连三族”
的严重范畴!关键是他们确实又杀了人!这种事情被坐实了的话,那就是一辈子的玷污!
林封谨却是懒得和这帮人计较许多,他可不是什么慈善机构的人,更没有心胸宽大到别人要来杀他还笑脸相迎的地步,若不是看在之前天常书院的香火情分上面,根本就不费这个事情,咔嚓咔嚓几刀杀掉了省心妥当。
这时候,林封谨无论是作秀还是真心,也都去看了看这一战的伤员,毕竟这些人都是为了保护他才受到的伤害。自然,林少爷也不是什么只会说些虚头巴脑废话的人,每个伤员都根据伤势的情况,拿到了五十两到一百两不等的一笔钱,整个队伍里面的气氛也是热切了起来。
看着一名伤员因为失血过多因此有些苍白的脸色,林封谨的心中忽然一动!他猛然想起了之前看着殷青月尸体的违和感究竟是什么了!
是的,失血!
殷青月也算是十分剽悍的人,居然可以硬生生的从军中精锐的三才阵当中杀出一条血路,但是,他毕竟也为此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那就是身上的重伤也达到了五六处,伤口翻卷的皮肉都因为流血太多而发白!
殷青月的尸体本来也是要送去县衙作证的,所以林封谨立即将之拦截了下来,让林德把这尸体抬进了马车,然后重新检查!这样一来顿时就可以发现,殷青月在死前大量失血,所以皮肤都呈现出了苍白色,唯一有些不同的是,他的右脚的中趾颜色却是显得红润如常……
林封谨与付道人同时都破口大骂了起来,觉得这个秘密藏得真的是太他妈的猥琐了,即便是有人发觉了殷青月六根脚趾的秘密,肯定是会翻来覆去研究那多出来的第六根脚趾,谁会想到真正的秘密是藏在了这貌似正常的中脚趾上???
付道士啧啧称奇的同时,却是吐了点口水在自己的手指上,貌似是避免手滑,然后就去摆弄那根中脚趾。林封谨尽管对那根脚趾貌似也很有兴趣,但被付道士这么一搞,立即就只能翻着白眼在旁边干看着。
研究了一会儿之后,付道士抓住了脚趾一拔,便将这根中脚趾拔了下来,原来殷青月本来的中脚趾都已经被齐根切掉,这根假脚趾却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粘上去的。也亏得这玩意儿做得如此惟妙惟肖。
紧接着,付道士就发现中脚趾的趾骨是中空的,从里面扯出来了一个丝绸小卷儿,上面写着三个字:
指间沙……
这三个字歪歪扭扭,看起来竟然有一种巨蛇扭曲要择人而噬的诡异!
除此以外,便没有别的任何信息了。
林封谨看着那张丝绸小卷儿,发觉上面除了写着三个字以外,还在旁边发觉了好几条看起来很是有些奇特的花纹,除此以外,将这个丝绸小卷儿摊开抹平,就发觉它应该是从什么地方被强行撕下来的。
“这玩意儿既是在传递某种信息,也是一个信物。”
林封谨很干脆的做出了判断:“从殷青月将之藏在自己最隐秘的地方来看,它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可是,这玩意儿若是只为了传递这么一个口信的话,殷青月大可以将这丝绸小卷儿上的内容看了以后就可以烧掉了,要记住指间沙三个字有什么难度?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丝绸小卷儿本身就一定存在的价值!”
林封谨接下来又研究了一下子这个丝绸小卷儿,然后将其交给了付道士,这厮一看就仿佛是一只十分奸猾的大老鼠,把东西交给他收藏显然十分可靠,当然,前提是你得有拿捏得住这家伙的魄力和实力。
此时付道士看着殷青月的尸体即将被带走,忍不住老鼠胡须一翘,试探性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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