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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金佛(第1页)

秦塞等人随着君莫笑走过长约五六丈的通道,转过转角后看到一个长方形的天井院,感觉很新奇。

老汉压了一锅烟叶,掏出火折子吹了一下点着,“啪啪”

抽了两口后得意的看着秦塞,咧开嘴露出一口像是生锈了一般的黄牙道:

“咋样幺子,你三师叔这院子不孬吧!”

秦塞点头称是。

君莫笑接着说;

“俺这院子叫地坑院,出了陕州你走遍天下也找不着这么好的院子。咱这地坑院呀,抗震防火,冬暖夏凉,还接地气,好处多的说也说不完嘞!你别小看这院子,当年我为了迎娶你婶子,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院子,就这院子,你师叔我可是花了三年多才挖好。”

老汉说着用手中的烟袋锅指了指院子东侧介绍道:

“中间这孔主窑,是我和你婶子住的;北侧这孔窑,是大小子振南一家住的,东北角这孔窑住着二小子振北,三儿两口子住在东南这孔窑,丫头有容平时住在她大哥西隔壁。你俩晚上就先住西窑,你看咋样?”

正说着,主窑走出两个女人,一个看起来四十来岁,半翻髻斜插金步摇,一身土布罗裙十分整洁,面容姣好,看脸上的肌肤和举止不似农人,她旁边的少女梳着垂鬟分肖髻,尚有几分稚嫩的脸蛋和那中年妇人有稍许相似,看脸蛋也就十七八岁,微笑中透出几分顽皮,胸前却魁伟的有些出了号,行走间碧波荡漾,与尚显稚气的面容形成令人震撼的反差。

群莫笑扭了扭头用长满花白络腮胡的下巴指了指金步摇妇人道:

“这是我浑家,你婶子岳红豆。”

“这真的是婶子吗?看起来应该像姐姐多一点吧?婶子您真年轻,今年有三十岁吗?”

秦塞笑道,

“这小伙子嘴真甜,一会让你二哥杀只羊,婶子给你做好吃的!”

岳红豆微笑着说,顺便一脸得意的白了君莫笑一眼,

“嘻嘻,秦塞哥哥好,我是君有容,比你小两岁。”

一旁的少女蹦蹦跳跳的来到秦塞面前,抬头睁大眼睛看着他,蹦跳之间两座巨峰更加跌宕起伏的厉害,一旁的潘玉醉顿觉鼻子一热,因昨夜酒醉今晨不得不新换的快靴上被滴上了两朵血花。

秦塞一看马上尴尬道:

“陕州的天气确实有些干呀!”

说着就把潘玉醉拖到了院角的水井旁。

午饭简单而丰盛,君莫笑一家和秦塞两人围着一张油亮的方桌,每人面前的粗瓷碗比潘玉醉的脑袋还要大一圈,碗里两寸余宽的板面上泼了满满一层又红又亮的本地辣子,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开。更让人垂涎的是桌子中间的一个五升斗盆,盆里的羊肉肥瘦相间,热气与香味一并升腾,秦潘二人不禁食指大动。

岳红豆夹起一大块羊肉放进秦塞的碗中,微笑道:

“小塞,你尝尝俺们这的羊肉,这里的白绒山羊平时散放在林子里,肉质比较嫩,婶子可是整整炖了一个时辰,仅放了一点盐巴,肉味比较浓郁。”

秦塞咬了一口,果然口舌生津,香而不腻,与汴京城寺门的羊肉相比,另有一番独特的风味。二公子潘玉醉此时只恨自己少生了一条舌头,右手筷子夹着红油油的板面,左手抄起一条羊腿,大快朵颐,吃的满头大汗。

玄空和秦塞分开后走出悦来客栈门口,抽了抽鼻子便确认了夏野流的去向。自幼嗅觉远比常人灵敏的他自从每日诵读《金刚经》以后,对各种气味的的分辨和追踪变得更加容易起来,所以这么长时间以来怀揣毒蛇的夏野流无论怎样乔装改扮都没能真正把他甩开。

出了陕州城,玄空又抽了抽鼻子后,信步向西北方向走去,双臂轻摆,步子看似不快也不大,山间的树木却闪电般从他身侧掠过。

云顶县城的护城河边,一个敦实的汉子站在大木盆后面,充满希冀的眼神打量着来往的行人,盆里的草鱼大的三斤多重,小的可能只有六七两,这盆鱼如果能卖两三百文钱,大概够买孩子的今年的纸墨了吧?

好在村里学堂的先生体谅山里人的不容易,同意让他用两只猪仔抵做今年的学费,他老范家如今也算出了读书人。想到这里,这个名为范倌保的汉子唇角不禁浮现出一丝微笑,先生给小名狗娃的儿子取大名的时候就说过,他们范家老宅的风水加上这孩子范甘笛的大名,长大以后定会苦尽甘来、一鸣惊人,最少是个举人老爷。

路对面的白脸瘦子盯着范倌保的鱼盆已经看了很久,这让朴素的山里汉子的内心既期待又忐忑,期待的是那瘦子如能过来买鱼,他也可以早点卖完早点回家,毕竟进城买过纸墨后还有三十多里的山路要走,忐忑的是这里毕竟离家远,千万别遇见什么歹人才好。

看了好一会儿,那狗舌头脸的瘦子向范倌保走了过来,用脚踢了踢木盆问道:

“卖鱼的,你这鱼怎么卖的?”

“这四条大的,五十文一条,这几条小的三十文一条,这两条最小的,可以当做添头送您,这鱼早上刚打的,鲜着嘞!您看都活蹦乱跳的。”

“你这盆里的鱼我如果全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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