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总,你真的太坏了啊!你这么厉害装什么菜鸟!”
赢了之后的江曙竟然还嘴硬:“就是手感和运气都比较好而已。”
以江曙的性格,她是绝对不会告诉季怜星,其实高中时期她是学校校队的篮球队队长,而是要营造出这种“我不会,不知道怎么就赢了”
的感觉。
季怜星无奈摊手,“好吧~你赢了~既然我输了,那我就请你吃午餐吧。”
她其实早就想好中午请江曙吃什么。
“午饭我请。”
“不不,我请,我好像还没请你吃过饭吧?突然想起一家部队火锅还是不错的。”
她拉着江曙往外走,江曙回过神来,说:“咱们的东西还没拿呢。”
“就放在前台,逛完街再回来拿吧。”
走了两步,江曙还是觉得不对劲,哪儿有金丝雀请金主吃饭的,反正包养了这么多,她是没吃过哪个金丝雀的饭。
“不行,我请你,你又给我买泡泡玛特,又给我买抱枕,现在还要请我吃饭,不行不行。”
季怜星看着江曙表情认真,情不自禁笑了,笑得特别开心。
“怎么就不能我请你吃饭了?这也是我表达喜欢的方式啊~”
第四十一章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便来到周一。
大清早,天还蒙蒙亮,江曙便拖着行李出门,她要赶早班飞机,届时季怜星还在睡觉。
今日小雨,密密麻麻的雨点拍打在窗户上,化成水线积在凹槽里,秋雨的到来,预示着秋天已经步入正轨。
半小时后,季怜星迷迷糊糊醒来,睁开眼睛便去看江曙的位置,视线中,留给她的只有浅灰色的窗帘。
季怜星支起身,现床头有一张纸条:
【小刺猬,下周见,想我了随时给我打电话,手机为你24小时开机。】
钢字,字迹潇洒,锋有力,果然字如其人。
季怜星赤脚踩下床,掀开窗帘,整座城市灰蒙蒙的,上空铺上一层淡淡的薄雾。
距离上班还剩半小时,季怜星换衣服、洗漱、穿鞋出门。
同样是上班,好像和前两天比起来又差了点什么,特别是当在江曙家看到属于她的东西,心里空落落的。
从江曙家出来,季怜星撑着伞去地铁站坐地铁,空气透凉,吸进鼻腔里有种冰冰凉的感觉。
街道行人匆匆,钻进地铁站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季怜星挤进人潮中,看他们有的盯着手机;有的带着耳机;还有的不知道放空在想什么,这是当代年轻人的常态。
两个地铁站,季怜星很快下了地铁,走出站口,钻进那家最近的便利店。
“一杯美式湃客加一块吐司,吐司加热。”
说完这话,季怜星才意识到,好像这才是她原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