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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1页)

“是啊,是啊!韩老师您分析出什么了?”

一旁的艾小美和杜英雄忍不住齐声附和,看来这俩孩子早把顾菲菲的叮嘱抛到脑后了。

见顾菲菲狠狠瞪着眼睛,韩印笑笑敷衍过去,以免她当着吴斌的面发火,然后说:

“第一,从作案方式上,可以解读出两点:‘闪电袭击’表明凶手与死者是陌生关系,而割喉看起来有点像一种仪式——凶手完全可以用钝器直接将死者砸死,却偏偏要费一道工序,显示割喉是他在行凶中必须要诉诸的一种行径。

“第二,凶手在作案中分别运用了圆形钝器和刀具,而除了分尸现场,周围并未发现滴溅型血迹,说明凶手还提前准备了装凶器和器官的容器,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有充分预谋的犯罪。

“第三,血迹情况表明,巷口处即是第一分尸现场,而我刚刚稍微往巷子深处走了走,发现里面伸手不见五指,而且鲜有人经过,那么凶手为何不在隐蔽的巷子深处分尸,而是选择可能会被目击的巷口呢?这里面同样也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凶手当时处于癫狂状态,意味着他可能有某方面的精神病症;另一点,有可能也是一种仪式行为,是他刻意的。

“第四,将没有强奸行为、有虐尸行为以及收藏器官行为综合起来看,凶手应该是一个性变态。如此残忍地杀人,也许是为了满足其变态的性幻想。

“第五,凶手通过网络表明身份,目的很明显是想引起关注,表明现实中他是个毫不起眼的人,借助对警察的挑衅来获得身份感,这种行为特征在变态犯罪的‘历史’上……”

韩印其实本想说的是“在变态犯罪的历史上非常多见”

,但当他说到“历史”

这个词时,脑海里突然闪出一幅画面,随即他停下话来,用食指推了推眼镜,目光怔怔地望向远处……

韩印话头戛然而止,不明就里的吴斌自然要紧着催促他继续说下去,可他刚要有所表示,却被顾菲菲抬手示意打住了——韩印这个姿态她太熟悉了,当它出现时,往往意味着他发现了某个关键性的线索,她不希望吴斌打断他的思路。

“吴队,今天先到这儿吧,有些情况咱们明天再讨论。”

沉默良久,韩印对吴斌淡淡地说道,然后不容分说兀自迈步向警车走去。众人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也只好跟上。

吴斌将几个人送到招待所,将房间钥匙分发到各自手上便告辞了。

四人住在一个楼层,房间也是一个挨着一个,韩印打开房门,甩甩头,冲大家示意一下,说:“你们都到我房间来吧。”

进到房间,韩印径直走到写字桌前卸下双肩背包,从里面拿出笔记本电脑,启动,然后打开自建的“案例资料库”

浏览起来,身后的几个人都坐在床边闷不吭声地等着他解开疑问。

其实,起初看到案件资料时,韩印就有似曾相识之感,好像先前在哪起案子中见过相同的作案手法,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刚刚在现场说到变态犯罪历史时,他突然醒悟到这是一起“模仿犯罪”

,但当时他觉得有必要再仔细核对一下案件细节,再向大家公布。

默默地划动了一阵鼠标,韩印转过身冲艾小美说:“小美,你之所以想到支援小组当一名刑警,是不是受到一些影视剧和罪案小说的影响?”

“呀,韩老师你好神啊,你怎么知道的?”

艾小美惊讶地说,“我是特别喜欢看罪案类小说啊,尤其是连环杀手题材的。”

“我说几个特征,你想想有没有在哪里看过。”

韩印笑笑,继续说,“这是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一起连环杀人案,案发地是当地有名的贫民窟;凶手作案时间都选择在周六和周日晚间或者凌晨;受害者全部为妓女;凶手是一个左撇子;行凶地点都在街边,不刻意隐蔽;手法同样是先施以闪电攻击,再进行割喉,也同样有剖割尸体和带走器官的举动;还有在连续作案的中间,也曾寄信给报馆进行挑衅。”

韩印话音刚落,艾小美正努力思索着,顾菲菲皱着双眉,脱口说道:“你说的应该是1888年,发生在伦敦东区白教堂附近的连环杀害妓女案吧?”

“对啊!咱们的案子可不就是‘白教堂血案’的翻版吗?难道凶手是‘开膛手杰克’的粉丝?”

在顾菲菲的点拨下,艾小美茅塞顿开,紧跟着兴奋地说道。

韩印点头道:“有这种可能。‘开膛手杰克’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连环杀手’,但他确实是第一个被西方社会和全世界瞩目的连环杀手,可以说他就是连环杀手的代名词。在一些反社会人格的群体里,他是一个殿堂级的罪犯,至今都拥有众多粉丝。”

“如果是模仿作案,凶手的犯罪行为只是依照‘开膛手杰克’的方式进行的,并非他本人特有的状态,那么我们分析他的行为特征,是不是就没有价值了?”

杜英雄插话道。

“不,当然有价值。所谓走过必留痕迹,任何行为都有它特定的信息,就算是模仿,有的可能流于表面,而有的则会深入骨髓,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凶手的智商和逻辑思维水平。”

韩印接着解释说,“在这起案子中,无论时间、地点、手法乃至犯罪标记行为,凶手对‘开膛手杰克’的模仿,都称得上是严丝合缝、如出一辙,没有任何遗漏。这表明,凶手是一个思维成熟、性格严谨、行事细腻缜密的人,他的年龄应该在30岁以上。

“另外,既然是模仿犯罪,凶手又刻意追求细节精准,那意味着作案地点尤其是受害者身份是特定的——必须是生活在‘贫民窟地区’的‘妓女’。由此推断,凶手可能事先反复踩过点,而且一定近距离观察过死者。他知道死者的身份,知道她下班的大概时间,知道她住在哪里,回家要走哪条路线,他甚至有可能曾经光顾过死者,但不会是熟客。

“至于作案动机,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凶手是‘开膛手杰克’的粉丝,渴望得到如偶像一般的知名度;第二,他极度仇恨妓女这样一个群体,可能他曾经被妓女冷落和侮辱过,又或者因嫖妓染上性病等。当他想要惩罚她们,便决定采取最著名、最残忍的妓女杀手‘开膛手杰克’的方式。总之,我们所面对的很可能是一名‘妓女杀手’。”

韩印话未说完,杜英雄急着插话说:“我觉得凶手没有咱们想象的那么严谨吧?‘开膛手杰克’主要在白教堂附近活动,而“4·7”

案的案发地附近并没有教堂,而且前者是发信给报馆,而后者是通过网络发帖。”

未等韩印解释,顾菲菲接下话道:“这两点恰恰证明,凶手有相当成熟的思维,并且对‘开膛手杰克’的案例有很深的研究。他不发信给报社,是因为他深知以我们目前的体制,报社是不可能把他的信公之于众的,这样他就无法得到他所期望的关注度;而所谓的‘白教堂’,是指位于伦敦东区东部,伦敦塔和伦敦港北边,靠近怀特切伯大街的一个区域,并不是指一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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