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芷璇嘴角泛起无奈的笑容:“不知道,现在这世道,战火蔓延,路上打家劫舍的土匪成群,哪里都不太平,如今就剩我与他两个人,想要穿过这千山万水,回到燕京,只怕还没走到半路就连小命都丢了。”
季美瑜眼睛一亮,拉着她的手:“那你就别回去了呗,留在安顺,咱们一起作伴。”
傅芷璇垂下眼睑,犹豫了一下:“可是我爹娘怎么办?还有,万一,万一被钱……你大嫂发现了我,她眼睛里可是容不下沙子,只怕我的下场比赖佳都不如。”
赖佳的去向,季美瑜知道,她鄙夷地撇了撇嘴:“嫂子,怎么能拿赖佳拿种人跟你比呢,她不知廉耻,背着我哥偷人,她活该。”
傅芷璇看着她义愤填膺的模样,忽然之间有些语塞,她真是既可悲又可憎,连带的对她的那种同情也淡了,苦笑道:“美瑜,你觉得赖佳真的会偷人吗?捉奸捉双,你可看到了奸夫?”
季美瑜语塞,支支吾吾地说:“我……这是家里的丫鬟亲眼所见,还能有假?”
季家的丫鬟听谁的?傅芷璇不大相信赖佳会偷人,她跟着季文明才几个月,连新鲜感都还没褪去,哪会这么快就移情别恋,而且还这么巧,钱家一发达,她偷人的事就暴露了。
不过跟季美瑜争这些也没意义,傅芷璇敛眉垂目,一副失落又害怕的模样:“美瑜,钱珍珍是什么人咱们都清楚,她爱你哥,爱得眼里容不下沙子,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接近你哥的女子,蝼蚁尚且偷生,我也害怕。”
钱珍珍的醋性有多大,这一点季美瑜心知肚明。她想了一下,小声道:“那嫂子,我不告诉别人你在安顺,任何人都不告诉,你别走,好吗?”
终于等到这句话了,傅芷璇掩饰住心里的喜悦,做出一副犹豫不决的模样。
季美瑜见了,抱着她的胳膊使劲儿地摇晃:“嫂子,你就答应我好不好,别丢下我一个人,我怕,我娘嫌我丢了她的人,整日围着钱珍珍打转,都不理我,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傅芷璇做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半晌道:“好的,不过咱们不能天天见,不然被钱珍珍发现,你以后恐怕就只能去大牢里看我了。”
听她愿意留下,季美瑜忙不迭地点头答应:“好,我都听嫂子的,你放心,我绝不告诉任何人。”
傅芷璇搬出早已经准备的说辞:“嗯,未免引起别人的注意,咱们五日一见,时间就约定在午时三刻,地点定在杨柳河对面的往来茶楼,行吗?”
季美瑜眨了眨眼,泪汪汪地看着她:“嫂子,你不告诉我你住在哪儿吗?”
傅芷璇垂下眼睑,无奈地说:“美瑜,你现在是千金大小姐了,我住在安顺城里最破旧的地方,你来不合适,而且万一被钱珍珍或是你娘知道了,我这条小命也完了。”
季美瑜有些失望,但又不想惹她生气,只好略过此事不提:“好,嫂子,五日后的下午,我到往来茶楼等你。”
傅芷璇顺手把她拉了起来:“五日后的事五日后再说,现在还是先去填饱肚子。”
在季美瑜说话前,她先一步堵住了她的嘴:“你既然还叫我一声嫂子,那就听我的,你看你胳膊都瘦得跟个烧火棍一样了。”
季美瑜眼睛里又泛起水意:“嫂子,你对我真好,这世界上就你对我最好了。”
她不吃饭,她瘦成这样,她娘和大哥看了也只是皱眉训她一顿而已,没有人这么温言细语却又真切关心地逼着她吃东西。
这话傅芷璇上辈子也听过,长嫂如母,这确实是曾经她和季美瑜之间的真实写照。但这辈子再听到这句话,她的心里连一丝涟漪都没起。
她心如明镜,季美瑜现在是受挫了,诸事不顺,孤立无援,所以想起她曾经的好来了,而且还在有意美化放大了这种好。但等她度过这段艰难的日子,这些好又如同春梦了无痕迹,并不会在她的生命中留下多浓重的色彩。
“傻姑娘,走吧。”
傅芷璇轻轻拍了拍她的手,把她带到茶楼,叫了一壶茶又要了两样点心,推到季美瑜面前,“将就吃一点吧。”
季美瑜拿起一只绿豆糕,轻轻咬了一口,细腻香软的绿豆糕一滑入嘴里,口腔自动分泌唾液,她两口就吃掉了一个,又拿起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