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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第1页)

他们走了之后,宋招娣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没受一点影响。

这天,朱乔松去京市出差回来,给儿子买了几个汉堡送过来,明湛很喜欢吃这个,不过本地并没有汉堡店,宋招娣去京市出差的时候才能买几个回来给儿子解解馋。

汉堡有四个,明湛给了宋招娣一个,宋招娣咬了两口就不吃了,这个东西甜不拉几的,真的算不上好吃。

当然,按照她的口味来说不好吃,可儿子却喜欢吃的很,一连吃了两个,吃完打着嗝坐在椅子上,

见儿子吃的开心,宋招娣不由得问道:“明湛,这个东西真的这么好吃吗?我看你吃的也太快了,狼吞虎咽的。”

“妈妈,这个汉堡当然好吃了,这可是从M国传进来的,我从书上看到,吃这个还要配上可乐,那样才是最好吃的呢。”

可乐,这个宋招娣倒是知道,她以前给儿子买过,贵的要死,可是味道却说不上好来。

黑漆漆的,不咸不甜的,一股怪味道,可是儿子却特别喜欢喝,不过宋招娣却不肯让他多喝,每个星期只能喝一次。

现在儿子吃汉堡吃的又开心,宋招娣就纳闷了,这外国的东西哪里这么好,怎么儿子就这么喜欢呢?

不光是儿子喜欢,跟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孩子都喜欢喝可乐什么的。

“明湛,你们同学喜欢吃这个汉堡吗?以前我怎么没听你说过啊?”

宋招娣问道。

“我的同学,我倒是有好几个同学吃过,他们都说这汉堡薯条特别好吃,吃了一次就开始馋第二次呢。”

宋招娣不由得问道:“我吃着这个不就是面包吗,怎么变个名字你们就都爱吃成这样了,以前也没见你这么爱吃面包啊?”

“妈,这个跟面包不一样,味道一点都不一样,怎么到了你嘴里就变成一样的了?明明大不相同好吧。”

宋招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就问道:“明湛,你的同学们都喜欢吃面包吗?要是让他们选,是喜欢吃那个牛奶面包呢,还是吃稀饭包子呢?”

明湛喝了杯牛奶,想了想说道:“面包比较贵,一般的家庭根本就不能天天吃到,不过我的大部分同学都挺喜欢吃面包的,还有蛋糕饼干什么的,这已经都不算零食了,对家庭一般的同学来说,已经算是营养品了。”

这些西点的价格都说不上便宜,一般家庭不能经常吃,说是营养品也不算为过。

宋招娣喝了口粥,她喝不惯牛奶的那个味道,早上儿子喝牛奶,她就喝粥,对宋招娣来说,咸菜稀饭她喝一辈子也不腻,可要是牛奶面包,她吃上两天就腻了。

“明湛,你说说,要是面包里加上咸菜,好不好吃啊?”

国家现在是发展的越来越好了,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人民的生活水平是越来越高,也许过上几年,大部分人们就能每天都吃得起面包了。

像明湛这么大的孩子,差不多都喜欢吃面包,等到他们大了,赚钱了,有消费力了,他们说不定都喜欢吃面包牛奶做早餐呢。

这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那个时候人们肯定会更有钱的,每天都能吃得起面包不算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她是卖咸菜的,到时候年轻人也就是消费主力喜欢吃面包,那咸菜的销量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呢?

要是她能做出几款适合面包的咸菜,那就能打开这一部分市场了。

也别说什么从外国传过来的面包怎么能配咸菜呢,外国人根本就不这样吃,这样的吃法根本就没听说过,给面包配上咸菜,这不是胡思乱想吗。

胡思乱想?这可不一定,国家发展了好几千年,外面传来的食物早就数也数不清了,要是外面传过来的时候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怕是一半的吃食要在这个国家消失了。

就连这个国家本来就有的吃食,地域不同,做法口味也都不会相同,差距巨大那都不是个事。

面包配咸菜,算什么胡思乱想,那不是很正常的想法吗。

宋招娣的问题,明湛笑嘻嘻道:“妈,怎么不行,我就干过这样的事,面包配橄榄菜,味道还算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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