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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长夜不收下(第1页)

一弯明月静静悬在紫塞上空,将清冷的月光洒落大地。

关外,祁连山的灰影如画,雪风凌厉劲吹着,寒冷彻骨。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出自两汉《匈奴歌》

三百多年前,冠军侯万骑出塞,讨匈奴,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其夏,又攻祁连山,捕虏甚多。元狩二年春,转击左贤王,斩获旗鼓,历涉离侯,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今西伯利亚南部贝加尔湖地区)

古有冠军侯狼居胥山,登临瀚海。

今有夜不收北上浑河,影逝草原。

冷月下,风吹起,积雪纷纷扬扬落下。

而就在积雪扬起的一刹,明亮的月光,也照耀在‘夜不收’战士们的袖剑之上。

天地间的辉光,仿佛又亮了一亮!

袖剑。

英文名,hiddende

本意,是一把可以从护腕或手甲中伸缩的剑刃;它轻便、隐蔽,天然适合于潜行,最初的设计便是用于暗杀。

其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阿契美尼德王朝,刺客阿尔达班(大流士)用袖剑刺杀了西域帕尔斯国王,薛西斯一世。

自此之后,袖剑便持续演进,传承千年。

最初,弹出袖剑需要切除自身的无名指。

后来,阿泰尔·伊本·拉阿哈德修改了袖剑。

这种切掉无名指的行为,就不再必要了。

在往后的数个世纪里,袖剑,通常都因为其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背景,有了各式各样独有的形态。

比如,大明正德年间邵芸的靴刃,北美殖民战争时期康纳的旋转袖剑,锡克帝国年代阿尔巴兹·米尔的三刃袖剑等等。

倘若在紫塞,袖剑所代表的,并非只是一把冰冷的利刃。它们更像是夜不收战士的象征,一名合格长城守望者的特殊标志。

如同,一个战士,只有上过真正的战场,经历过真正的战争,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也只有真正饮过敌人鲜血的袖剑,经过真正血与火的考验,才能成为一位‘夜不收’。

。。。。。。

香。

好香。

这是杨霆风第一反应,这时候,他只觉得怎么能那么香?

连手掌上的血,不停从伤口中涌出,结成血块,他都不自知。

时间悄悄逝去,那女子拨撩了下乌黑的丝,轻轻挡住了自己的左眼,低低‘咳嗽’了一声。

这刹间,杨霆风才算反应过来,他又羞又愧,急忙抱拳作揖道“在下失礼了。”

女子张了张口,却没有出任何声音,她从怀中掏出一物,脚步轻如小猫,轻盈地跃到了杨霆风面前,轻轻吐出三个字“给。。。。。。你的。”

杨霆风顺手接过,只见递在自己眼前的,是一柄血迹斑斑的组合式袖剑,用牛皮套串着,在剑刃的另一侧,则装有一块镶嵌两挡板,可以用来防御箭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举步杀百人,血榜吾留名。

翩影若惊鸿,慷慨在秦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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