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着只要开不坏,就往死里开的精神,姐弟俩好歹是在晚饭前回到了伦敦。
从这天之后,一连十几天,在芙萝黛尔的带领下,安德的生活方式也逐渐向着神经病靠拢。
除了中途分别去新德里和夏威夷拿核弹炸了两次恶魔,其他的时间都是摆烂。
……
还别说,芙芙大人是会享受的。
除了太孤独以外,整个大英博物馆吃的喝的玩的用的那是一样不缺。
安德甚至看到了曾侯乙编钟与夜店彩灯的奇妙搭配。
更别提占满整条街的露天放映机了。
就今天晚上,挑了一部名叫《不肯去观音》的电影,二人端了两个刺身拼盘和两套碗筷,一边吃一边看。
安德是没看过,看的津津有味。
芙萝黛尔倒是看过很多遍了,此时此刻看安德看的津津有味。
总的来说,都很下饭。
吃饱喝足,二人给室内泳池放满热水,用古董级的留声机播放起了约德尔调,一边泡澡一边拿着玩具水枪互射。
一边玩,芙萝黛尔还有闲心消灭掉整整一盒的百奇。
没办法,天知道安德这小屁孩是怎么回事,芙萝黛尔哪怕拿火箭筒上街乱轰都行,但就是不许抽烟喝酒。
一旦这么干了,安德真能一整天不和她说话。
芙萝黛尔自己估摸着,这孩子失忆前可能是那种严于律己也严于律人的人。
那没办法了。
而且芙芙大人也乐得改正。
以前那是没其他人,现在好歹有个小孩了,需要注意一下影响。
总不能到时候姐弟俩一起吞云吐雾吧,那成什么了?
烟,自然是戒了。
虽然很痛苦,但有安德监督倒也没什么问题,多吃点糖平替也就罢了。
酒这方面,安德倒是没管的这么严,但对芙萝黛尔来说明显更致命。
以前她睡觉就没个固定时间,有时候能一连通宵四五天,有时候又会狂灌酒,灌得四五天一直迷迷瞪瞪,起床就喝酒,喝完继续睡。
但现在不行了。
安德管着,她最多吃烧烤的时候喝点啤酒,要么就是来一支香槟。
或者吃饭时配一杯葡萄酒。
这方面芙萝黛尔直呼见鬼了,安德居然知道诸如白葡萄酒是配海鲜的等各种酒该如何佐餐,自己拿筷子蘸着尝尝,让她根本没有酗酒的机会。
这他妈是九岁?
呜呜呜,没有伏特加喝的日子……
正想到这里,热水泼了芙萝黛尔一头一脸。
“好小子,今天咱俩必须死一个!”
说着,芙萝黛尔指尖一动,面板闪了闪,一个雪球就出现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