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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3页)

凌安之豁达一笑,举起马鞭四处指指点点:“你看,我看到山川河流就开心,等到安西军装备起来,我要把这里全变成我们安西军的后院。”

“哦,原来是心里描画着想当强盗,我这算不算是为虎作伥呢?”

许康轶还以为他是一路游山玩水开心,想不到人家野心更大,看到了自己家房子和地,能不高兴吗?

凌安之又用马鞭去接一只飞来的雪白蝴蝶,他对强盗有自己的定义:“我这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你想啊,变成了安西军的地盘,至少没了杀人放火的蛮夷们,安安心心的牧羊种地生娃,牲口多了还能在边境换点家用、做点生意,多好。”

翩跹的蝴蝶不理凌安之,可能是觉得他杀气太重,挥挥雪白的翅膀,飘飘乎乎的落到了许康轶的水晶镜上,许康轶一向不喜欢什么昆虫,一时间赶也不是躲也不是,稍微向凌安之的方向歪了歪脸颊,身子往后倾了倾。

凌安之被这张毫无血色的苍白的脸晃了一下眼,纵然百般进补,看这张脸还是因为缺血而青白的吓人,除了嘴唇上有几个结了痂的红色血泡,唇上都是白中透着青紫。

怎么看怎么不健康,凌安之皱皱眉:“你这番连续廷仗生病受伤,失血太多,拖得太长恐怕伤了根本,且虚不受补,京中有一种从西洋来的一种输血疗法,确定了人的血样是哪一种,看看身边信得过身体健康的,给你输一些血,对治疗这些外伤最有效。”

许康轶看了凌安之一眼,想到小黄鱼儿和梅绛雪对此人均赞不绝口,果然是有一些爱博而心劳,挺会讨人喜欢,他不冷不淡地解释:“我多年就知道这种疗法,当时就想试试,不过后来和不同的血样验过是否相融,发现我这种血样极为罕见,至今也只找到两个血液能相融的人。”

凌安之好奇心强,而且平时也是有门道就要走一走:“两个人也可以,找一个输一点都好受很多。要不缺血头晕眼花,对视力更加不好。”

许康轶回答淡淡的:“一个从未见过,另外一个是刘心隐,毕竟是女子,男子还是强壮些。”

第27章初初见你

凌安之无奈的看了这个还在逞强的男子一眼,心道,就这个多愁多病身,估计现在的状况还不如一个六十岁的强壮“女子”

草原芳草萋萋、草木繁盛,两个人的目光却不约而同的被一溜弯折了的高草吸引,那草逆着风的方向多有倒伏,几个布条还挂在草尖上,草上哩哩拉拉了一些血迹。

凌安之到了近前跳下马去,屈膝蹲下去,捻了一个血点闻了闻:“这血还很新鲜,应该是早晨过去的。”

许康轶也跟了上来,手搭着凉棚四处看了看:“应该是独身一人,看高草倒伏的方向,是有几匹狼互相配合着打围追他。”

凌安之两手蹭了蹭,站起身来翻身上马,极目向四周眺望,最后一无所获:“方圆几里看不到人,估计是已经被狼给吃了。”

许康轶皱皱眉不说话,他听余情说过此人的眼力,如果他也看不到,那说明可能人已经在这范围内被狼扑倒了——毕竟在这里就受了伤,应该身手不太灵活,草原狼极会打围,伤者逃不出太远。

许康轶和凌安之打马归队,这一会功夫已经红日当头,马队也不急着赶路,此时已经快走到了湖泊的边缘,准备埋锅造饭,沿着湖走一下午晚上修整一夜,明天再一天的路程,晚上自天山谷口进入大楚的境内。

许康轶从马鞍桥上拿下了千里眼,套在水晶镜上,极目远看观察周围情况,却看到草原深处一棵孤树树冠不正常的抖动,再凝神细看,树上好像一片白色的衣袖划过,不过转瞬即逝,看不清楚了。

他回头去叫凌安之,用手指着远处那棵高树:“凌将军,你看那棵树上是否有一个人?是否还活着?”

凌安之其实早就看到了,只不过没声张,那独自一人在草原上,救了又如何?难道和走私的车队大摇大摆的一起带回大楚?虽然人命关天,可是兹事体大,只能怨那个人运气不够好了。

许康轶一看他不说话,和脸上里一闪而过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丝不悦从凤眼里飘出来:“蝼蚁尚且贪生,救了也是一条人命,护着先过了天山谷口,送走之后在前方青云镇等着车队就是了,举手之劳,何必见死不救。”

凌安之心下不以为然,行军途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话有些口是心非:“那我还是去看看,带他一程,你身上有伤,不要劳累了。”

许康轶已经转向了他的马车,探身从车里拿出了水壶药箱干粮挂在马鞍上,回头冷冷地对凌安之说话:“你还是保护车驾马队吧,等你去看估计半路就转回来说人被狼给吃了,那个人估计拿不出十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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