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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夜餐(第2页)

坦白说,王天孝觉得吃起来就那样。

因为兔肉属于一种本身没有多少独特味道的肉,如果经常做饭的人就知道,兔肉和什么肉炖在一起,就能吃出什么味道。例如兔肉和羊肉煮在一起,那肯定吃起来就是羊肉是骚味。

单独吃的话,就少了点意思。

何况他们今夜出来前也没准备在外面吃,所以没带任何调料,最起码的盐和辣椒,花椒面都没有,只能干巴巴吃。

可就是这样,他看到弟弟却吃得津津有味,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将一只兔腿吃个干干净净,骨头都啃得能冒火。

对弟弟来说,能有肉吃就是美味,又何谈其他呢。

“想吃的话多吃点,还有。”

王天孝将剩下的都给王天诚,后者接过兔子,刚要吃,却突然停住了嘴,憨憨地说“还是带回去给娘和兄弟们都吃点吧。”

王天孝想了想,说“那你带回去给他们吧。”

他清楚每个人以后是什么德性,但是王天诚并不知道,他不想让这个对未来充满热情的弟弟从现在心里就留下太多阴影。

他还年轻,很多事情都在积累摸索阶段,一点小事都可能影响他的价值观。

王天孝将手里的肉吃完,看着王天诚小心翼翼地将剩下的兔肉装在随身的军黄色的书包里,两人用雪压灭火堆,然后继续踏上寻找野兔的征程。

其实能在找到这么多野兔,一来是王天孝有经验,更重要的是刚下过一场大雪。

冬日里这些野生的动物一旦下雪就无处可躲,最喜欢找洞穴或者野草堆里避寒,野兔最喜欢的就是高粱和玉米杆垛。一旦钻进去,往往要钻几日,近乎于一种休眠状态,没有太大的动静,根本吵不醒它们。

要不是这场雪,还真不一定能找到这么多。

有了前半夜的经验,后半夜两人又抓了十几只,等月亮从天幕消失,东方出现鱼肚白时,一身疲惫的两个人已经满满装满两袋子,手里还提着几只。

因为担心回去的太晚被太多人看到,两人开始往回走,准备在村民们还没有起床前回到家。

山里人打猎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这种额外打到的东西,一般都是见者有份,兔子还好说,要是真打个什么野猪或者鹿回来,那到家可能就会被分掉一大半。

农村很多人就是这样,见不得别人日子比自己过的好,你要是和大家一起很差,说不定人缘还不错,但凡过得好一些,那立刻就会被周围人孤立,或者在背后编排很多是非。

只能说,大是大非上,农村人多半能保持正确的价值观,但是小利益中他们也是丝毫不让步,往往为了一寸地都能打得头破血流。

要是被他们看到王天孝兄弟提着二十多只野兔,可不都要嫉妒死。

编排他们不说,那山脚的野兔们估计能被一口气端掉,再想像今晚这样就变得很困难了。

财不露白,保持低调才能细水长流。

虽然每个人都扛着大几十斤的东西,但是兄弟俩都人高马大,丝毫没有觉得是负担,两个人心中开心,回去的时候反而比来时更快。

眼看着就要进村,突然迎面走来一个人。

因为刚转弯就碰到了,想再躲避都已经来不及,所以直接打个照面。

巧的是,刚好三人肩膀上都扛着一个蛇皮袋子。

只是王天孝兄弟看到来人,齐齐皱起眉头。

对面的来人叫曹洪,是村里乃至乡镇出了名的风云人物。

他是个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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