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秋兰梗着脖子道,“你们说是我买通的陈大明,那你们可有证据?”
舒宁看着死不承认的朱秋兰,精致脸庞布满浓霜,道,“陈大明手上的钱就是证据。”
“陈大明拿出钱,你们就赖我?难道谁多一点钱,你们都说是我买通的?”
“钱本身没问题。有问题的是,朱秋兰你最喜欢将自己的名字写在钱的一个角落。陈大明手上一张五块钱有你的名字也就算了,三张都有,这说明什么?”
舒宁冷声质问。
在稍微大额的票子上写自己名字,是朱秋兰最喜欢干的事。
这里头藏了一点点她的小心机。
她钱币和纸币一般情况下,都很多。
有时候还有乱扔东西的习惯,朱秋兰说,为了他们的东西不混在一起,她会在纸币上写个朱字作为标注。
很多时候,她看到她经常不点数,时不时就从她这里搞些五块的、十块的钱写上自己的标注。
既然已经写了她的名字,她偶尔现自己的钱少了,也不好意思问。
但她没想到的是,此刻她的标注会成为她,买凶杀人的有力证据!
朱秋兰脸唰地惨白。
“这是一个巧合……”
“既然是巧合,那就去派出所吧。”
舒宁冷声道。
把他们带到大队部,只是想告诉大家,朱秋兰的为人。
真要解决这事,得去派出所。
一个买凶杀人。
一个杀人未遂。
都是其心可诛的大罪!
“呜呜呜……我怎么这么倒霉?好好的睡着觉,就遭了这么个大罪!冤枉!”
朱秋兰哭声戚戚,“我真的什么事都不知道,我真的什么事都不知道。”
朱秋兰平常温和纯良,见人就笑,一副与人为善的模样。
她顶着这悲惨模样一哭,很多人越听越觉得这是不可能。
“冤不冤枉,去警局去说就行了。”
舒宁懒得和她多说一句话。
“舒宁,我觉得你可能误会了,平时玩得好的姐妹,不要闹得太难看了。而且,这大晚上的,去派出所,也不方便。”
说话的人是男知青孙国飞,朱秋兰的爱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