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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常沛已十多年未回原籍,早在京中又安排了一群妻妾,只把原配夫人留在了老家,她并无子息,闲来无事,自从家翁去世后,便专心抚育幼弟常清,管教极严,另有她娘家的一个幼弟甄湃,也因父母过世无人照顾,时常被她接来照管,所以常清一年里倒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和那个甄湃同住玩耍,近几年二人分别被家人督促苦读,这才疏远了些。

想到那个甄湃,萧悠不由得又想起常清说过经常与他同床而睡的事来,心里略微有点介意,但随即想到常清的随和与天真,微微一笑,知他懵懂无知、不谙情事,以往与他人的亲密,只不过是亲人之间的随意行为,不足为怪,自己这般介意,实在太可笑了。

不过另有一事,却是值得重视的,那就是,常清定过亲。他十岁时,便由长嫂做主,与她娘家的一个远房侄女订了娃娃亲。如今女方已满十六岁,曾几次要求常家完婚,但都被常清推托了。

昨天萧悠曾旁敲侧击地问过常清对婚事的看法,常清先是支支吾吾,经不住萧悠巧妙引导,便向他大吐了一番苦水。

原来他这次逃家,不但是为了与二哥呕气,更主要的,竟是因为婚事——大嫂甄家的那个侄女儿年纪越来越大了,她家里人便提出想要为二人完婚。

可常清素来对女人敬而远之,想想大嫂的严厉,更对成亲一事颇为畏缩,生怕娶回一个厉害的妻子,时不常作河东狮吼,那人生还有什么趣味?

想来想去,不敢应承,前两次托病躲了过去,这一回眼看不好躲了,索性便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悄悄地溜之乎也了。

说到这里,常清笑道:「不过这次溜出来能遇到悠哥,那可真是意想不到的奇遇,小弟三生有幸!」

萧悠也笑,觉得两人的相逢颇为有趣,先前他留下常清时,并无私心,只是不想他落入朝中的黑暗而已,没想到后来会对常清这样喜爱。

不过细想起来,二人的情意是由互知互敬而逐渐产生的,品性相近、趣味相投,感情日积月累,渐至弥深,绝非一时起意,所以应该经得起岁月考验,如能与清弟相知相伴,共度一生,那可真是人生至乐啊!

想到这里,萧悠微微而笑,对于常清,他是志在必得,只不过他为人宽容,素不强人所难,不愿逼得太紧,希望通过长期经营,能够渐渐赢得常清的真心。

萧悠行事谨慎,喜欢深思熟虑、布置周详,可一旦他认准了的事,定会全力以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天萧悠随意提到,此地离京师很近,问常清要不要去探访一下他的大哥,常清犹豫半晌,说还是不必了吧!上次他听萧悠的话写了家信回去报平安,结果却被大嫂冷淡。

他大嫂绝没想到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常清竟敢离家出走,大大触犯了她的雌威,所以连去送信的人都没接见,只令人将书信接了进去,送信的天狼社兄弟在外面等了快两个时辰,才出来一个老婆子,冷冰冰地说不必等回信了,大奶奶没空,不见他了。那兄弟念着萧悠来时曾叮嘱过,要对常家的人加倍客气,这才没有发作,愤愤地返回复命。

萧悠听罢汇报,一笑了之,常清却惴惴不安了好久,愈发不敢回家了,反正萧悠这里管吃管住,比在自己家里还要随意自在,况且还有萧悠随时做陪,琴诗相和,更可以吃到无数美食,不免有点乐不思蜀起来。

此时听萧悠提到去拜会大哥,他从小到大,只在小时候父亲过世时见过长兄一面,两人极为生疏。多年不见,现在可能见了面都不一定能认得呢,有什么好拜访的?

更何况还怕大哥和大嫂一样严厉,管住了他不让出门,更有甚者,如果逼他回家完婚,那可不是更糟糕了吗?所以他一口回绝。

萧悠也不在意,常清是他所喜爱的人,他的家人虽然将来会有一定的麻烦,但也不是不可解决,到时自有办法让常家人点头应允。

他在暗中多方布置,常清毫不知情,只每日里高高兴兴地玩乐,感叹北方与南方真的是有很大的不同。这不,才十月下旬,居然就下了第一场大雪。

看着纷纷扬扬的洁白雪花从天空中漫无边际地飘洒下来,真是别有一番感受。

而且北方酷寒,衣着厚重,又多镶有皮毛,非常有趣,这天常清穿上萧悠送来的一件镶有银狐皮的长袍,兴冲冲地跑去给他看,常清身材修长,面目俊美,被这银狐皮一衬,越发显得丰神如玉,令人观之忘俗。

「悠哥,你看,我穿这个好不好?」常清兴高采烈地闯进萧悠房里,却见萧悠正在和人谈话,忙住了口,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萧悠转过头来,眼睛一亮,那清亮明澈的凤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赞美之意,令常清心头一暖。

「清弟先坐,等我安排完了这点事,陪你出去赏雪怎样?」萧悠一边放下手中的卷宗,一边含笑对常清道。

「好啊,悠哥你忙你的,我自会找点消遣的。」常清在他房中出入惯了,一点也不拘束,自行在一边坐下,左右看看,又跳起身来,到那面巨大的铜镜前去照一照,对自己锦衣狐裘的新打扮非常满意。

萧悠一边接着安排工作,一边不时侧过眼睛看看他,嘴角含笑,面色温和,却使他对面正在接受任务的少年好生不满。

这少年约莫十七、八岁,生得圆润饱满,眉目俊秀,身材虽然还未成熟,但是多年习武,挺拔矫健,是个非常可爱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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