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汉语很好好吗?”
颜斐尔以为她真的猜出来了呢,搞得自己还紧张兮兮的。
“我只是正好瞧瞧我未来的嫂子,我还真就是好奇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让你念念不忘这么些年。”
颜斐尔的这一声嫂子把黎柘遇哄得十分高兴,也忘记问她为什么要回来了,只说“回来的时候我去接你。”
黎柘遇喜欢孟已然喜欢的很早,从年少轻狂的黎少爷到成熟稳重的黎董事长。这段漫长的岁月里,一切都变了,唯独喜欢她这件事情没有变。
初见她时,他还能想起长欢的音容笑貌,他觉得这个女孩和长欢有几分相像。
再见她时,他已经快要忘记长欢的模样了,可他依然觉得这个女孩和长欢有几分相像。
黎柘遇忙着公司收购的事情,已经好几日没有见到孟已然了。
日子虽然一样过得很快,但是总觉得过了好几个秋,对孟已然的思念早已像黄河之水天上来后而滔滔不绝。
黎柘遇一个按键一个按键的敲打出孟已然的手机号,每打出一个数字脸上的笑容就深一层,每一个笑纹里都藏着幸福的痕迹,仿佛敲打出来的不是电话号码,而是一串音符在手机上演奏了一曲《爱之梦》。
心怀渴望的人总会觉得等待是漫长的,不过是几秒的时间却感觉是天荒地老了。当电话那边只接通了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的时候,黎柘遇就迫不及待的说“孟已然,我好想你。”
黎柘遇的声音软糯,让孟已然不小心也脱口而出“我也是。”
“我们一块吃个饭吧。”
孟已然听出了黎柘遇的欣喜,那就给两个人一个机会“好。”
“你喜欢吃什么?我看上次你不是很喜欢吃牛排。”
孟已然没有想到这个男人竟然可以这么的细心,却又唯恐让他觉得她这个人挑三拣四的都是毛病,于是说道“我不挑食的。”
她想可能恋爱中的人都是小心翼翼的,恨不能把自己全部的闪光点都点亮他的眼睛,而那些不好的哪怕时微不足道的小缺点都不敢轻易的表露。
她草草地冲了个澡。
将头吹干。
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她懊恼,怎么就没有一件可以穿的出去的衣服呢?
然后又懊恼,敢情以前穿的不是这些衣服似的。
她不懂,原来她已爱上了他,所以会乱了阵脚。
略施粉黛。
以前的她是不喜欢化妆的,一方面化妆品太贵,而她又需要钱,另一方面就是她没有精力和时间。
这个知识就是力量的时代对她这种连大学都没有读完的人来说不是很友好,为了生活她不得不同时打好几份工,时间久了,她也就没有化妆的习惯。
她在哼着歌,小心翼翼描眉的时候,内心笃定,她爱上了他。
尽管她说了她不挑食,可是黎柘遇还是选择了一家中餐厅,他说他还是请教了一个美食家定下来的餐厅。
孟已然看出来了他的用心,因为这个餐厅的装修不显奢华却每一处都精致的无可挑剔。
孟已然刚踏进餐厅就一眼看见了黎柘遇,他安静的坐在窗边,脸微微侧着望着窗外,就像一幅笔墨横姿的写意画。她径直走过去,尽量压制住脸上不自觉上扬的笑容。
他很绅士的替她拉开椅子,待她坐好,将菜单递给了她。
她知道他的目光从一开始就没离开过,所以不敢抬头,怕惊了眼前人,又怕惊了她自己。
她低头不语面带害羞的模样就像轻飘飘的羽毛触在了心尖上,挠得心痒痒“你的眼睛像极了我的一位故人,很漂亮。”
孟已然想,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在心里挥之不去,不能忘怀的人才能称作故人,可无论如何“故人”
这个词太过沉重,她不敢追问也觉得自己不应该追问。
“能与你故人有几分相似,真是我莫大的荣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