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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第2页)

是啊,当初一闹起粮荒,好些人家就曾为了节省粮食宰杀掉家里的牲畜,再后来,连粮食都没得吃,甭说本来就当粮食吃的家禽,就连猫啊狗啊这种看家抓老鼠的都被人吃进肚子。

现在集结成的野狗群,就是当初家养的狗。

其中一部分是主人不忍心宰杀掉,含泪放它们出去自谋生路;还有一部分就是被主人宰杀之前自个偷偷跑出来的。

后者占大多数。

——

一对夫妻狠狠护住怀里的小儿,那条野狗却纠缠不休,狂吠着想要把被父母护住的小儿给叼走。

孩子吓得一个劲儿直哭,孩子爹拿着手里的木棍试图打走野狗,奈何因为长久不曾进食显得体虚乏力,即使自己已经用尽全力,仍旧没法子把野狗赶走。

眼看着孩子就要被咬到,孩子娘眼神一暗,毅然决然侧身挡在孩子身前,得亏她穿着厚实的棉袄才没有被咬到皮肉。

野狗显然不是第一次对人发起攻击,驾轻就熟地将嘴巴转移到妇人的脖颈。

孩子爹拿着木棍用尽全力往野狗身上招呼,野狗虽被打得一愣却仍旧不肯松开,孩子爹只好扔下木棍,试图用手把野狗的嘴巴从女人身上移开。

这一招果真管用,野狗将注意力从妇人身上转移,狠狠咬住男人掰扯它的胳膊。

虽然因为有棉袄的遮挡没有真正咬到男人的胳膊,不过男人依旧觉得极疼,他猜想着自己手臂恐怕已经青肿破皮。

但如今不是纠结小疼小痛之时,他一心想着能护住婆娘孩子。

其实,他们并非独自上路,而是同一些族人一起出发的,队伍里头将近百来个人,其中还有人家用牛拉车,但中途遇到土匪,牛和粮食都被劫掠一空,甚至还有一些试图抵抗的族人死在土匪的刀下。

剩下的人无奈,唯有一边寻找树皮或者将木头磨成木屑吞下去,那时候草根都被灾民给挖光,运气十分好才有可能会碰到不太干的树皮。

族里人又撑上个把月,终于忍受不住,商量把几个不到十岁的幼童当口粮。

整个宗族有十来个这样的孩子,有的人家舍不得,但为了宗族可以活着走出去,只得含泪同意;也有人家孩子本来就多,便将家里的女孩拿出去做人牲,偷偷留下儿子;而他家只有一个独子,夫妻二人实在不舍,便趁着没人注意,偷偷溜出来。

他们晓得,一旦离开宗族的庇护,路上极有可能遇见危险,甚至可能被其他更为强壮的人抓去做口粮。可看一眼天真懵懂的小儿,夫妻二人心里实在割舍不下,含着眼泪带小儿出逃。

因为夜里逃出来格外匆忙,夫妻俩怕闹出动静,并不敢携带太多家当,只收拾出一个小包袱让孩子娘背着,孩子爹抱着还在睡梦中的小儿,就急着赶出来。

一直到现在,夫妻俩带着孩子单独赶路已经有半个多月,其中见到过不少人因此露出觊觎的眼神,那群灾民同样将他家小儿同口粮联系在一起,孩子爹娘只好哆嗦着抱住孩子避开路人。

结果好不容易才躲开别人,却躲不开气势汹汹的野狗。

两个大人许久没吃过正经东西,连抱孩子都费力气,实在很难打退野狗。

那一刻,他们心里绝望地想着,若没办法避开,全家人便死在一起吧。

他们那头动静不小,木槿她们一行人同样听到了。

木槿望过去,孩子爹娘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相比于皮毛泛着光泽的野狗,他们显得过于瘦弱,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一家三口只有葬身野狗腹中一条路。

假如木槿是个强壮的男人,她或许还能向王崇远借一把大刀帮助那对夫妻赶走野狗,但她只是个体重八十来斤、战斗力不强的女人,现在她如果上去恐怕也是陪葬而已。

就在此时,王崇远却看不过去,他不顾爹娘的阻拦,拿着一把刀就走过去。

被野狗袭击的一家距离王家村车队只有数十米,两夫妻的求救声格外刺耳,王崇远想堵上耳朵继续赶路都没办法。

孩子爹正对王崇远,见到他过来,原本绝望的脸上重新焕发求生欲望,他的眼睛直直盯住崇远。

对一家人来说,扛着大刀走过来的崇远意味着最后一棵救命稻草。

王崇远已经有一次对付野狗的经验,上次一群野狗都被他们打退,何况面前只有一只,他并不觉得畏惧。

野狗看到带着大刀的王崇远,或许意识到危险,呲着牙转身向崇远扑过来。

孩子爹娘晓得人家这是来帮自个儿,努力牵制住野狗,王崇远借此机会赶紧挥舞起大刀,毫不犹豫地向野狗的脖子砍过来。

血溅了王崇远一脸,野狗的脖子被锋利的刀刃割断,腿用力扑棱两下后就颓然倒下来。

王崇远倒不曾受伤,孩子爹在替王崇远分散野狗注意力之际,被野狗咬了胳膊,就在第一次被咬的伤口附近,就算因为棉袄厚重没出血,但整个胳膊仍旧出现肿胀无力的情形。

不过这点小疼在一家人性命面前显然不值一提。

夫妻二人见到威胁他们性命的野狗已经倒下,拉着小儿跪在地上感谢崇远的救命之恩。

王崇远最见不得腻歪,摆手说:“莫要客气,野狗你们且拿去煮着吃,切记不要吃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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