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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2页)

我高一就会给男孩递情书了。高二开始,小树林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恋爱就去那里打啵儿,单身就去听墙角,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听人接吻,听女孩嘤|咛,听男孩喘息,就像现在有人喜欢用软件听风声雨声听海螺声一样,我喜欢那些黏黏糊糊的欲罢不能。

自然,我也喜欢暧昧期的欲罢不能,而这个男人给我的欲罢不能是我开化来最凶猛的一次。

我认为这是丘比特的张弓声,是幸福在我耳朵边敲门。

他的豆瓣名儿叫“Zach”

,一个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昵称也是这个。

他是路桥设计师。我装白痴,问这是什么,在当时我应该就是白痴,确实不知道。他告诉我,说不定某次经过的道路可能就是出自他设计公司之手,说不定我仰头看见的某排路灯就是他画稿的一角。

我追问是吗,你公司叫什么名字,我以后每走到一条路我就百度谁设计的。

他卖关子,这个。。。。。。当面告诉你。

我每天的心跳都被他调戏得像撞钟,一是“Duang”

得大力,二是时间固定。

他每天上午九点上班准时登Q,晚上五点下班吃饭准时下Q,不加班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像个幼稚园宝宝一样规律作息。好在他们这行经常加班,吃完饭有时候会再次上线陪我聊会,后半夜加班的时候也会靠我这个夜猫子提神。

我们大概聊了三个月,这期间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发现这个城市的晚上特别好看。

同事有车,穿行在高架上时,繁灯像燃放的仙女棒,将我那点儿想念也点燃,想到他,同事持续吐槽老板的负能量也被我忽视了。

网聊的那几个月,我最喜欢Q上“叮咚”

的消息提示音,那简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上百,我每天就靠这点儿肾上腺素维持对陌生城市的热情。

我本孤僻,但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粘人属性,晚上一个人回出租屋特没劲,室友整日早出晚归,我和她住了两个多月,连五官都没看清。

所以我无比感恩,谢谢自己大学混了两三年豆瓣,积累了一定的小热度,谢谢可以在豆瓣上遇见他,是老天搁在M市的礼物。

我们聊到第三个月的时候见了面,出门前我卸了两遍妆,淡了清寡,浓了太俗,我甚至还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最后还是日常妆出门。

我不想显得太隆重,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

他说他来接我,从他说出发了那刻我的膀胱就像憋了几天的尿似的,跑去尿又只有两滴,就这么来回几趟,一卷纸都被我擦光了,终于,Q上来了他的消息:在小区门口了,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我飞快带上房门,捧着一颗心,飞奔下楼。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罗曼蒂克药丸》,欢迎收藏!

程伊(女主)视角:

分手的时候全世界都黑了,她怀疑太阳不会再次升起,怀疑长夜会一直持续。

后来太阳升起落下循环千次,她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太年轻了,没有什么能影响日升日落,时间甚至把他的名字都从生活里带走了。

经年重逢,她第一反应是他叫什么来着?

三秒后,那个熟悉的名字在舌头上打了结。

十分钟后,她反应过来,气到捶方向盘,狗男人,光顾着端形象,忘了抽他了!

祁深洲(男主)视角:

当初提分手是想让她冷静冷静的,就知道作!他不明白,为什么穿过人声鼎沸,经历过遥遥异国恋,却在日夜厮守时一刻不停地战火纷飞。

结果冷静完了,特么的她居然处对象了,后来就换他自己去冷静了。

【穿过人声鼎沸,以为是地老天荒,才发现,不过是空中花园。】

第2章

知道我第一眼见他什么感觉吗?

一种自卑感,强烈的自尊心让我把嘴巴合拢,娇羞地抿了抿西柚色的唇瓣。

初入职场,大家都是搬砖的,我已经算公司里每日最花功夫在打扮上的人了,可见了他我才知道,有些东西靠打扮是不够的。

直男自拍要另加20%的分是近几年才流行开的知识点,那天我懵懵地想,他比豆瓣相册里长得还要精神,昏暗的车厢给他的轮廓打上一层神秘的光,手扶在方向盘上,姿态像极昨晚台剧的富二代男主。

当然,可能有车加持,凯迪拉克那冷峻的方屁股性感极了。

我走向车门的那几步,徒手打破网络与现实的壁垒,都说见光死,他简直见光重生。我承认,那一刻真的很花痴。

二十九岁,开五六十万的车,之前聊天中了解他本地人,独居,那便是至少拥有一套房。我非常市侩地想,他应该算时下最流行的“高富帅”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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