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只是想跟你说我一直都很崇拜你。”
她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直视他的双眼。
“很荣幸,只是我已经很久没写什么像样的东西了。请问你是?”
“我叫黎贝嘉·玛特森。”
她回答道,“我一直住在瑞士。”
“现在是回国来玩?”
“可惜不能待很久。我想念瑞典,甚至想念十一月份的斯德哥尔摩。但我猜想家对每个人而言都是这样,对吧?”
“你的意思是?”
“连缺点都会想念。”
“的确。”
“你知道我都怎么治疗乡愁吗?我会看瑞典的报章杂志。过去这几年的《千禧年》,我应该一期都没错过。”
她说。他再度看了看她,发现她身上从黑色高跟鞋到蓝色克什米尔格纹披肩,样样衣饰都昂贵而高雅。
黎贝嘉看起来不像典型的《千禧年》读者,不过也没道理抱持偏见,甚至于仇视移居外国的瑞典富有侨民。
“你去那里工作吗?”
他问道。
“我是寡妇。”
“原来如此。”
“有时候很无聊。你现在要上哪去吗?”
“我正想去喝一杯,吃点东西。”
刚说完他就后悔了。这回答太好预料,太具邀约的味道。但至少是实话。
“我可以陪你去吗?”
她问道。
“那就谢谢了。”
他听起来有些不确定。这时她碰到了他的手——是不小心的,至少他想这么相信。她依然看似羞赧。他们俩缓缓走上霍恩斯路,经过一排画廊。
“能跟你一起散散步真好。”
她说。
“有点出乎意料。”
“就是说啊。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想到会这样。”
“你想到什么了?”
“觉得今天应该仍是个无聊乏味的日子。”
“不确定我的陪伴会不会让你觉得有趣。”
他说,“我现在满脑子都在想一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