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空盯着同庆面前的火堆找了一圈,除了一小堆鸡骨头外一无所获,他看着师傅的眼光顿时幽怨起来,同庆两手一摊:
“没办法,虽然我们每次抓的时候都会放一些铜钱,山下村子里的愿意养狗的越来越少了,鸡也不多了,”
言语间很是无奈。
“这三年每次回来都是来去匆匆,这次抓到了那个下流崽子,好好给师父讲一讲这几年的经历,不过鼻子确实更好使了,可见《金刚经》应该一直在念。”
同庆接着道。
玄空就从三年前第一次出山开始,事无巨细,娓娓道来,不觉间讲到自己的肚子咕咕作响。二人回到寺里,让玄境换好便服,揣上一些玄空带回的钱,戴了顶儒士帽,有些不伦不类,这个庙里唯一一个不喝酒不吃肉的和尚身高七尺有余,体重三百多斤,比中等身高的玄空高出一个头还多,师父亲手缝制的衣服固然合身,站在人群中比所有人都要高出一个头的儒士确实不常见,这小徒弟腾身而起,转眼间就带回了镇上的酒肉,花在路上的时间远比换衣服短不少。
“哎,这日子真是越无趣了,买来的狗肉全是肉狗,和村民养的柴狗真心没法比。”
同庆一边嚼着仍冒着热气的狗肉,一边嘴里念叨着,摆摆手示意玄空继续讲。
玄空边吃、边喝、边讲,他讲城中千金的庄重袅娜,讲村里姑娘的婉约清秀;讲偶遇毛贼的痛哭流涕,讲游学儒士的风流谈吐;讲夏野流的阴险狡诈,讲与秦潘二人的吹牛打屁;讲豪商巨富的钟鸣鼎食与妻妾成群,讲平民百姓的辛勤劳作与秋收冬藏……
同庆默默喝着酒,看着大徒弟年轻俊朗又充满朝气的脸,思绪刹那飞驰,过往依稀早已尘封,远到无论如何都难以追寻,又似乎就生在眼前,触手可及。
过往中,有冒着热气上边还沾着几根狗毛的香肉,有浑浊不堪现在想来其实并无太多酒味的自酿米酒,还有同样游手好闲的狐朋狗友,这场景在记忆中好似伴随着欢声笑语,现在想来却仿佛填满了悲伤,再仔细咂摸又有些索然无味。
几十年过去,现在已很难确认那姑娘到底比自己小了一岁还是两岁,生辰大约是二月十九吧,眼睛不大却总是注满一汪清水,笑起来弯弯的和无数个夜晚的月牙像极了,又黑又长的麻花辫始终让人百看不厌,走路时辫稍拍打两个臀瓣的良辰美景至今让人留恋。她每次端着木盆去河边洗衣从自己家门前走过,总会扭头透过院门看一眼院中的他,那一丝浅笑也总能让他热血忽的沸腾。如果当时能早些浪子回头,挣俩钱儿厚着脸皮让隔壁的六婶儿去找他爹提媒,现在孙子大概满地跑了吧。
姑娘的尸体是在她平日洗衣的河边被现的,又黑又长的麻花辫沾满了枯草,碎花短褂和淡青色的绣花鞋散落在那具毫无生机的娇躯旁。凶手很快锁定,是头天晚上还和当时还不是和尚的同庆一起喝酒吃肉的村汉,没等官府来人,同庆就把平日杀狗的尖刀插进了那个畜生的胸口。等村子的里正带着捕快们回到村里的时候,一桩命案也已变成了两宗。
没错,同庆跑了,虽然后来听说他的杀人之举被官府断为义行,宣告无罪,但本是孤儿的他再也没回过那个村子,因为坐在那个没装门的门内再也不可能看到门外端着洗衣盆故意放慢脚步偷看门内人的她。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像野狗一样在江湖上流浪当然吃尽了苦头,好在他年少时学过两手拳脚,流浪途中尤喜观看各路豪侠比武,边看边学边练,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一点不受欺负的本事。最终要感谢的还是那个偶遇的和尚,这和尚和他同行流浪的一年间,渡他入释家,教他诵佛经,指点武功,授业解惑。直到分别,他都不知道和尚的法号。
同庆当然不知道面前喝酒吃肉的老僧的想法,叹了口气道:
“所以师父,我想先还个俗,去找秦塞和潘二,和他们一起寻找我未来的媳妇儿。”
同庆看起来貌似有些醉了,他微笑时习惯性的翻翻眼皮,额头的皱纹更深了些,喃喃道:
“理当如此,出世,入世,出世,入世,方为轮回。走之前,为师要你对夏野流诵念《金刚经》七七十四九日,同时再传你一些打人的方法,免得出去受人欺负。”
玄空点点头,担忧道:
“我走了,唯一有些担心的还是师父你,只望你日后偷看小娘子的时候站的远些,毕竟玄境未必总能攒够二十多枚鸡蛋的。”
同庆无奈道:
“哎!那小娘子格局还是小了些,看一眼又不会少块肉。你还年轻,不懂男人的快乐!”
“呵,我不懂,大家都是和尚,你不一样的不懂吗?”
玄空不服道,
“年轻人不知道天高地厚,为师二十二岁时,仅靠自己的双手就懂得了男人的快乐。”
同庆翻翻眼皮,
玄空看了看自己明显比左臂粗了一圈的右臂道:
“从两年前,我也懂了。”
同庆正色道:
“若日后欲娶妻生子,现下还需节制一二。”